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校園推動節能減碳人員培育研習

教育部 函

地址: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聯絡人:王秀菁

電話:(02)77129127

Email:shina@mail.moe.gov.tw

受文者:宜蘭縣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9月7日

發文字號:臺教資(六)字第107014944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無附件

主旨:本部訂於107年9月26、27日及10月1日辦理「校園推動節

能減碳人員培育研習」,請鼓勵及轉知所屬踴躍參加,並

惠允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為持續精進校園能資源管理節能成效,協助解決學校及本

部所屬機關(構)推動節能減碳時,所遇技術、專業人力或

資金等困難,特辦理本研習,課程涵蓋本部推動節能減碳

政策(包含補助計畫、能源管考目標)、對氣候變遷應有的

認知與行動、校園常見節水做法、邀請執行教育部建構智

慧低碳校園計畫(海報成果展示)及106年推動節能優良之

學校進行分享,使參加人員能由淺入深習得各項專業知識

及互相交流,達到訂定之節能目標。

二、本研習參加對象為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各國立大學附設醫

院及農林場、本部暨所屬機關(構)之推動能源管理相關人

員或主管。相關資訊如下:

(一)時間及地點:

1、南區:107年9月26日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雋永樓B1禮堂。

2、北區:107年9月27日國立宜蘭大學圖資大樓2樓崇發

廳。

3、中區:107年10月1日朝陽科技大學設計大樓2樓D-202

演講廳。

(二)報名人數:100人,額滿為止。

(三)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及簡章請逕至本部節

能減碳資訊平臺(http://co2.ftis.org.tw),點選最新

訊息進入報名系統。

(四)參加人員需全程參與課程,並繳交課程學習單,方可取

得結訓證明。

(五)課程費用:全程免費,供膳(提供公務員終身學習時數

認證6小時,非公務人員提供訓練時數證明)。

三、請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轉知所屬縣/市立高

級中等學校。

四、本案聯絡人:請洽本部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

會」趙庭慧工程師,電話:(02)27844188分機235,E-mail

:carolchao@ftis.org.tw。

正本: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各國立大學附設醫院及農林場、部屬機關(

構)、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各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不含北高新北臺中桃園五市)、本

部高等教育司、技術及職業教育司、終身教育司、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秘書

副本: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2018-09-07

18: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