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共乘、步行、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宣導實施計畫

宜蘭縣三星國民中學九十八學年度學童上下學共乘制度實施計畫

一、實施目的:

   (一).為減少校門周遭交通紊亂,家長們接送學生所帶來的交通工具廢氣

        讓校園周遭空氣品質惡化。

   (二).響應政府倡導節能減碳,宣導家長親自接送學童並鼓勵上下學共乘制度。

二、交通現況分析:

   校門口前道路狹小,行經車輛偶有超速行為,家長也常在前門口等待孩子放學,與公車、路隊學生爭道

三、實施策略:

  本校地處偏遠地區,交通不便,全校約五百多位學童,上下學均由家長接送或學生自行騎自行車上課。為響應環保節能減碳,減少石油耗能,茲規畫上下學共乘制度,其策略如下:

  (一).成立「學童上下學共乘」委員會及組織團隊:

     

職   務

職   稱

姓  名

工   作        職       掌

主任委員

校    長

 

召集與主持工作小組會議及督導計劃執行事項。

總 幹 事

學務主任

 

規劃並執行計劃各項事宜。

執行秘書

生活教育組長

 

負責本計畫之推展進行與宣導活動。

配合相關領域教學並加強生活輔導。

督導學童生活實踐並考查成效。

委    員

總務主任

 

負責有關本計畫教學器材提供及有關行政事務的配合。

委    員

課務組長

 

負責本計劃相關課程教學活動的配合。

委    員

科任老師

 

協助推動本計劃並提供諮詢。

委    員

各級任導師

 

協助調查交通工具使用狀況。

與家長協調本計畫相關事宜。

委    員

家長代表

 

支援本計畫各人力、物力,協助推行並宣導。

社區代表

鄉長

 

協助推動本計畫各項相關活動,並提供相關諮詢服務。

 

 (一).定期調查學童上下學之交通工具使用狀況。

 (二).鼓勵學童搭乘學校公共交通工具。

 (三).透過班親會請家長協調排定共乘,教師掌握學童共乘名單。

 (四).製發傳單,宣導共乘及節能減碳觀念。

 (五).推廣走路上下學。

四、實施期程:

  自98年9月1日至100年8月31日為期二年。

五、成效評估:

  (一).增加學童走路上下學的動機與人數。

  (二).達成部分學童家長自行開車或乘騎機車接送學童上下學。

  (三).改善造成油料浪費與交通擁擠問題,並達到節能減碳的目標。

  (四).隨時檢討共乘制度之功效,遇有不適之處隨時修正之。

六、本實施計畫李 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