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東光國中環保志工組訓辦法 103.08.01修訂
壹、成立宗旨
一、落實校園整潔工作,建立健康學習環璄,以提高學習成效。
二、推動校園美化、淨化及綠化工作,宣導環保知識,落實環保工作。
三、以個人以身作則為出發點,進而推廣至班級及家庭,潛移默化環保觀念。
貳、遴選辦法
一、整潔評分志工:由二年級各班導師推薦兩名。
二、資源回收志工:聚寶屋掃區班級導師遴選十名同學。
三、以上由衛生組統一訓練並經考核通過,正式成為環保志工。
参、職責及任期:負責校園環境整潔評分工作及聚寶屋整潔回收服務工作,任期一學期。
肆、執行辦法
一、擔任校園整潔評分工作。
二、宣導落實環保工作。
三、實施校園公共服務。
四、執行社區勞動服務。
伍、執勤時間
一、整潔評分志工採輪值方式,每天上午8:00至8:20,中午12:30至13:10進行評分工作。
二、資源回收志工:每天12:15-12:25、15:00-15:15,以及每周一下午13:20-14:05
三、班會、社團活動(聯課活動)、彈性學習時間及各領域課程學習期間。
四、假日或課後時間。
五、特殊活動時間。
陸、考核與獎懲
一、對於表現盡責,推動學校環境整潔有功的環保志工,學期末敘獎記嘉獎兩次、頒發證書及登錄十二年國教一學期志工。
二、若有執行不力之人員,取消其資格,並視情況給於校規警告以上處分。
柒、本計畫奉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環保志工利用早自習及午休進行整潔評分。
▲每日中午12:15-12:25、下午15:00-15:15,由環保志工整理回收,各班回收及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