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6零霸凌日,請大家一起反霸凌…

轉載自教育部反霸凌網站 

 

馬總統期勉霸凌處理四原則「主動發掘、明快處

置、配合偵辦、對外說明」

一、學生若有霸凌行為應負哪些法律責任? [@more@]


責任
性質

行為
態樣

法律責任

備註

刑罰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

依刑法第277條,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千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規定,7歲以上未滿12歲之人,觸犯刑罰法律者,得處以保護處分,12歲以上18歲未滿之人,得視案件性質依規定課予刑責或保護處分。

依刑法第278條,使人受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剝奪他人行動自由

依刑法第302條,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未遂犯亦處罰之。

強制

依刑法第304條,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未遂犯亦處罰之。

恐嚇

依刑法第305條,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

依刑法第346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6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元以下罰金。其獲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未遂犯亦處罰之。

侮辱

依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3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公然侮辱人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

誹謗

依刑法第310條,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民事

侵權

一般侵權行為

依民法184條第1項,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侵害人格權之非財產上損害賠償

依民法195條第1項,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行政罰

身心虐待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58條第1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告其姓名。

依行政罰法第9條規定,未滿14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14歲以上未滿18歲人之行為,得減輕處罰。

二、學生若有霸凌行為法定代理人應負之法律責任

學生若有霸凌行為法定代理人應負之法律責任兒童及少年屬民法第13條未滿20歲之未成年人,如其成立民事上侵權行為,法定代理人依同法第187條應負連帶責任。

另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4條規定,家長(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因忽視教養,致少年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行為,或有少年虞犯之行為,而受保護處分或刑之宣告,少年法院得裁定命其接受八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拒不接受前項親職教育輔導或時數不足者,少年法院得裁定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三、教育人員發現校園霸凌應有之通報義務與責任

義務

責任

l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0條第2款規定,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身心虐待之行為。

l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34條第1項規定,教育人員知悉兒童及少年遭受身心虐待者,應立即向直轄市、縣 () 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24小時。

校園霸凌行為,如已達身心虐待程度者,校長及教師身為教育人員,應依法通報,未依規定通報而無正當理由者:

l         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61條規定,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

l         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7條第1項第2款、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其如屬違反法令,而情節重大者,得記大過。

教育部針對自我傷害防治及生命教育設置相關的輔導資料,請各位教師多加利用…

近來校園自我傷害事件頻傳,

為積極防範學生自我傷害,

教育部特針對自我傷害及生命教育議題,

架設相關的防治輔導網站資料,

請各位教師多加利用,謝謝!

搜尋路徑:

「自我傷害」路徑:教育部→本部單位介紹→訓育委員會→利物彙整→自我傷害」

「生命教育學習網」路徑:「生命教育學習網→以愛作出發」

請各位教師多加利用,

以達到第一級預防的效果,

相信有你的付出,

學生能更快樂健康的成長…

轉載—校園霸凌源於社會霸凌

最近霸凌的話題很火紅,

各方人馬也各自有不同的見解,

但什麼是霸凌呢?

就讓我們好好 的閱讀下面的文章,

相信會讓你我對霸凌有更深切的認識,

也期望大家不要不小心變成了霸凌他人的加害者……..

[@more@]社論:校園霸凌源於社會霸凌                                2010-12-22    台灣立報

近來,校園霸凌事件層出不窮,似有越演越烈的趨勢。校園霸凌,語出「School Bully」一詞,其形式包括:肢體的霸凌,如踢打弱勢同儕、搶奪財物等;言語的霸凌,如取綽號、用言語刺傷、嘲笑弱勢同儕、恐嚇威脅等;關係的霸凌,如排擠弱勢同儕、散播不實謠言中傷某人等;性霸凌,如以身體、性別、性取向、性徵作取笑或評論的行為,或以性的方式施以身體上的侵犯。

台灣兒福聯盟基金會曾針對國小中高年級學童進行問卷調查,發現校園霸凌現象普遍存在。有66.9%學童知情,63.4%有被欺負的親身經驗,僅36.6%從未有被欺負的經驗;近1成學童(9.5%)經常被欺負,他們雖不是多數,但卻可能是被長期鎖定霸凌的弱勢兒童。高達5成以上的校園霸凌事件為言語霸凌,包括嘲笑、威脅、取綽號、罵人等,被嘲笑的原因則包括「功課不好」、「長相難看」等;肢體霸凌亦超過3成6,情形多為「被打」。關係的霸凌近2成7,多是被排擠,理由包括「身上有臭味」、「男生排擠女生」等,顯見小學校園同儕間的弱肉強食。大部分的孩子在面對霸凌時知道要求助於成人(74.5%),然而,面對霸凌事件有1成5以上的孩子選擇假裝沒看到或充耳不聞的態度,會主動提出協助或主動對受凌同儕提供安慰的學童僅7.2%,顯見見義勇為的同儕支持體系頗為薄弱。

