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8.辦理或參與縣市環境教育活動Post author:林銘傑Post published:2012 年 11 月 18 日Post category:四、其他配合措施辦理情形辦理或參與各項縣市環境教育活動:(1)中年級學生參加「林業文化園區」校外教學 (2)教師職員參加「腦竂溪步道」解說課程研習培訓 (3)全校師生參加「九竂溪步道」生態環境健行活動 相關內容四、1.辦理或參加永續校園計畫說明或經驗分享等活動2012 年 11 月 18 日四、4.校園用水用電較去年度負成長2%以上,且有具體成效者。2012 年 11 月 18 日四、6.配合於每月5日前提供上個月資源回收量數據(含憑證)予所在地鄉鎮市公所2012 年 1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