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東光國中一百學年度教室佈置比賽辦法
100.9.1訂定
一、目的: 美化學習環境,提高學習興趣,加強環境教育功能,使教室成為學習樂園。
二、依據:本校行事曆辦理。
三、佈置範圍及內容:
(一)範圍以教室後方布告欄為主,其他壁面請儘可能保持素淨。
(二)請盡量使用環保素材,以符合「環保愛地球」概念
(三)可參考規劃如下:
1.公佈欄:用於張貼有關規章、辦法、比賽、班規、生活公約及調課通知等。
2.榮譽欄:用於懸掛本班各項競賽獎狀、錦旗及學生優異表現。
3.學藝作品欄:用於陳列學生才藝成品及其創作。
4.單元學習欄:用於張貼各科教學重點及疑難問題解答。
5.美化綠化:教室內適度綠化,可促進健康。
6.其他:衛生保健欄、民主法治、交通安全、生活教育、班級特色欄等。
四、佈置時間:學期開始第五週佈置完畢,日後經常更新、充實內容。
五、評審:
(一)由學務處聘請本校詹蕙如組長、劉宛玲老師及各年級導師長擔任。
(二)評分標準:
1.主題內容50%
2.創意表現30%
3.環保素材10%
4.綠化佈置10%
(三)評分時間:100年10月11日至10月14日
六、獎勵:各年級前五名班級於週會頒發錦旗,擔任製作同學給予嘉獎鼓勵。
七、經費:經費概算:
編號
| 項 目
| 單價
| 數量
| 總價
| 備 註
|
1
| 錦 旗
| 300
| 15
| 4500
| 3個年級各取前5名
|
合 計
| 4500
|
七、本辦法經呈校長核准後公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