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山國民中學理化實驗教室實驗操作安全規則

宜蘭縣立冬山國民中學理化實驗教室實驗操作安全規則

 

一、實驗守則:

1實驗前應熟讀實驗內容,特別留心各種注意事項。

2實驗室務必注意安全。

3實驗室中不可飲食要喧嘩及重步奔跑。

4實驗進行中遇有疑問,應立即向教師報告,切勿擅自變更實驗程序,亦不得操作未經

允許的實驗,以免發生危險。

5經常保持儀器和桌面的清潔,實驗桌上不可放置實驗無關的物品,並盡量避實驗藥品

的濺潑,若發生時,須立刻加以清理。

6實驗完畢,各組須將器材確實洗淨並放回指定位置。

7離開實驗室前,須檢查水電、與門窗,確實關妥。椅子放在實驗桌下、排放整齊。

8嚴格遵守教師指示及隨時發布之注意事項。

 

二、實驗安全須知:

(一)使用藥品時,應先看清標籤,以免誤用,並遵守下列藥品操作法:

1藥品開瓶後,勿使異物混入;業已取用之試藥不可再裝回容器中也不可任意棄置,

應依指示處理。

2揮發性溶劑,如酒精、丙銅、乙醚等均極易燃燒,切勿靠近火源。

3混合反應極快之試劑須提高警覺,以免發生危險,如雙氧水加入二氧化錳中。

4藥品中凡因接觸空氣而自然發火者如黃磷,因打擊而爆炸者如氯酸鉀,遇火焰而

極易引火者如甲醇,接觸水而爆炸者如鈉、鋰,均須特別注意。

5有毒或令人不舒服之氣體或揮發大的液體,須在排氣櫃內進行實驗,如氯氣、溴、

乙醚……等。

6稀釋濃硫酸,須特別小心,應徐徐將濃硫酸加入水中,並時加攪拌;切勿加水於

硫酸中,以免硫酸沸騰飛濺傷人。

7傾倒液體試藥時,應將標籤部份向上,以免損毀標籤紙。

8傾倒液體應沿玻棒或器壁徐徐傾倒。

9金屬或塊狀固體放入容器時,應沿器壁徐徐滑下,以免容器破損。

(二)使用器具時,須瞭解各器材的性能,並遵守下列安全操作法則:

1不可用酒精燈去點燃另一個酒精燈,燈內酒精勿裝太滿,八分滿即可。

2銳利的玻璃管邊緣可利用加熱,使管口平滑。

3不可觸摸剛加熱過的玻璃,以免燙傷。

4將玻璃管、溫度計或漏斗從軟木塞或橡皮塞中拔出或插入時,宜用手巾包裏玻璃

管、溫度計,徐徐旋轉插入拔出,必要時可用水或凡士林作為潤滑劑。

5用試管加熱時,勿將試管對著自己或他人,以免試管內的物質沸騰濺出傷人。

6不可直接加熱量筒,以免爆破。

7嗅聞任何化學藥品時,不可將臉靠近容器,以免中毒,應與容器保持距離,用

手揮引其氣體以嗅之。

8學生做實時,老師應在旁指導,切勿單獨做實驗,以免發生危險時無人援助。

9搬運長器上皿如玻璃管、滴管,應持器皿上的上端部份,並靠近身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