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 函
地址:10051臺北市中山南路5號
聯絡人:王秀菁
電話:(02)77129127
Email:shina@mail.moe.gov.tw
受文者:宜蘭縣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9月7日
發文字號:臺教資(六)字第107014944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無附件
主旨:本部訂於107年9月26、27日及10月1日辦理「校園推動節
能減碳人員培育研習」,請鼓勵及轉知所屬踴躍參加,並
惠允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為持續精進校園能資源管理節能成效,協助解決學校及本
部所屬機關(構)推動節能減碳時,所遇技術、專業人力或
資金等困難,特辦理本研習,課程涵蓋本部推動節能減碳
政策(包含補助計畫、能源管考目標)、對氣候變遷應有的
認知與行動、校園常見節水做法、邀請執行教育部建構智
慧低碳校園計畫(海報成果展示)及106年推動節能優良之
學校進行分享,使參加人員能由淺入深習得各項專業知識
及互相交流,達到訂定之節能目標。
二、本研習參加對象為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各國立大學附設醫
院及農林場、本部暨所屬機關(構)之推動能源管理相關人
員或主管。相關資訊如下:
(一)時間及地點:
1、南區:107年9月26日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雋永樓B1禮堂。
2、北區:107年9月27日國立宜蘭大學圖資大樓2樓崇發
廳。
3、中區:107年10月1日朝陽科技大學設計大樓2樓D-202
演講廳。
(二)報名人數:100人,額滿為止。
(三)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報名網址及簡章請逕至本部節
能減碳資訊平臺(http://co2.ftis.org.tw),點選最新
訊息進入報名系統。
(四)參加人員需全程參與課程,並繳交課程學習單,方可取
得結訓證明。
(五)課程費用:全程免費,供膳(提供公務員終身學習時數
認證6小時,非公務人員提供訓練時數證明)。
三、請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轉知所屬縣/市立高
級中等學校。
四、本案聯絡人:請洽本部委託「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
會」趙庭慧工程師,電話:(02)27844188分機235,E-mail
:carolchao@ftis.org.tw。
正本: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各國立大學附設醫院及農林場、部屬機關(
構)、各公私立大專校院、各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不含北高新北臺中桃園五市)、本
部高等教育司、技術及職業教育司、終身教育司、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秘書
處
副本: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2018-09-07
18: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