校園霸凌現象,全球皆然,對這個現象的專業研究,早在1970年代就已經開始。據調查,舉凡性格內向、害羞、怕事,在同學間不受重視、只有很少朋友、在校內孤立,缺乏與朋輩相處的社交技巧,容易引起同學不滿、反感或厭煩,個人衛生欠佳者,有身體障礙者、有智力障礙者,沉默、表達能力不佳者,性格或行為上有異於同儕者,其貌不揚者,皆易成為受凌者。檢視上述諸多特質(或曰「獨特性」),則不難發現,在成人社會中,相同特質者,同樣也極易成為遭受霸凌者。若說,校園即社會的鏡像,一定程度地反映出社會集體的實況,那麼,此一發生在孩童社群中的普遍現象,實即反映出當前人類社會的集體處境。

恃強凌弱,對「他者」與「異類」的敵視,在社會集體意識底下,潛藏的或許正是對競爭性社會的服膺與肯定,亦即,同儕社群既是作為集體而存在,但社群內的個體與個體之間卻同時存在著競爭關係。以資本主義制度為例,構成競爭性社會的要素,是僱佣勞動和自由市場,它們既讓勞工成為一個集體,又讓勞工彼此之間成為競爭者;以教育體制為例,各種考試評比制度,則讓學生們既是集體,彼此之間又是競爭者;再以所謂的「獨特性」(Unique)為例,它或許是觀念史上最弔詭的發明之一:當「獨特性」有助於大社會生產力與利潤的創造,它即是眾所追求的「崇高價值」;當「獨特性」表現於無關生產力與利潤的領域,它便成為千夫所指的「賤價符號」。

競爭,是壓力的來源,也是壓迫的根源,它最大的法則即是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一種不以個人意志為轉移的顯規則或潛規則,至於欺凌與受凌的關係,倒像是競逐過程當中一種宣示戰利的祭典。所謂霸凌,它真正體現的從來都不只是校園問題,而是社會問題。當整個社會就是個強凌弱的競爭體制,校園霸凌無非就是社會霸凌的拷貝。

英國小說家威廉‧高汀(William Golding)在其名著《蒼蠅王》(The Lord of Flies, 1954)中,塑造了一群流落荒島的純真孩童如何日漸淪為相互殺伐的野蠻之子,小說的結尾,一艘軍艦及艦上軍官的出現,看似救贖者,終止了孩群間的殺戮遊戲,但高汀自己卻下了這樣的註解:「那個軍官在阻止了一次獵人頭的狩獵之後,打算用巡洋艦把孩子從荒島帶走,但是那艘巡洋艦不久便要以同樣仇恨深遠的方式去追逐敵人,誰又能拯救那成年人和他的戰艦呢?」

21世紀的此刻,全球與台灣都正在為下一代苦尋教育改革的出路,但教育改革又豈只是校園內的事?成人社會,以及全球大社會,或許就像高汀筆下的那艘戰艦,它遠比那群孩子更需要救贖!

怒擲室友香蕉 拘役50天

(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17日電)花蓮某大學1名施姓學生不滿室友遲不清理床邊腐爛的香蕉,竟持香蕉到教室怒擲室友而被告。[@more@]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後,施姓學生因誹謗和公然侮辱罪被判處拘役50日。

法院判決書指出,施姓學生於去年10月12日因不滿謝姓室友對於放置床邊的1袋香蕉遲不清理,導致香蕉腐爛發臭,兩人發生爭執。施姓學生憤而在網路MSN的個人訊息欄輸入謝某的床位「有爛掉的香蕉都長蟲子了!!還有噁心不明液體!!怎麼會有這麼噁心的人啊」等字句。

施姓學生當晚要求謝姓室友丟棄腐爛的香蕉,但謝姓室友卻說香蕉非他所有而未處理。至隔天中午,施姓學生發現香蕉仍放置床邊,心中氣憤難平,竟持整袋香蕉前往教室,將香蕉擲向正在上課的謝姓室友,結果正中謝姓室友的胸部。

