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7.成立並運作學生環保服務隊

     宜蘭縣三星鄉大隱國民小學環保小局長選舉辦法

一、依據:

     1.本校環境教育實施辦法。

     2.本校推行法治教育的相關計畫。

二、目標:

     1.培養學童的民主內涵,了解法規意義。

     2.培育領導人才、貢獻社會、服務人群。

     3.讓學生了解民主選舉的真諦,達到民主法治的要求。

     4.透過政見發表,認識環境保護的重要。

     5.達成永續發展的愛家愛鄉新觀念。

三、實施辦法:

    1.資格:限四、五年級學生參選。

    2.名額:選出環保小局長一名。

    3.登記辦法:四、五年級每班推出一名。

    4.登記日期:由學輔組公佈。

    5.登記地點:教務處學輔組。

    6.競選日期:由學輔組公佈。

    7.助選人數:每位候選人限定五位助選員。

    8.政見發表:競選日期內於學生晨會時間舉行乙次集體公辦政見會,

     每位候選人發表時間三至五分鐘。

四、選舉辦法:

     1.選舉日期:由學輔組公佈

     2.選舉地點:本校活動中心。

     3.選舉方式:本校中、高年級學生投票選出。

五、當選公告:

     1.投票結束進行開票後當場公布。

     2.第二天在公佈欄及本校網站公告。

     3.當選後一星期由校長頒發當選證書

六、競選規則:

    1.競選期問各候選人助選團不得有人身攻擊、威脅、賄賂、暴力恐嚇

      行為。

    2,本校教師得協助輔導競選過程。

    3.競選活動不得影響上課和學校生活公約規定。

    4.任何人不得隨地丟棄、毀壞競選廣告傳單物品。

    5.選舉後第二天,各候選團人員負責清理競選遺留物。

    6.候選人如違犯本規定,取消候選資格,並接受校規處份,不得異議

七、本辦法呈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環保服務小局長

 

P1230051 P1230064 P1230089 P1230091 P1230100 P1230105 環保小局長 環保小局長1 環保小局長2 環保小局長3 環保小局長4 環保小局長5 環保小局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