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新南國民小學防震防災教育及初期緊急避難觀摩演練活動實施計畫
一、依據:府教國字第1000109451號函辦理
二、目的:
1.加強學校安全防護工作,減少地震損害到最低程度。
2.做好防震應變之準備,以建立「事先防範重於事後救難」之共識。
3.培養師生防震觀念,藉防震演習以熟練地震發生時之應變能力,沈著應變。
三、實施方式:
1.時間:100.9.21上午
2.地點:新南國小
3.主持人:校長
4.參加人員:全校師生及協助人員共計182人
四、演習人員編組:
地震災害發生時,宜馬上成立「災害防救指揮所」,設有指揮中心及應變小組:由校長、主任、所有教職員工組成,負責全校性災害防救作為之運作,地震災害發生時,可以有效疏散避難、災後安撫及訊息通報,人員編組如下:
負責人員 | 工作事項 | |
地震演習 指揮中心 | 指揮官兼發言人: 校長 | 1. 負責指揮、督導、協調。 2. 負責統一對外發言。 |
副指揮官:教導主任 | 1. 依情況調動各組織間相互支援。指揮學生緊急防護及疏散協調各項有關事宜 2. 通報中心受災情形、目前處置狀況等。 | |
避難引導組 | 組長:學務組長 組員:各班級任導師、科任教師(易儒) | 1.擬定緊急疏散防災地圖(疏散路線和集合地點)。 2.災時協助教職員工生緊急疏散及安置。 3.在疏散集合地點設置服務台,提供協助與諮詢。 4.協助避難至學校知民眾之應急所需。 5.協助發放生活物資、糧食及飲水。 6.各項救災物資之登記、造冊、保管及分配。 7.安撫及心理諮商。 8.維護學校及避難收容場所之安全。 9.防救災設施操作。 10.負責將學生引導到空曠處(避難集合點)。各年級導師清點人數後向學務組回報 |
通報聯絡組 | 組長:幹事(國欽) 組員:科任教師(昀之) | 1. 通報縣市教育主管單位(教育處)及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 2. 負責蒐集、評估、傳播和使用有關於災害、資源與狀況發展的資訊。 3. 聯絡地方救災、治安、醫療等單位,尋求支援。 |
安全管制及搶救組 | 組長:總務主任 組員:護理師(佳麗)、工友(玉燕)、替代役(智堯)、志工(素寬)、志工(錫良) | 1.負責各疏散定點(樓梯)疏散之安全管制。 2.設立急救站,基本急救、重傷患就醫護送。 3.協助設置警戒標誌及交通管制。 4.強制疏散不願避難之學校教職員生。 5.受災學校教職員生之搶救及搜救。 6.清除障礙物協助逃生。 |
六、演習實施要領:
(一)遇強震發生時,即成立指揮所,應變小組立即依任務編組展開作業。
(二)演習實施:
1.模擬強震發生時,指揮中心即刻發布警報(鐵鐘聲響),通知全校師生停課,馬上要求學生保持肅靜並暫躲桌間或樑柱下掩蔽(切忌慌亂衝出教室),並立即切斷教室電源。
2.待餘震緩和-震動暫停時(鐵鐘聲響停止),各班導師立即請學生用書包或可遮蔽頭部之物品,罩護頭部於走廊迅速邊整隊,邊依疏散路線帶到操場。到達集合地點後清點人數並向學務組回報告人數。並請老師對學生作情緒安撫。
3.任務編組就分配位置,注意災害急外事件的再發生及搶救。
(三)演習實施後:接到演習解除通知後,立即復原回各班上課。
七、地震災害防救演練項目及任務分工表
演練項目 | 演練內容 | 演練單位 | 時間 |
1.簡報 | 本校地震災害應變措施之規劃及準備 | 防災中心(災害應變小組組長) | 8:00 / 8:20 |
2.地震發佈 | 學校東邊10公里、深度1公里處,發生規模6.8地震,搖晃劇烈。 各班上課老師:有地震,請趕快關燈、把門打開,遠離窗戶,同學們請迅速蹲下靠在桌邊,拿書放在頭上,注意頭上的燈及旁邊的懸掛物及櫃子會不會掉下來或倒下。 | 教導主任 各班任課老師 | 10:00 / 10:01 |
3.啟動緊急應變組織 | 學校受災,成立應變組織,通報組以電話、傳真、上網或簡訊方式通報災情 | 校長 應變組織成員 | 10:01 / 10:04 |
4.逃生避難引導 | 1.待地震搖晃停止後,各班上課老師依緊急避難路徑以適當方式引導學生緊急疏散避難。 2.需特別協助行動不便之師生避難疏散。 3.針對警戒區域內不肯疏散之學生強制送至避難處所。 | 避難引導組 上課老師 安全管制組 | 10:04 / 10:14 |
5.緊急搜救與、緊急滅火 | 1.搶救組負責清除障礙物,協助逃生。 2.使用滅火器滅火 | 安全管制及搶救組 | 10:14 / 10:17 |
6.傷亡教職員、學生緊急救護及運送 | 1.成立「臨時救護站」於戶外空曠安全之地方,並且執行檢傷分類及緊急處理。 2.輕傷傷患直接在「臨時救護站」做處理。 3.重傷傷患先維持生命跡象,再請求救護車或直接派車送往醫院醫治。 4.學校周邊之醫院及診所視情況派員支援「臨時救護站」。 | 護理師 志工、避難引導組、通報聯絡組 | 10:17 / 10:20 |
7.避難所的開設,與學生之安置 | 1.操場是本校相對安全之位置,設置避難收容所,緊急安置學校教職員工及學生 2.班級導師應建立學生緊急識別卡,內容應包括學生姓名、班級、家長或代理人的聯絡方式、通訊地址等相關事項,此項作業可參考學生家長聯絡單(簿)。 3.將未受傷學生集中留置、安撫,確認人數,連絡家長(或代理人)來校接回學生或通知學生相關訊息及措施。 4.導師在家長或代理人未領回學生前,由學校來保護,要特別注意行動不便之教職員工與學生之留置與安撫。 | 避難引導組 導師 | 10:20 / 10:30 |
8.對災情的掌握及傷亡的統計與災情蒐集通報 | 依據各組通報之情形及災害搶救經過實施災情彙整,持續陳報地方災害應變中心及教育局。 | 指揮官 通報組 | 10:30 / 10:40 |
9.演後檢討與講評 | 演後檢討與講評 | 參與演練人員 | 10:40 / 11:00 |
八、逃生路線:(疏散至操場,位置圖詳見附件一)
九、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