謝姓學生不滿名譽受損,報警處理,全案經花蓮地檢署偵查終結起訴,花蓮地方法院審理終結,今年12月9日宣判。

花蓮地院認為,施姓學生在MSN所載的聯絡人,都可從視窗中看到訊息欄中輸入的文字,施姓學生以這種方式指摘和傳述足以毀損謝姓室友名譽的事情,涉及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25日。

對於施姓學生丟香蕉擊中謝姓室友的行為,花蓮地院認為是以強暴手段公然侮辱他人,判處拘役30日;而施姓學生所犯的誹謗和公然侮辱兩項罪責,合併應執行拘役50日,如果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總計金額折算為5萬元。991217

~溫馨聖誕感恩傳情~讓愛存在你我之間

在這寒冬歲未,你是否有特別的想起誰?你是否有想對誰說什麼話,卻苦於不敢開口嗎?輔導室特別在今年的聖誕節為同學舉辦一個感恩傳情的活動,請大家踴躍把你想傳遞的情感,不論是對同學或是對教師,都歡迎你們告訴我們,我們會幫你將你的小卡片及小禮物送給你想傳遞的對象……

人與人的相處多一分關懷,多一點貼心,

都可增進你我的情誼,拉近你我的距離。

愛是要及時說出口的,

別把對別人的愛藏在心中,

勇敢表達出來,

讓你我在寒冬中感受到一陣陣的溫暖...

輔導室期望大家都能沉浸在愛的氛圍中哦 !!!

(歡迎你們將小卡小禮物送到輔導室,我們一定會幫你保密並幫你送到你想送的人手中喔!)

反霸凌你我都能盡一點心力...

霸凌事件頻傳,

教育部及學者急著要制訂反霸凌法,

但….這樣的法規訂下來,

真的對校園霸凌事件能有效遏止嗎?

從網路上看到這本”不是我的錯”的國小繪本,

覺得很適合大家省思,

霸凌事件該是人人有責,

如果我們多一點雞婆,

多一點關心,是否就可讓霸凌事件少一點呢?

645003-不是我的錯.ppt

轉載—五招收服孩子愛頂嘴

五招收服孩子愛頂嘴                                                   作者:楊俐容  出處:親子天下

明明是好心提醒孩子多帶件衣服、交朋友要小心而已,孩子就覺得「你很囉嗦」。什麼樣的表達,才能讓孩子認同父母的關愛呢?請問楊老師:我孩子讀國中,對他說話,他常常假裝沒聽到,要不然就回嘴:「你很煩耶!」請問我該怎麼辦? [@more@]

青少年愛頂嘴,常常是因為父母無法調整關愛;沒能順利轉型,就會嘮叨,孩子也會長不好。打個比方,你把幼苗種在栽培箱裡,結果它長大了,你還繼續放在栽培箱關照,它能不長歪嗎?你必須移開保護罩,讓它在自然環境裡茁壯,才能順利轉型。

舉個例子,現在許多孩子有過敏體質,父母經常提醒孩子不能吃冰。孩子還小時,只要父母不買,他就沒得吃。國中以後有辦法嗎?他下課去買冰,喝完再回來,你還真的不知道呢。父母不轉型肯定落得嘮叨之名。至於如何轉型?我提五招供大家參考:

第一,體認「嘮叨其實為自己」。孩子日漸長大,同儕的影響愈來愈大,父母則逐漸式微,頂嘴就是不想被管那麼多。這很自然。可是對父母來說,就很痛苦。當你發現裡子漸失,卻還想贏得面子,就會嘮叨。這嘮叨,是試圖要拉住過去那個親子關係,留住那段甜蜜時光。

很多父母會說,「可就因為是你媽,我才講你。誰會像我那麼關心你?」父母對孩子的關愛,永遠都是孩子的需要;可是父母必須體認到,表達關愛,一次就夠了;一直講,是希望孩子聽你的。而這招,已經完全無效。

但也不需要賭氣收回關愛,一句話都不說。很多父母就這樣忍三天,不講;然後孩子覺得愧疚、害怕你不愛他,就設法找台階下;於是過了一段短暫蜜月期,接著你又開始嘮叨,孩子繼續頂嘴不耐。大多數家庭每天都上演這種戲碼。

孩子這麼大了,你說的道理他不會不懂。何況你教那麼多年了,他依然故我,你繼續老把戲,不嘗試換新招,怎麼會有效。

父母表達關愛,但要尊重青少年的獨立判斷跟自主行動。譬如說,天氣冷,你提醒孩子帶外套,孩子要不要帶,隨他。他自己冷了,下次就會注意;如果怎麼冷都無所謂,表示他體質好,你也不用煩惱。只要不至於產生嚴重後果的決定,你可以表達關懷,但一句就夠了,然後尊重他的獨立自主。如此,孩子感受到你的關懷,也明白你無意壓迫他,就不會頂嘴,也不會嫌你煩。

