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Post author:jane255Post published:2010 年 10 月 12 日Post category:四、其他配合措施辦理情形相關內容四、5.配合經濟水利署「加強政府機關及學校節約用水措施網路真報系統」2011 年 12 月 9 日四、7.積極參與環保署辦理之「加強廢乾電池回收工作計畫」2011 年 12 月 10 日四、3.衣服回收再利用2011 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