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623 新生親職座談會
教育部102年度生命教育「愛己、愛人、愛地球」四格漫畫競賽活動辦法
教育部102年度生命教育「愛己、愛人、愛地球」
四格漫畫競賽活動辦法
- 活動目的:鼓勵引導學生認識自我生命的價值及意義,培養挫折容忍力,學習正向思考之能力,訓練同理心與社會參與,鼓勵關懷及服務他人,引導關心生態與地球及其他生物健康生活,並激發生命潛能及熱愛生命,藉由四格漫畫分享生命之青春活力。
- 主辦機關:教育部
- 承辦機構:綾川創意行銷有限公司
- 報名資格:中華民國各級學校在學學生(102年9月仍在學)
- 國中組:全國公私立國中七至九年級之在學學生
- 國中組:全國公私立國中七至九年級之在學學生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月10日止
- 活動獎項:
- 競賽獎項:國中組選出
- 競賽獎項:國中組選出
第一名1名(10000元獎金及獎狀)
第二名1名(7000元獎金及獎狀)
第三名1名(5000元獎金及獎狀)
佳作(1000元獎金及獎狀)10名。
- 報名好康:成功報名者抽出50名7-11禮券100元的幸運得主(競賽獎項得主排除抽獎資格)。
- 評分標準
- 評分標準
評分項目 | 評分說明 | 得分比重 |
主題符合程度 | 傳達生命教育「愛己、愛人、愛地球」主題之符合程度 | 40% |
漫畫連貫性 | 四格漫畫間具故事連貫性,內容是否通順易懂,有助於讀者瞭解意涵。 | 30% |
漫畫完成度 | 漫畫之美觀性、趣味性或藝術性 | 30% |
- 報名收件方式:
- 郵寄報名
- 比賽圖紙規定尺寸為8開(393*273mm),紙張種類不限。
- 參賽者於圖紙上進行平面手繪或電腦繪圖,不限顏料或畫風,黑白或彩色均可,請勿用立體剪貼。
- 畫面上必須標有主題。
- 格子的大小及編排方式不限,可直式或田字型自由發揮,惟於格子上需標上1.2.3.4的順序。
- 畫紙背後需註明:姓名、就讀學校、年級、連絡電話。
- 比賽圖紙規定尺寸為8開(393*273mm),紙張種類不限。
姓名: | 連絡電話: |
就讀學校: | 就讀年級: |
- 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漫畫作品寄達『板橋郵局第18-118號信箱教育部生命教育四格漫畫活動小組收』。
- 學校集體送件
完成郵寄報名所需資料後,可將作品交給學校學務處或輔導室,由學校統一收集後,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漫畫作品寄達『板橋郵局第18-118號信箱教育部生命教育四格漫畫活動小組收』。
- 網路報名
- 電子圖檔限.JPG影像。
- 檔案不得大於5Mb。
- 解析度不得高於300dpi。
- 尺寸不得大於4641×3226像素。
- 四格漫畫與標題皆需要壓在同一張畫面裡。
- 以附加檔案方式寄送。
- 於信件中註明姓名、就讀學校、年級、連絡電話及Email。
- 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漫畫作品寄達活動專屬電子信箱 life.edu.999@gmail.com 。
- 八開圖畫紙編排範例:
- 八開圖畫紙編排範例:
- 電子圖檔限.JPG影像。
十、注意事項:
- 每人可投稿件數不限,僅接受個人報名,恕不接受團體報名。
- 郵寄報名必須於2013年9月10日18時前寄達專屬郵政信箱。
- 網路報名必須於2013年9月10日18時前寄達專屬電子信箱,若因網路連結問題未能於規定時間內傳至指定信箱,主辦單位概不負責,請參賽者提早完成報名程序。所有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
- 本活動僅限在學學生參與,故領獎時必須出示證明(學生證或學校證明),若無法證明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 因資料填寫不實或錯誤導致無法聯繫,視同放棄比賽資格。
- 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證件影本(身分證正反面或戶口名簿影本、個人存摺正面影本)方可領獎。若無法配合,則視為放棄得獎資格。