第二,默唸「孩子獨立真可喜」。父母要常唸這個魔咒。記住這句話,就不會那麼難受。父母通常因為焦慮擔憂,所以要不停的關照孩子。也許孩子走的這條路不見得順,可能會出問題。但他在這個關卡願意嘗試追求獨立,將來才有辦法真的作主;若他一切順服你,等大了,該獨立還不獨立,你就累了。

第三,宣布「習慣調整慢慢來」。愛也是一種習慣。孩子小時候,需要父母無微不至的照顧。好不容易習慣成自然,孩子卻長大了,父母又得改變習慣,這真是上天給父母的功課。你可以跟孩子說,「不好意思,我已經習慣了,畢竟這樣關照你十幾年了,突然要改,好難喔!」。

即使被稱為專家的我,好像頗能洞悉各個階段,該給孩子什麼樣的自由,但大女兒剛上大學時,我家也上演類似的故事。

大女兒高中時,因學校遠、功課重,夜自習結束,我總習慣打電話給她,確認她怎麼回家。大一剛開始她因為社團活動晚歸時,雖然是談過、許可的,但九點一到,我就會不自覺的奪命連環call。對這個年齡的青年真是干擾,她實在煩了,就問「是不放心;或者雖然答應,可是內心不希望她晚歸」。

我仔細想,其實很樂意給她自由的,為何時間到,就忍不住會打電話?後來我跟女兒說,「媽媽真的認為,而且很願意,只要趕上山區小巴最後一班回家,都沒問題。但媽媽已經習慣,九點還沒消息,就要打電話確認你的狀況,不好意思啊!」我說了需要一些時間來適應,也請她提醒我。一段時日之後,慢慢的,我不再急著打電話,也覺得輕鬆許多,不用時時掛念她幾時回家。

我認為要青少年了解父母的心,那父母就要學習用好的方式,坦誠的讓孩子知道你的狀況。父母只要能坦承,青少年其實還是很愛父母、很能包容父母的。甚至請孩子適時提醒自己;時間久了,就會成功轉型。轉型是需要時間的。

第四,牢記「有效規範的三要」。成功管教的配方有五個元素:了解、接納、引導、規範與欣賞。不同年齡層,配方的元素比例不太一樣。孩子未成年之前,有些行為還是需要父母的引導和規範,以下三個要點供父母參考:(1)要以行動取代嘮叨。譬如孩子說好玩電腦的時限到了,他還沒關;你不要在遠遠的地方,隔空喊話嘮叨不停。跟他說時間到了,同時走到他身旁明確要求關機,用行動取代嘮叨。(2)要善用客觀的事實資訊。孩子聽到的聲音不會只有父母的,他需要學會判斷。因此管教青春期的孩子,要引用更多客觀的事實資訊,而不是「我是你老媽(或老爸),所以要聽我的……」。(3)要使用自然合理的行為後果。父母不做什麼也自然發生的後果叫做「自然的後果」。譬如不洗頭、不洗澡,身上就會臭,同學會排斥,這就是自然的後果。如果那個後果對孩子有意義、有用,那不勞你多說,孩子自然會改。你就讓這個自然後果去教他,比你直接管他有用得多。

又比方說,很多孩子考試常常粗心大意,少拿分。該得分沒得分,除非他已經放棄自己,或故意要考壞來氣你,每個孩子都會懊惱,這就是「自然後果」了。父母一罵「你就是粗心大意!」為了保住面子,孩子肯定反彈,「我哪有粗心,我都檢查五次了!」
這時,同理他的感受就好,「一不注意就掉了五分,你一定很懊惱!」這是表明你知道他面對自然後果的感受,也會讓孩子擁有下次想改進的動力。

問題是有些事情經不起自然後果,例如吸毒。這時就必須運用剛剛提到的「善用事實資訊」,讓他了解為什麼要規範。譬如說孩子晚歸、跟朋友出去,如果不讓家長明確知道跟哪些人去哪些地方做什麼等,家長就不能答應。換言之,如果違背這個規範,下次可能某些自由就要被限制,這叫做「合理的後果」。

