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教育部補助宜蘭縣102年度校園複合式防災觀摩演練研習計畫成果

教育部補助宜蘭縣102年度校園複合式防災觀摩演練研習計畫成果

計畫/活動

名稱

教育部補助宜蘭縣102年度校園複合式防災觀摩演練研習計畫

辦理地點

宜蘭縣立冬山國民中學

主辦單位

宜蘭縣政府

承辦單位

宜蘭縣立冬山國民中學

活動對象

各校主任或業務承辦人

辦理時間

102 1022 1330-1630

參與人次

117 

主持人/講座

羅麗惠校長

回饋意見調查統計:

滿意度調查結果

項次

非常
滿意

滿意

尚可

不滿意

非常
不滿意

防災專業知識成長

57%

41%

2%

0%

0%

有助於學校業務推廣

59%

39%

2%

0%

0%

授課方式及引起動機

51%

45%

4%

0%

0%

授課講解及選材、

57%

39%

4%

0%

0%

參與研習學習評量態度

55%

43%

2%

0%

0%

研習單位行政支援配合度

71%

29%

0%

0%

0%

研習時間日期安排適宜度

57%

41%

2%

0%

0%

研習場地硬體設施規劃度

65%

35%

0%

0%

0%

效益評估:整體而言,學員對各項滿意度均達96%以上,從學員的回饋單可看出大家對此次複合型防災觀摩演練皆印象深刻且受益良多,尤其是核子事故災害及避難所開設兩項目更是眼界大開,透過此次觀摩演練已更加提升大家的防災知識與觀念。

檢討與建議:希望各校能輪流舉辦防災觀摩演練,藉以彼此交流。


 

102宜蘭縣立冬山國中102學年度『廢電池回收競賽』實施計畫

宜蘭縣立冬山國中102學年度『廢電池回收競賽』實施計畫

一、目的:為使整體環境經常保持整潔,並且培養學生愛護環境,做好垃圾減量、污染物質回收,特訂定本計畫。

二、競賽對象:全校學生

三、競賽時間:102年8月30日至103年6月30日

四、回收方式:由各班級,自行設立暫時回收容器收集廢電池,並於指定時間,由環保股長

攜帶廢電池及回收表統一送至學務處測重登記後存放。

五、收集項目:各類廢電池(汽車電池不包含在內)。

六、計分方式:班級廢電池於登記後統一納入每週資源回收競賽中(以重量計)。

七、個人獎勵方式:

1.每週登記完畢,各班環保股長請將『廢乾電池』送回學務處衛生組林兆駿老師登記。

2.每個月每人1顆廢乾電池連續4週4次者優點1次。

3.學生個人單次繳交1公斤者優點1次,繳交2公斤者優點2次,繳交3公斤以上者嘉

獎1次。

八、全班獎勵辦法:

1.評比不分年級,每學期末依照所收集廢電池重量高低取前三名。

2.
(1)評比獲得第1名之班級,全班給予嘉獎2次

(2)評比獲得第2名、第3名之班級,全班給予嘉獎1次

九、本計畫經 校長核可後實施。

 

 

 

 

 

 

 

 

 

 

 

 

冬山國中廢電池回收重量統計表

日期班級

          

三忠

          

三孝

          

三仁

          

三愛

          

三信

          

三義

          

二忠

          

二孝

          

二仁

          

二愛

          

二信

          

二義

          

一忠

          

一孝

          

一仁

          

一愛

          

一信

          

一義

          

 

 

 

 

 

二年忠班 每週廢電池記錄表

座號

姓名

第2週

第3週

第4週

第5週

第6週

第7週

第8週

第9週

第10週

第11週

第12週

1 

王奕翔

           

2 

吳佳憲

           

3 

李向陽

           

4 

李冠旻

           

5 

林俊良

           

6 

梁振祐

           

7 

莫平

           

8 

游惟翔

           

9 

黃塏文

           

10 

簡子傑

           

11 

李佩弦

           

12 

李承霖

<

102宜蘭縣立冬山國中102學年度『垃圾分類暨資源回收』競賽實施計畫

宜蘭縣立冬山國中102學年度『垃圾分類暨資源回收』競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依行政院環保署所擬「廢棄物清理法」辦理。

二、依「宜蘭縣一般廢棄物分類回收及清除自治條例」辦理。

貳、目的:

一、培養本校全體師生具有環保意識及珍惜資源的生活習慣。

二、培養本校學生對垃圾分類及資源回收之正確概念與方法。

參、實施辦法:

一、資源回收場地:資源回收室。

二、全校各班級教室設置『資源回收筒』,教師辦公室另設置『資源回收櫃』。

三、資源性垃圾回收時間:

(1)每週五上午8:00~8:20 (一年級資源回收)

→由各班環保股長將資源回收物品送達資源回收場地。

(2)每週五中午12:20~13:00 (二、三年級資源回收)

→由各班環保股長將資源回收物品送達資源回收場地。

四、一般垃圾回收時間:

