100年度國民電腦開始申請囉!!有興趣請洽導師

申請資格:
(一)領有縣(市)鄉鎮市區公所核發至99.12.31為止仍有效之低
收入戶正式證明書。
(二)家中有99學年度就讀國小3年級(含)以上至國中1年級(含)
以下之在學學童。
(三)家中未擁有電腦設備或家中擁有使用期滿4年以上之老舊
(含再生電腦)或損壞電腦。
(四)每家戶僅限補助1台國民電腦及1路ADSL上網服務,96年
度~99年度同戶已申請者,但電腦已遺失或毀損者,亦不再補
助。
檢附文件及相關資料填報說明如下:
(一)欲申請本補助案之家長須填寫「100年度宜蘭縣(市)國民電
腦需求申請表(如檔案附件一)」,再由資訊組協助至教育部國
民電腦網填報本表相關內容。
(二)低收入戶正式證明書及同意書(如檔案附件二)正本,一律
請掃瞄電子檔並上傳,本年度教育部不再受理紙本文件;各校
上傳電子檔,其學童與家長基本資料、家長親筆簽名,需清晰
以便判讀,惟家長親筆簽名不得用電腦打字。
(三)申請之學生,若暫無輔導老師,請先填寫資訊組。
(四) 本縣國民電腦家戶之網路,統一使用宜蘭縣政府名義申
請,申請表內「網路欲附掛市話持有人姓名」及「網路欲附掛
市話號碼」,請填寫「無」。
(五)各項文件,於系統填報時間逾時後,皆不得再補件,請各
校務必再次確認提報之相關資料後再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