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山國民中學家政教室管理規則

宜蘭縣立冬山國民中學家政教室管理規則

一、本教室僅供家政課或有關課程之教學使用。

 

二、學生須遵照規定時間,準時進入教室。

 

三、在教室不得喧嘩、嬉戲、攜帶規定外的物品,應隨時維持教室之秩序與整潔。

 

四、未經老師許可,不得任意啟用設備。

 

五、上課時除使用自己桌上設備外,不得使用它桌設備及任意走動,電熱設備尤須注意安全。

 

六、使用設備、器材,應慎重愛惜,不得破壞,否則依價賠償。

 

七、使用微波爐、烤箱、瓦斯爐、桶裝瓦斯、排油煙機、刀具組等設備,務必遵守使用規則,

注意安全。

 

八、熟悉滅火要領及滅火器之正確使用方法。

 

九、隨時注意食物、餐具之衛生,維持廚具、地面之乾燥與整潔。

 

十、使用完畢須將設備、器材用具清潔並檢查歸位。

 

十一、上課完畢,請老師督導學生清掃,並關閉電源、電器設備、水、瓦斯、烤箱、微波爐、

瓦斯爐、門窗等。

 

十二、遵從老師指導及其它規定,有違規定者,按校規議處。

 

十三、上課完畢,請老師填寫專科教室日誌(使用登記簿),以備建檔查核。

 

十四、本管理規則陳送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