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2.落實執行資源回收、垃圾減量情形。

宜蘭縣立中華國民中學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再利用實施辦法

一、目的:為減少地球資源浪費,養成全校師生愛物惜物之觀

念,以達到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再利用之目的。

二、依據:宜蘭縣一般廢棄物分類回收及清理自治條例,根據

本校現況及實際需求訂定。

三、實施方式:

1分類:資源回收類包含紙類(厚紙板、報紙類、非報紙

類)、紙餐盒、鐵罐、鋁罐、鋁箔包,寶特瓶、塑

膠類、玻璃類、廢乾電池、保麗龍、廚餘等。其

餘不可再使用之廢棄物為一般垃圾。

2回收方式:於教室及校園設置五層資源回收櫃或回收桶

及一般垃圾之垃圾桶,由各班環保股長負責管理

及監督工作,每日730~40(一年級)、1215~30

           (二年級)、1500~15(三年級)進行回收工作,

            一般垃圾於1500~15由衛生糾察統一收取

    3處理方式:一般垃圾交由宜蘭市公所清潔隊垃圾車清運

處理,資源回收物由委託之資源回收公司於每星

期三下午由進行回收工作。

4管理工作:由衛生組進行全校工作規劃及檢討評估,環

保股長為班級負責人,聚寶屋由指派之工讀生進

行回收、儲存、清潔、消毒等工作。

四、考核方式:由衛生組發放整潔工作檢查表,由衛生股長及

環保股長檢查填表後回報,缺失部分,輕微者當

場要求進行改善,嚴重者由衛生組開立整潔工作

改善建議表列管追蹤輔導。資源回收數量報表由

衛生組長每月五日前將前一個月之資源回收數量

統計填表後,送市公所清潔隊及縣政府環保局。

五、資源回收款使用項目:

1校園(含辦公室、教室、廁所)美化綠化。

2聚寶屋維護及修繕。

3購買打掃用具及清潔用品。

4辦理資源回收業務各項支出。

5聚寶屋工讀生及環保學生義工獎勵金。

校園(含辦公室、教室、廁所)美化綠化整潔比賽奬勵金。

六、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班級回收櫃 班級回收櫃1

班級回收櫃

分類回收 資源回收室

資源回收室井然有序

中華國中環境教育相關做法

打掃時間:

早上:0730—0740

中午:1215—1230

下午:1500—1515

 

垃圾及資源回收時間:

    每日:0730—0740(一年級)

          1215—1230(二年級)

          1500—1515(三年級)

    寒暑假輔導課:另行通知。

垃圾送至聚寶屋前應先檢查,不可含有資源回收物,所有垃圾袋將由聚寶屋工讀生再複檢一次,如還有回收物,除立即改正外,將登記班級列入生活教育競賽整潔部分評分。

 

學生部分相關規定:

一、                  飲食應於室內,不可邊走邊吃。

二、                  班級打掃工作應仔細分配,打掃時間應由衛生股長監督及檢查,並將結果報告導師。

三、                  環保股長負責資源回收工作之督導及檢查工作。

四、                  班級垃圾桶最好置於教室內,並隨時檢查是否內含資源回收物,如果有應該立即改善,環保股長請特別加強督導,如發現有學生亂丟,應嚴厲指正或送至衛生組處理。

五、                  資源回收櫃或回收桶應隨時分類清楚,並保持清潔,回收物需每天進行回收,不可留置過夜,回收櫃及回收桶清潔日為每週四,請徹底清理乾淨。

六、                  負責打掃廁所班級,應派人專職認養植栽,負責澆水、枯葉整理等工作,寒暑假請將盆栽送回衛生組統一照顧。

七、                  上課前,應由衛生股長帶領全班將走廊及教室內垃圾撿乾淨,以維持上課環境品質。

八、                  打掃用具於學期初發至各班,於期末繳回,期間如有自然損壞可至衛生組以舊換新,如因人為破壞或保管疏忽遺失,請自行購買,掃具不足時可提出申請。打掃用具需妥善放置於教室、辦公室、掃具室,不可隨意堆置。

九、                  禁止使用免洗餐具,建議使用可重複利用之餐具、水壺、水杯….等。

 

環保志工:

    選拔具服務熱忱之學生,於下課時間協助校園整潔維護工作。

 

愛校服務:

    利用午休時間進行校園環境清潔及維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