- 參賽作品必須為參賽者自行創作,禁止臨摹、抄襲、複製、他人代筆或成人加筆,禁止冒名頂替,禁止涉及色情、暴力、毀謗、人身攻擊或不雅圖片等,禁止侵害他人隱私權或妨礙社會正當風俗及公共秩序作品或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規定等情事。如經主辦單位認定或遭檢舉並證實確有上述情事,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品、獎狀。另外,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參賽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 參賽者投稿即表示同意將該作品授權教育部無償作為推廣使用,並不另支稿酬及版稅,參賽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歸屬於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有權透過任何媒體出版、展覽、編印、重製、刊登及再授權之一切使用權利。
- 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本活動之權利。
時間 | 活動時程 | ||
09月10日 | 報名截止(郵寄報名及網路報名皆必須於當日寄達) | ||
09月17日 | 初選審查,各組約選擇30作品 | ||
09月20日 | 決選審查 | 10月04日 | 公佈得獎名單 |
10月12日 | 頒獎成果發表暨頒獎儀式 | 10月18日 | 繳交成果報告 |
教育部102年度生命教育「愛己、愛人、愛地球」
四格漫畫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本人
特此聲明同意下列之情形:
- 遵守教育部102年度生命教育「愛己、愛人、愛地球」四格漫畫競賽徵件活動辦法規定,擔保參賽作品的著作權皆屬本人所有,如有剽竊他人之情事,經查證屬實,所產生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擔,與主辦機關無關。
- 本人(授權人)同意將該作品無償授權教育部(被授權人)作下述非營利性質之利用,並不另支稿酬及版稅:
- 以紙本或數位方式出版。
- 進行數位化典藏、推廣、借閱、公布、透過網路公開傳輸、公開發表、發行、列印、重製、複製、公開展示等用途。
- 將作品納入資料庫或其它通路提供服務。
- 將作品以多種形式出版,協助宣導生命教育相關活動。
- 以紙本或數位方式出版。
- 參選作品若抄襲、翻譯他人作品或冒名頂替參加者,主辦機關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品、獎狀,侵犯著作權部分,自行負責。因可歸責於本人之事由致教育部受有損害,本人應負賠償之全責。
- 本人不得運用已獲獎項之作品參與本競賽,若經查獲,主辦機關得取消其參賽及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品、獎狀。
此致 教 育 部
立同意書人(作者)姓名: (親筆簽名)
身分證字號:
電話號碼:
電子郵件信箱:
通訊地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教育部102年度生命教育「愛己、愛人、愛地球」四格漫畫競賽活動網路報名表
姓名 | 出生 年月日 | 年 月 日 | 身分證字號 | ||||
連絡電話 | 行動電話 | ||||||
通訊地址 | (請填寫5碼郵遞區號) | ||||||
□大專校院組 | |||||||
就讀學校 | (請填寫校名全銜,以利獎狀製作) | 科系班級 | |||||
投稿內容說明 | |||||||
備註 |
詳細活動內容請至教育部學生輔導資訊網
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漫畫作品寄達活動專屬電子郵件信箱 life.edu.999@gmail.com
1.□ 報名表一張 2.□ 著作財產權與肖像權授權同意書
學校名稱(全銜): 校 址:□□□□□ 聯絡電話: 參賽者代表姓名: 參賽者代表聯絡電話: |
