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中山國小實驗場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宜蘭縣中山國小實驗場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一、守則目的:

1.建立完善實驗場所規範,使師生都能依步驟操作。

2. 校園場所都能夠安全衛生下實施教學與學習。

二、工作守則:

(一)實驗前

1.上課時應保持上課安靜並且環境要通風。

2.師生都知道滅火器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3 .各組組長清點器材和組員人數回報給老師。

4.老師事先告知學生可能發生的意外以及緊急應變措施。

(二)實驗中

1. 學生做實驗時,老師務必在旁指導

2.老師講解實驗操作程序對於課堂操作不熟悉步驟,學生務必提問。

3.分組討論並提出問題,請教老師。

4.嚴禁追逐、嬉戲、喧嘩和危險的操作在實驗室中。

5.課程操作時如有意外發生時,應馬上通知教師。

(三)實驗後

1.清洗實驗器材並注意易碎物品清洗方式、桌面應擦拭乾淨。

2. .將廢棄物分類集中做好回收工作。

3.下課前雙手應清洗乾淨。

三、緊急事件處理

(一)、事故通報:

1. 發現緊急事故狀況,應立即就近通知相關人員處室及健康中心。

2. 相關人員立即到場後,了解現況研判是否通知校外相關之救援單位。

(二)、通報內容:

1. 事故發生時間。

2. 事故發生地點。

3. 事故狀況描述。

4. 已實施或將實施之處置。

5. 需要之協助內容。

四、實驗室化學藥品管理方式

(一)應注意瓶身標籤上是否有詳細標示內容物

(二)化學藥品儲存櫃需依不同特性分類,且櫥櫃學生不可任意拿取。

(三)化學藥品儲存櫃放置處要避免日曬,避免化學藥品自燃或變質。

五、本守則呈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