我常碰到國高中生,說社團有事,要跟同學出去,或去同學家住,父母關切是去誰家,這是合理的要求。但孩子就不講,這時你可以引用事實資訊告訴他,因為現在毒品氾濫、社會新聞頻傳,雖然我願意給你自由,可是你至少要讓我知道去誰家。我要打個電話跟對方父母聯繫一下,謝謝對方,這樣比較禮貌,也確認對方父母確實知道。

也就是說,如果孩子不能遵循規範,一點也不願意妥協,後果就是不能去。合理的後果就是有選擇性,如果選擇這個,會有這樣的結果,你必須配合;如果你選擇那樣,就有另一個後果,你也要接受。

最後,切記「親子對談有四不」。青少年最討厭的嘮叨有:(1)小事不要一提再提。父母要管大事,不重要的小事儘量讓孩子作主。(2)不要翻舊帳。沒有人喜歡被揭瘡疤,這最容易引發青少年反彈。(3)不要否定孩子。經常否定孩子的感受或想法,孩子就會更想頂嘴、堅持到底。(4)不要引發孩子的罪惡感。譬如「你翅膀硬了,不需要爸媽了!」

孩子長大,父母要隨著調整。以上五招讓你親子關係升級、完全收服頂嘴。

(採訪整理/江美滿;錄音整理/游雅茹)

校園霸凌無所不在,請多關懷校園霸凌…….

請多關懷校園霸凌   【文/周美青】

校園霸凌事件時有所聞,但似乎一直沒有受到應有的重視。[@more@]前不久有媒體報導,某國小的三個男生,對一個戴眼鏡的同班同學拳打腳踢。讓人痛心的是,在場的同學不但沒有仗義勸阻,也沒請老師來制止,反而邊笑邊喊精采,並拿手機拍錄下來,將影片放在網路上。類似的事件,常在媒體上曇花一現的帶過,沒有激起一點漣漪,受到的關注遠不如許多無聊的八卦。據報導,我們國、高中職校男生遭霸凌的比率達10.3%,比世界衛生組織調查的國際平均值要高。而依兒福聯盟的調查,有一成左右的小學生,自陳每週至少被同學欺負一次;逾六成的學童表示在學校曾被同學欺侮,顯見我們校園霸凌事件的嚴重。

千萬不要輕忽校園霸凌,國外學者長期追蹤研究已證明,霸凌事件對當事者未來人格發展有持續性的影響。曾是霸凌者的男孩,長大後的犯罪率較兒時沒有霸凌行為者來得高,需要矯治服務的比率也高;而受凌者則多有情緒困擾或課業的問題,比一般兒童更易傾向孤獨、焦慮、缺乏自信與無安全感;即使是校園霸凌事件的旁觀者,如果沒有適當的輔導,也易有暴力傾向或情緒困擾等問題。

許多人以為動手打人才算霸凌,其實以言語嘲諷威脅、人際關係的排擠孤立,以及隨科技而興起的藉網路傳送不當的影音,對受凌者的傷害往往比皮肉傷更為嚴重。而相關研究也顯示,言語霸凌及關係霸凌在校園中更為普遍。電影《艋舺》中,主角之一因為「從小沒有朋友」,以及「一隻雞腿」,從而依附乃至入了幫派,雖是電影虛構的情節,但與現實的校園環境,相距恐怕也不會太遠。

孩子的行為,與周遭環境有絕對的關係。孩子以欺負同儕為樂,也許是為了補償學業或生活上的挫折,也許是幼稚的英雄主義,但主要是認同暴力行為,不懂得尊重別人,對別人的感受缺乏同理心。一般以為霸凌者是疏於管教,但研究顯示,許多小惡霸的父母傾向權威服從、認同體罰,打罵孩子時完全無視孩子的感受。社會對老師體罰辱罵式的威權管理習以為常;電視節目中許多自以為幽默,實為侮慢低俗、不尊重自己與他人的言語霸凌;粗口被合理化為草根鄉土文化。孩子耳濡目染,難免誤認恃強凌弱、嘲諷、爆粗口、排擠弱勢都是英雄氣概的表現,如何學習尊重別人?知道顧慮別人的感受?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道理是教而知之的。

校園霸凌的根本解決之道,在於教導孩子尊重他人,讓孩子真切體會受凌者身心困擾與孤立無援的感受;明瞭弱肉強食、蔑視嘲弄、以暴抑暴並非英雄,反是讓人不齒的行徑;培養同儕間關懷互助的情感。這些都需要透過身教來實踐,這不只是學校與父母的責任,社會也要有這樣的共識,衷心期盼公眾人物與媒體都能善盡自己的社會責任。

【轉載自《親子天下》2010年10月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