22099橋郵局第18-118號信箱 綾川創意行銷有限公司 教育部生命教育四格漫畫活動小組收 |
教育部102年度生命教育「愛己、愛人、愛地球」 四格漫畫競賽活動 報名資料信封袋專用貼 |
教育部102年度生命教育「愛己、愛人、愛地球」四格漫畫競賽活動郵寄報名表
姓名 | 出生 年月日 | 年 月 日 | 身分證字號 | ||||
連絡電話 | 行動電話 | ||||||
通訊地址 | (請填寫5碼郵遞區號) | ||||||
□大專校院組 | |||||||
就讀學校 | (請填寫校名全銜,以利獎狀製作) | 科系班級 | |||||
投稿內容說明 | |||||||
備註 |
詳細活動內容請至教育部學生輔導資訊網
教育部102年度生命教育「愛己、愛人、愛地球」徵文活動辦法
教育部102年度生命教育「愛己、愛人、愛地球」徵文活動辦法
- 活動目的:
鼓勵、引導學生認識自我生命的價值及意義,培養挫折容忍力,學習正向思考之能力,訓練同理心與社會參與,鼓勵關懷及服務他人,引導關心生態,與地球及其他生物健康生活,並激發生命潛能及熱愛生命。
- 辦理單位:主辦機關:教育部、承辦學校:亞洲大學
- 參加對象:
本活動參賽分組: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校院組【於各組別分別選出第一名1名、第二名1名、第三名1名及佳作10名,共計52名】。
- 參加程序:
參加學生將作品依網站之說明程序進行填寫並寄承辦學校,網址http://club.asia.edu.tw/lifeedu/,表達的內容為生命中所見所聞,以「愛己、愛人、愛地球」為主題,並加以實踐落實且具成效者。
- 評審標準:
內容具創意性50%
、文筆修辭優美30%、符合徵文主題20% - 獎勵:
- 國中組選出:
第1名1名,每位頒贈獎狀乙幀,頒發獎金新臺幣10,000元
第2名1名,每位頒贈獎狀乙幀,頒發獎金新臺幣7,000元
第3名1名,每位頒贈獎狀乙幀,頒發獎金新臺幣5,000元
佳
作10名,每位頒贈獎狀乙幀,頒發獎金新臺幣1,000元。 - 得獎名單公布於活動專屬網站,獎金於102年12月30日前(暫定)統一由亞洲大學匯款至指定帳號或於頒獎典禮當天簽領。
- 推廣運用:
所有參賽作品之著作權將歸屬教育部所有,教育部擁有以不同形式發行之權力,亦得以任何形式授權推廣、保存及轉載,不再另付酬勞、版稅或任何費用。
- 聯絡方式:亞洲大學
張佑誠組長 04-23323456 分機6255、6252
電子信箱yuchen@asia.edu.tw亞洲大學http://club.asia.edu.tw/lifeedu/
教育部102年度生命教育「愛己、愛人、愛地球」徵文活動國中組報名表
姓名 | 出生 年月日 | 年 月 日 | 身分證字號 | ||||
連絡電話 | 行動電話 | ||||||
通訊地址 | 264宜蘭縣員山鄉溫泉路92號 | ||||||
就讀學校 | 宜蘭縣立員山國民中學 | 科系班級 | 普通科 年 班 | ||||
投稿內容說明 | |||||||
備註 |
教育部102年度生命教育「愛己、愛人、愛地球」徵文活動著作財產權與肖像權授權同意書
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本人),茲同意無償授權教育部使用本人報名參加教育部102年度生命教育「愛己、愛人、愛地球」徵文活動。
本人同意並擔保以下條款:
- 本人授權之著作(作品)內容皆為自行創作。
- 本人授權照片,作為製作成果手冊使用,及在媒體(含網路)上登載。
- 本人擁有完全權利與權限簽署並履行本同意書,且已取得簽署本同意書必要之第三者同意與授權(例非原創音樂、畫面…等版權授權)。
- 著作財產權同意由教育部取得,並供典藏、推廣、借閱、公布、發行、重製、複製及公開展示播放、上網等及有為其他一切著作權財產權利用行為之權利。
- 授權之著作(作品)無侵害任何第三者之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機密或其他智慧財產權之情形。
- 本人不得運用同一著作(作品)參與其他類似比賽,亦不得運用前已獲佳作以上之作品參與本競賽。
- 如違反本同意書各項規定,本人須自負法律責任。教育部並得要求本人返還全數得獎獎勵。於本同意書內容範圍內,因可歸責於本人之事由致教育部受有損害,本人應負賠償之全責。
