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三星國中九十八學年度廢乾電池回收實施計畫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97.9.19環署基字第0970072141號函,為「加強辦理各級學校推動廢乾電池回收工作績效考核及績優學校團體獎勵金運用要點」辦理。
二、目的:透過各種宣導及競賽等活動,期能透過動員全校師生影響家庭成員,建立廢乾電池回收知識與觀念,養成隨手回收廢乾電池之生活習慣,落實廢乾電池回收工作。
三、實施期程:九十八年十月一日起至九十九年五月三十一日止。
四、實施地點:三星國中校園。
五、主辦單位:學務處
六、協辦單位:總務處、各班導師
七、實施方式:
1.利用朝會時加強宣導本活動及廢乾電池回收的概念。
2.請導師利用班會時間宣導廢乾電池回收工作。
3.每月最後一週回收時間(星期一中午12:20~13:00),由學務處廣播,請各班環保股長將班上廢乾電池統一送至學務處,並請負責資源回收班級學生協助秤重及統計各班廢乾電池回收量。
*回收日期為:98年10月26日(週一) 98年11月30日(週一)
98年12月28日(週一) 99年3月29日(週一)
99年4月26日(週一) 99年5月31 日(週一)
4.競賽評比:依各班廢乾電池回收總量(單位kg)予以評比。頒發班級回收前三名禮卷伍佰元,第一名全班記功乙次,第二名全班記嘉獎兩次,第三名全班記嘉獎乙次。
八、評比說明:
競賽評比方式以每學年評比乙次,(寒暑假期間仍可鼓勵同學繼續在家實施回收,開學後再將回收廢乾電池送回班上。),由學務處合計每次所紀錄之回收數量公布之。
九、本實施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