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三星鄉大隱國民小學環保小局長選舉辦法
一、依據:
1.本校環境教育實施辦法。
2.本校推行法治教育的相關計畫。
二、目標:
1.培養學童的民主內涵,了解法規意義。
2.培育領導人才、貢獻社會、服務人群。
3.讓學生了解民主選舉的真諦,達到民主法治的要求。
4.透過政見發表,認識環境保護的重要。
5.達成永續發展的愛家愛鄉新觀念。
三、實施辦法:
1.資格:限四、五年級學生參選。
2.名額:選出環保小局長一名。
3.登記辦法:四、五年級每班推出一名。
4.登記日期:由學輔組公佈。
5.登記地點:教務處學輔組。
6.競選日期:由學輔組公佈。
7.助選人數:每位候選人限定五位助選員。
8.政見發表:競選日期內於學生晨會時間舉行乙次集體公辦政見會,
每位候選人發表時間三至五分鐘。
四、選舉辦法:
1.選舉日期:由學輔組公佈
2.選舉地點:本校活動中心。
3.選舉方式:本校中、高年級學生投票選出。
五、當選公告:
1.投票結束進行開票後當場公布。
2.第二天在公佈欄及本校網站公告。
3.當選後一星期由校長頒發當選證書
六、競選規則:
1.競選期問各候選人助選團不得有人身攻擊、威脅、賄賂、暴力恐嚇
行為。
2,本校教師得協助輔導競選過程。
3.競選活動不得影響上課和學校生活公約規定。
4.任何人不得隨地丟棄、毀壞競選廣告傳單物品。
5.選舉後第二天,各候選團人員負責清理競選遺留物。
6.候選人如違犯本規定,取消候選資格,並接受校規處份,不得異議
七、本辦法呈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環保服務小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