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中山國小實驗場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一、守則目的:
1.建立完善實驗場所規範,使師生都能依步驟操作。
2. 校園場所都能夠安全衛生下實施教學與學習。
二、工作守則:
(一)實驗前
1.上課時應保持上課安靜並且環境要通風。
2.師生都知道滅火器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3 .各組組長清點器材和組員人數回報給老師。
4.老師事先告知學生可能發生的意外以及緊急應變措施。
(二)實驗中
1.
學生做實驗時,老師務必在旁指導
2.老師講解實驗操作程序對於課堂操作不熟悉步驟,學生務必提問。
3.分組討論並提出問題,請教老師。
4.嚴禁追逐、嬉戲、喧嘩和危險的操作在實驗室中。
5.課程操作時如有意外發生時,應馬上通知教師。
(三)實驗後
1.清洗實驗器材並注意易碎物品清洗方式、桌面應擦拭乾淨。
2. .將廢棄物分類集中做好回收工作。
3.下課前雙手應清洗乾淨。
三、緊急事件處理
(一)、事故通報:
1. 發現緊急事故狀況,應立即就近通知相關人員處室及健康中心。
2. 相關人員立即到場後,了解現況研判是否通知校外相關之救援單位。
(二)、通報內容:
1. 事故發生時間。
2. 事故發生地點。
3. 事故狀況描述。
4. 已實施或將實施之處置。
5. 需要之協助內容。
四、實驗室化學藥品管理方式
(一)應注意瓶身標籤上是否有詳細標示內容物
(二)化學藥品儲存櫃需依不同特性分類,且櫥櫃學生不可任意拿取。
(三)化學藥品儲存櫃放置處要避免日曬,避免化學藥品自燃或變質。
五、本守則呈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承辦人: 張文志 主任: 陳書銘 校長:陳銘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