此
致
教
育
部
立同意書人:
【親筆簽名蓋章】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地
址:
電子郵件: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09 月
日
1.□ 報名表一張 2.□ 著作財產權與肖像權授權同意書 3.□「愛己、愛人、愛地球」計畫相關資料(紙本4份、光碟電子檔1份)
學校名稱(全銜): 校 址:□□□□□ 聯絡電話: 參賽者代表姓名: 參賽者代表聯絡電話: | 亞洲大學 進修推廣部 啟 | 41354台中市霧峰區柳豐路500號 | 教育部102年度生命教育「愛己、愛人、愛地球」徵文活動 報名資料信封袋專用貼 |
「白絲帶家庭網安熱線」
國立政治大學數位文化行動研究室與中華白絲帶關懷協會共同主辦
「白絲帶家庭網安熱線」提供網路成癮諮詢服務專線,長期關注青
少兒網路成癮、交友、霸凌等問題。提供面臨上述兒少上網問題的
家長親職諮詢等援助。白絲帶家庭網安熱線02-3393-1885。
宜蘭區102學年度就讀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第1階段錄取學生榜單
就讀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分發結果 (第1階段) | ||||||
序號 | 姓 名 | 錄取校科 | ||||
志願序 | 校科代碼 | 學校名稱 | 職群 | 科別 | ||
1 | 吳珮瑜 | 2 | 02B1 | 國立頭城家商 | 設計群 | 服裝製作科 |
2 | 項家馨 | 1 | 02B2 | 國立頭城家商 | 美容造型群 | 美髮技術科 |
3 | 呂之瑄 | 1 | 02B2 | 國立頭城家商 | 美容造型群 | 美髮技術科 |
4 | 陳娪軒 | 1 | 02B2 | 國立頭城家商 | 美容造型群 | 美髮技術科 |
5 | 陳姻汝 | 1 | 02B2 | 國立頭城家商 | 美容造型群 | 美髮技術科 |
6 | 黃琇鶯 | 1 | 02B3 | 國立頭城家商 | 餐旅群 | 餐飲技術科 |
7 | 藍建霖 | 1 | 02B3 | 國立頭城家商 | 餐旅群 | 餐飲技術科 |
8 | 黃亦含 | 1 | 02B3 | 國立頭城家商 | 餐旅群 | 餐飲技術科 |
9 | 邱安琦 | 1 | 02B3 | 國立頭城家商 | 餐旅群 | 餐飲技術科 |
10 | 羅雅方 | 1 | 02D1 | 國立羅東高商 | 餐旅群 | 餐飲技術科 |
11 | 廖翊淳 | 1 | 02D1 | 國立羅東高商 | 餐旅群 | 餐飲技術科 |
12 | 林士展 | 1 | 02E1 | 國立蘇澳海事 | 商業群 | 多媒體技術科 |
13 | 張勝傑 | 1 | 02E1 | 國立蘇澳海事 | 商業群 | 多媒體技術科 |
14 | 楊霖遠 | 3 | 02E1 | 國立蘇澳海事 | 商業群 | 多媒體技術科 |
宜蘭區102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薦輔分發表格填寫說明
採志願順序分發
例如:
1. 有35人填寫第一志願,因在招生名額38名之內,悉全數錄取。
2. 有60人填寫第一志願,則依身分別依序錄取,再比較總積分高低。所以應有22人未錄取,則此22人往第二志願與他人比序,若此人之第二志願已分發額滿,則繼續往第三志願與他人比序。
102學年度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宣導
時 間:102年05月27日 星期一 中午12:40
地 點:本校2F圖書館
參加對象:對就讀「102學年度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有興趣之學生及家長。
講 師:輔導室 游縈絜主任
高中職實用技能學程 Q&A
一、何謂「實用技能學程」
答:實用技能學程,係針對當前的實際需求和缺失,檢討改進以群(類)科設置,其招生對象和課程內涵「以就業技能為導向」的教育理念。
二、實用技能學程的入學條件與方式?
答:實用技能學程的入學條件仍以選讀國中技藝教育學程及對技職教育有興趣的國中畢業生為優先;其入學方式亦以分發為主。
三、升讀「實用技能學程」有何好處?
