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1-1擬訂加強環境教育相關計畫-加強環境三年計畫
宜蘭縣立三星國中加強環境教育三年實施計畫-102~105年
一、計畫依據:
(一)行政院81環字第36451號函核定「環境教育要項」。
(二)落實執行環境基本法第9條,普及環境保護優先及永續發展相關之
教育及學習,加強宣導,以提昇國民環境知識,建立環境保護觀念並
落實於日常生活中。
二、計畫目標:
(一)增進本校全體員生對環境之認識與關懷,散播綠色種子,開闊全體員生視野,
提升生活品質。
(二)培養學生正確的環保觀念與保護環境的能力,了解人與環境之相互關係,
增進改善環境所需之知識、態度、技能及價值觀。
(三)重視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之重要,推動淨化、美化、綠化校園環境活動,落實
提昇環境品質的理念。
(四)培養愛護環境,尊重自然,養成珍惜資源、節約能源、惜福、愛物
的生活習慣;實施垃圾分類、資源回收,期能達到垃圾減量,維護生態平衡,
減輕環境的負擔。
三、實施期程:102年至105年
四、項目、內容及方式:
項目 | 內 容 | 進行方式 | 執行單位 |
一、推動學校環境管理 | (一)訂定(修訂)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 | 1.訂定(修訂)並發展符合當地特色的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營造健康、安全與關懷的校園環境。 2.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參與永續學校環境管理計畫的推動。 3.推動校園環境稽核實務,以強化校園環境管理。 | 1.學務處、總務處
2.學務處、總務處 3.學務處、總務處 |
(二)執行校園環境管理 | 1.採行綠建築觀念,建構及修繕房舍、設施、場所,並營造本土生物多樣性的校園生態環境。 2.妥善處理研究、教學、實習後之廢液及廢棄物,落實實驗室安全衛生教育。 3.定期取樣學校飲用水體送檢化驗,並委由專人或維修商依約定期維護管理。 4.輔導及訪視各級學校之校園污染防治情形,建立校園環境安全衛生及防災應變機制。 5.推動校園多採自然通風或使用電風扇,並建立校園內空調使用之標準,宣導冷氣溫度控制應適度。 6.進行校區防疫教育宣導於防治工作。 | 1.總務處
2.總務處
3.總務處
4.學務處、總務處
5.學務處、總務處 6.學務處 | |
(三)發揮環境保護小組組織功能 | 定期檢討環境保護小組工作推行及相關措施。 | 學務處 | |
(一)培育環境教育師資 | 鼓勵各級學校成立環境教育教師專業成長團,進行環境教育相關研究。 | 教務處 | |
(二)開發環境教材 | 1.鼓勵各級學校設計環境教育教案,分享教學資源。 2.鼓勵成立跨校聯盟,結合地方鄉誌、村史,編撰推廣環境鄉土教材及戶外教學。 3.設置環境教育網頁、環境教育宣導專欄及場所,推動環境教育數位典藏,以供各界及學校共享。 4.善用校園環境資源、規劃校園環境教學步道,提供教學。 | 1.教務處
2.教務處
3.教務處
4.教務處 | |
二、落實環境教學 | (三)舉辦環境教學活動 | 1.各級學校依不同年級自行設計及運用教育部或環保署等編訂的環保輔助教材、教案及多媒體進行教學活動。 2.辦理學校性環境教學研習活動。 3.配合政府機關環保施政重點,融入教學(如節能減碳、綠色消費、節約用水、國土保育、河川巡守、低污染綠色運具及清潔燃料、永續發展、溼地復育、能(資)源、防(救)災等教育)。
| 1.教務處 科任教師
2.學務處 3. 教務處 科任教師
|
(一)舉辦環保競賽及會議 | 1.舉辦環境地圖繪製、書法、辯論、徵文、戲劇、網頁、海報、有獎徵答及教學觀摩等活動。 2.舉辦環保教育宣導、研習會及工作坊等。 | 1.學務處
2.學務處 | |
三、推動校園生活環保 | (二)落實校園生活環保 | 1.推行校園源頭減量、禁用免洗餐具、瓶裝水、杯水、資源回收再利用(含參考書、制服、學用品、落葉及廚餘等)、跳蚤市場、辦公室做環保、校園種植原生種樹木、有助清淨空氣之盆栽及使用節能器材與設備等。 2.推動省電節能、節約用水、廢棄物減量、綠色交通、綠色校園等低碳創新與特色校園之相關工作。 3.落實綠色採購方案,並加強校園辦理綠色消費之宣導活動及鼓勵師生力行綠色採購。 4.鼓勵學生手冊納入校園生活環保措施。 5.鼓勵學校成立環保社團或組織,進行校內外環保工作。 6.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並配合政府機關環保施政重點,推動校園環保服務工作。
| 1.總務處 、學務處
2.總務處 、學務處
3.總務處 4.學務處 5.學務處
6.學務處 |
四、普設環境教育設施 | 整合設置環境教育設施或場所 | 1.鼓勵學校戶外教學或參觀環境教育場所及環保設施(如環保科技園區、焚化廠、資源回收場等)。 2.鼓勵運用校園及社區閒置空間,設置環境教育學習場所。 |
1.教務處、學務處 2.總務處 |
五、預期效益:
(一)透過學校師生及家長的參與,共創符合永續發展、安全舒適的校園環境。
(二)促使學校各個成員主動積極推動校園環境保護工作。
(三)增進各個單位的交流,分享環境教育之成果。
六、執行與考核
(一)配合相關資料,訂定校內永續校園環境管理計畫,並留存供相關單位備查。
(二)隨時接受相關單位視察推行環境教育情形。
(三)依相關規定,獎勵推動有功之學校人員。
七、本計畫經陳 校長核可後,公布實施;修正亦同。
承辦人:
單位主管: 總務主任: 教務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