(1)每日下午15:05~15:15 由衛生股長或值日生將一般垃圾拿到學務處後垃

圾清潔車傾倒。

五、由負責全校資源回收的同學,進行全校資源垃圾集中處理工作。

六、垃圾回收分類原則:

(1)資源回收分類項目:

1.寶特瓶、鐵罐、鋁罐、鋁箔包、鮮奶紙盒、塑膠容器、玻璃瓶、餐盒、

燈管等。

2.紙類:便條紙、報紙、宣傳單、雜誌、書籍、測驗卷、紙袋等。

(1、2兩項回收放置地點:聚寶屋)

3.其他:廢乾電池。(回收放置地點:學務處)

(2)一般垃圾:吸管、衛生紙、塑膠袋等。

七、處理辦法:資源回收之資源垃圾將聯絡資源回收商於每月收運。

八、設置資源回收款專戶:資源回收所得之款項設置專戶,以做為學校推動環保活動、環境衛生清潔等教學使用。

九、競賽獎勵方式:

(1)A組:以每週五各班回收『速度及平日分類是否確實』為評分依據,每週取全

校前3名給予得獎班級獎狀ㄧ祇。

(2)B組:以每週五各班『總回收量之排序』為評分依據,每週取全校前3名給予

得獎班級獎狀ㄧ祇。

肆、本計畫呈請 校長核可後實施。

 

 

冬山國中102學年度資源回收項目宣導 102.08.30

可回收物:放置各班回收筒(櫃)

 

一、紙類:

(1)一般紙類:紙箱(拆開壓扁)、雜誌、書本、紙張(需兩面都使用完畢)。

(2)報紙類

二、鋁箔包:請用剪刀將截角剪開並清洗、壓扁後回收(吸管丟垃圾桶)。

三、鐵罐(含其他鐵製品):罐身底面呈平面狀,清洗後回收。

四、鋁罐(含其他鋁製品):罐身底面呈凹形狀,清洗後回收(不需壓扁)。

五、塑膠類:

(1)杯水、塑膠飲料杯、布丁盒PP5等。

(2)養樂多PS6。

(3)塑膠外袋(不回收,由各班處理)

六、寶特瓶:一般常見的寶特瓶裝的飲料瓶,加上優酪乳、鮮乳、貝納颂咖

啡等瓶子都是。(將瓶蓋撤下)

七、食用紙盒:

(1)紙餐盒:早餐紙盒、便當紙盒(悟饕便當下層屬於一般垃圾)。

(2)紙飲料杯

(3)利樂包(內無鋁箔紙):請拆開清洗、壓扁後回收。

八、玻璃瓶請勿打破)。

九、廢乾電池(由各班收集後統一集中於學務處)。

十、燈管(請勿打破)。

十一、瓶蓋。(不回收,由各班處理)

 

思樂冰杯、清心飲料杯、超商塑膠便當盒、保麗龍(碗)、蛋糕盒、悟饕便當

下層等屬於一般垃圾

大型保麗龍可以回收,小型保麗龍(碗)屬於一般垃圾

請全體教師及學生儘可能不要使用保麗龍類、塑膠類、竹筷等免洗餐具

本學年開始,塑膠用品請分類PP5與PS6兩類

塑膠外袋、瓶蓋,本學年由各班自行處理

 

資源回收項目

   

資源回收場

 

 

 

 

 

 

 

 

 

 

 

 

 

 

 

 

 

 

 

 

 

 

 

 

 

 

 

資源回收小組成員及回收情況:

102宜蘭縣冬山國中參訪『利澤資源回收(焚化)廠』申請計畫

宜蘭縣冬山國中101學年度參訪『利澤資源回收(焚化)廠』申請計畫

壹、依據:

一、依據本校校務會議所提之環境教育學生參訪焚化廠計畫。

貳、目的:

ㄧ、增進本校一年級學生對於本縣利澤焚化廠之認識,及垃圾處理的流程。

二、讓本校一年級學生學習到資源垃圾及一般垃圾對環境的影響。

三、透過利澤焚化廠的參訪,讓學生了解到如何將垃圾做再利用的功能。

參、參訪地點:宜蘭縣利澤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

肆、參訪班級及人員:

(1)第一梯次:一年孝班、一年仁班、一年愛班、部分行政職同仁,共110人。

(2)第二梯次:一年忠班、一年信班、一年義班、部份行政職同仁,共110人。

伍、參訪日期:

(1)第一梯次:102年3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

(2)第二梯次:102年3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00〜16:00。

陸、帶隊人員:

(1)第一梯次:校長領隊。

隨行有林兆駿組長、楊舜清、賴欣玫、曹惠能三位導師

(2)第二梯次:校長領隊。

隨行有林兆駿組長、陳詩蓉、呂正昌、劉怡屏三位導師

柒、預期效益:本校學生及班導師能了解資源回收及一般垃圾處理方式。

捌、經費來源:

(1)依宜蘭縣環保局補助機關團體參訪辦法,請領交通費。

(2)其它額外支出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玖、本計劃呈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成果報告


焚化爐進料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