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102-104年)

蘭縣四季國民小學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102-104)

一、計畫依據:

(一)行政院81環字第36451號函核定「環境教育要項」。

(二)落實執行環境基本法第9條,普及環境保護優先及永續發展相關之教育及學習,

加強宣導,以提昇國民環境知識,建立環境保護觀念並落實於日常生活中。

() 本校推動綠色學校教育工程實施計畫及校務行事曆

二、執行期間:10211日至1041231

三、計畫目的:

() 推動環境倫理與主動積極的環境行動,以提升生活及學校環境品質。。

() 倡導珍惜資源,確立生活需求與環境保護互益互存的理念。

() 協助學童瞭解、保護及改善環境所需的知識、態度及價值觀。

四、實施原則:

()整體統合原則:校內外教育兼施,正式課程與潛在課程兼顧。

()持續性原則:環境教育列為學校的重要工作項目,並將之列入行事曆。

()潛移默化原則:身教、言教、境教與制度的全力配合。

五、實施要項

實施項目

具 體 作 法

實施日期

備註

學校環境教育計劃與實施

1.成立推動環境教育委員會。

2.擬定具體實施之各項子計劃。

3.列入學校行事曆。

4.每學期提出執行成果並檢討成效。

開學前

學期末

 

資源回收

1.訂定「垃圾分類資源回收」辦法。

2.推動「辦公室做環保」、「教室做環保」。

3.與社區合作將廚餘做為養豬之用。

4.辦公室設置乾電池回收筒

5.配合社區資源回收時間,將資源回收送至 聚寶屋。

開學前

每日辦理

 

美化綠化

1.廣植花草樹木。

2.廁所美化綠化。

3.班級美化綠化。

經常性

學期中

 

教育宣導

1.學校網站設置環境教育專區,宣導環境教育資源與推行成果。

2.配合實施垃圾分類資源回收等相關宣導活動。

3.多元教學,增加戶外教學機會。

4.指導學生節約能源之知能及行為習慣養成。

5.配合教學,實施環境教育聯絡教學。

6.身體力行,做為學生環境教育之表率。

7.利用家庭訪視,向家長宣導環境教育工作,以促進其合作。

學期中

經常辦理

 

組訓環保小義工

1.協助資源垃圾回收整理工作。

2.不定期檢查實施情況。

每日辦理

經常辦理

 

節約行動

1.按月紀錄水電費支出狀況。

2.加強校園巡視

  

五、經費:各項活動所需經費由本校有關經費支出。

六、本計畫經行政會議通過,並呈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總務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