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山國中103年度國家防災日地震避難掩護演練暨校園防災教育學生說明會成果(二)

冬山國中103年度國家防災日地震避難掩護演練

暨校園防災教育學生說明會成果(二)

活動名稱:

冬山國中103年度國家防災日地震避難掩護演練

暨校園防災教育學生說明會成果

辦理日期: 103年6月30日 下午15:30

103年8月26日 上午08:20

103年9月03日 下午14:45

參加對象:全校學生

參加人數:495人

活動簡述說明:總務主任說明校園防災教育

暨國家防災日地震避難掩護演練實施方式

二、103/08/26上午08:20

總務主任:說明新學年度校園防災教育工作事項

總務主任:說明校園緊急疏散地圖

總務主任:說明家庭防災卡填寫方式

總務主任:說明就地掩護

總務主任:說明緊急避難疏散地圖之標示

總務主任:說明第一集合場及最終集合場

總務主任:說明各式避逃生及救護設施

總務主任:說明防災背包內容物及用途

冬山國中103學年盆栽移植空地實施照片

冬山國中103學年盆栽移植空地實施照片

主旨:移植代替採購,將學校過多或不適合繼續當盆栽之植物移植空地,使校園綠色面積增加,並達成減碳之積極目的。

作法:(一)挑選適合移植之盆栽

(二)整理適合移植之空地

(三)移植並派志工學生積極照護

挑選適合移植之盆栽

整理適合移植之空地

移植並派志工學生積極照護

103-1-4整潔、秩序及回收競賽得獎班級

冬山國中103學年度第一學期第四週

整潔、秩序及回收競賽得獎班級

 

整潔競賽   優等: 三信、三義

           甲等: 一愛、二義、二愛

 

秩序競賽   優等:三義、三信

           甲等:一愛、二愛、一忠

 

資源回收競賽A

          第一名:二信

          第二名:三忠

          第三名:一義

 

資源回收競賽B

          第一名:一仁

          第二名:二義

          第三名:三義

103-1-3整潔、秩序及回收競賽得獎班級

冬山國中103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三週

整潔、秩序及回收競賽得獎班級

 

整潔競賽   優等:三義、二愛

           甲等:三信、三仁、二義、二仁

 

秩序競賽   優等:三忠、三義

           甲等:一愛、二義、一信

 

資源回收競賽A

          第一名:一信

          第二名:三義

          第三名:三仁

 

資源回收競賽B

          第一名:二孝

          第二名:一孝

103-1-2整潔、秩序及回收競賽得獎班級

冬山國中103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週

整潔、秩序及回收競賽得獎班級

 

整潔競賽   優等:三義、三信

           甲等:二義、二忠、二孝

 

秩序競賽   優等:二義、三義

           甲等:一孝、一愛、三信

 

資源回收競賽A

          第一名:三忠

          第二名:二忠

          第三名:一愛

          第四名:二信

 

資源回收競賽B

          第一名:二義

          第二名:一孝

2012.03.28 冬山河環境教育之旅

2012.03.28 冬山河健康促進教育之旅

冬山國中 冬山河健康促進教育之旅! 成果照片

活動時間:101.03.28下午13:30-16:00。

地點:冬山河

主辦:冬山國中衛生組

辦理方式:

由冬山國中教師林兆駿帶領二義同學騎腳踏車探訪冬山河生態之旅;沿途介紹相關人文與環境特色並訓練健康體位。

參訪:全國國高中西式划船比賽冬山國中代表隊-全國第二名唷!!鼓鼓掌!!

風和日麗的天氣讓學生能體驗自然環境與訓練健康體魄也希望環境教育概念能深入各位同學心中。

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

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

92年12月01日臺軍字第0920168279號

100年2月17日臺軍字第1000022929C號修正

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協助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及各級學校、幼稚園處理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以下簡稱校安事件),以減少危安事件發生,有效維護校園及學生安全,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所稱校園事件主類別區分如下:

(一)意外事件。

(二)安全維護事件。

(三)暴力與偏差行為事件。

(四)管教衝突事件。

(五)兒童及少年保護事件。

(六)天然災害事件。

(七)疾病事件。

(八)其他事件。

校安事件通報之主類別、次類別及等級一覽表,由本部公告之。

三、本要點適用範圍為各級學校及幼稚園。

四、為適時掌握校園事件,加速處理應變,依各類校安事件之屬性及輕重程度區分如下:

  1. 甲級事件:

    1、人員死亡或有死亡之虞。

    2、財產損失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

    3、亟須本部或其他單位協助及其他可能引發媒體關注、社會關切之事件。

    4、其他公告之甲級事件。

  2. 乙級事件:

1、人員重傷。

2、財產損失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上,未達一百萬元。

3、其他未達甲級事件程度,且無法即時處理之事件。

4、其他公告之乙級事件。

  1. 丙級事件:

1、人員輕傷或疾病送醫。

2、財產損失未達新臺幣十萬元。

3、其他公告之丙級事件。

五、各級學校及幼稚園所屬教職員工生(含替代役役男)發生第四點所定事件時,均應通報本部,其通報時限及作業方式如下:

(一)甲級事件:應於獲知事件二小時內透過校園事件即時通報網(以下簡稱校安即時通)實施通報,惟情況緊迫或須協助事件應先電話立即通報。

(二)乙級事件:應於知悉校安事件二十四小時內,透過校安即時通完成通報作業。。

(三)丙級事件:應於知悉校安事件七十二小時內,透過校安即時通完成通報作業。

遇有網路中斷時,改以紙本方式傳真至本部及上一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俟網路恢復後再補行通報作業。

遇電路中斷時,應由上一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掌握校安事件,主動督促或協助通報本部校安即時通作業。

同一事件涉及多項類別者,歸入最主要類別;涉及多所學校、幼稚園者,各學校及幼稚園均應各自進行通報工作。

校安即時通操作手冊由本部定之。

六、為預防校安事件發生及減少損害,本部應運用網路公告或電話簡訊,傳送有關校園安全維護訊息。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各級學校及幼稚園應依本部通知,對校安事件妥為因應。

校安即時廣播系統操作手冊,由本部定之。

七、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各級學校及幼稚園,應指定專人承辦校安事件通報工作,業務承辦人對通報資料應負保密責任。

八、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每日應指定專人檢視所轄單位及學校校安即時通之通報狀況,俾利即時協處。查有錯報、漏報、遲報時,應要求即時更正或補正。

九、本部每年應指派專人或委請專家學者進行前一年校安即時通資料分析,公布統計數據及成果,並研擬減少校安事件之具體措施及建議。

十、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各級學校及幼稚園之通報專線電話、傳真號碼或電子郵件信箱應轉知轄屬教職員生周知,以利校安事件之通報。

十一、本部各館所準用本要點辦理通報作業。

十二、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各級學校及幼稚園,應定期檢討校園事件之通報優劣情形,並依相關規定辦理獎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