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冬山國民中學『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
壹、依據:
1.行政院81環字第36451號函核定「環境教育要項」。
2.落實執行環境基本法第9條,普及環境保護優先及永續發展
相關之教育及學習,加強宣導,以提昇國民環境知識,建立
環境保護觀念並落實於日常生活中。
貳、目的:
1.培養學生對環境保護之理念,建立積極正面的價值觀與態
度,產生環保行動。
2.結合家長與社區資源,發展符合本校的環保特色。
3.期盼全校師生確實推動校園環保工作,養成節約能源的優良
習慣。
参、計畫執行期間:96年1月1日至98年12月31日
肆、項目、內容及方式:
1.針對行政院環保署所頒定之96-98加強學校環境教育三年辦法,本校盡全
力去實施辦法上所規定『各級學校』應完成之項目。
2.其餘各項計畫由其他相關機關來監督或執行。
項 目 | 內 容 | 進行方式 | 執行單位 |
一、推動學校環境管理
二、落實環境教學
三、推動校園生活環保
四、普設環境教育設施
五、獎勵表揚
六、國際交流 | (一)訂定(修訂)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
(二)執行永續學校環境管理
(三)發揮環境保護小組組織功能
(一)培育環境教育師資
(二)開發環境教材
(三)舉辦環境教學活動
(一)舉辦環保競賽及會議
(二)落實校園生活環保
整合設置環境教育設施或場所
(一)表揚推動環保有功學校教師及學生
(二)表揚推動環境教育績優個人與團體
(一)參加國際會議
(二)舉辦國際會議
(三)加強國際參訪 | 1.訂定(修訂)並發展符合當地特色的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營造健康、安全與關懷的校園環境。 2.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參與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的推動。 3.推動校園環境稽核實務,以強化校園環境管理。
1.採行綠建築觀念,建構及修繕 <span style="fo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