答:1.免參加國中基測,只要於國中曾修習國中技藝學程,即可依其志願,分發至本校就讀實用技能學程。
2.三年免學費,只繳交雜費,大約四仟元左右(每年收費標準依教育部函示辦理調整)。
3.可學得一技之長,同時半工半讀自食其力完成學業。
4.可選擇日間班或夜間班上課。
5.讀完一、二年段課程,成績及格者,可取得「年段修業證明書」。
6.輔導參加技術士技能檢定,取得丙級或乙級技術士證照。
7.三年修足實用技能學程150學分數,即可取得畢業證書(同日校),可以就業、繼續升學或創業。
四、實用技能學程與進修學校之科班有何不同?
答:實用技能學程與進修學校之不同處有:
1.課程內涵不同-實用技能學程以實用之就業技能為主,輔以必需之理論,艱深理論課程較少。
2.註冊費用不同-自96學年度起實用技能學程三年段免收學費用負擔較輕。
3.畢業資格不同-修畢實用技能學程年段課程,成績及格,由學校發給分段修業證明書,修畢三年段課程,實得學分數多於150學分時,則發給職業學校畢業證書,此證書與職校相同,非資格證明書。
五、實用技能學程有那些科別可選擇讀?
答:實用技能學程所設置的科別與現行實用技能班並無改變,仍為單位行業衍生科別,但學校應依其教育目標及課程重點,決定隸屬於十三群中之群別。
六、實用技能學程的十三群是什麼?
答:高職實用技能學程的十三群係銜接國中技藝教育學程的十三群,兩者之群別均相同,即:
1.機械群、2.動力機械群、3.電機與電子群、4.化工群、5.土木與建築群、6.商業群、7.農業群、8.家政群、9.餐旅群、10.水產群、11.海事群、 12.設計群、13.食品群。
七、就讀實用技能學程畢業後可以升學嗎?
答:持有高中高職畢業證書或同等資格者均可升學,但各類型學校有其不同的教育目標,實用技能學程係以就業為導向,課程內涵以實用技能為主,故實習課比較多,並非以四技二專升學考試科目為導向,其亦可繼續升學,其辦理方式可以是日間、可以是夜間,也可以是建教合作。
八、實用技能學程的上課時間是日間還是夜間?
答:實用技能學程的上課時間係賦予學校的辦學自主,學校可依自身條件及實際需求,自行決定在白天或夜間上課。
九、新修訂「實用技能學程課程綱要」有那些特色?
答:新修訂之「實用技能學程課程綱要」為兼顧教育改革策略及學生需求,融入「技職教育體系課程」之架構和「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之內涵,期能提供選讀實用技能學程之學生健全發展之機會,其特色有:
1.採學年學分制,齊一「後期中等教育」學分核計方式。
2.酌增一般科目,提升學生通識素養。
3.採群科架構,部頒課程僅含一般科目和群核心科目之課程綱要,各科別之課程係由各校依學生就業需要規劃為校訂科目,賦予學校辦學自主空間。
4.驟減第三年段部訂必修科目學分數,俾利加強就業前之學習,提升就業能力。
5.堅持年段式就業導向課程,加強實用之就業技能訓練。
十、何謂年段式課程?
答:年段式課程係在同一年段(級)的課程中,採專精學習某一就業(職場)技能,如西服科第一年段學襯衫製作、第二年段學西褲製作、第三年段學西裝上衣製作,讓學畢第一年段課程之學生有能力製作襯衫,而非僅學會一些基礎技能而無法獨立製作成品之能力。
十一、何謂學年學分制?
答:由教育部所訂的課程標準或綱要中,訂定學生畢業應修習的學分總量為192學分,畢業學分為150學分。除修習指定必修科目和學分外,學生依規定可自由選修自己需要的科目和學分,修習及格達到規定畢業學分即可畢業,此種課程修習制度稱之為學分制。而採用學分制的學校,如果同時定學生修業年限,即稱為學年學分制。
十二、.夜間上課的實用技能學程,學生是否須利用週六、週日或寒暑假補上課才能取得畢業証書?
答:根據職業學校法規定實用技能學程學生必須修滿150學分,始能取得畢業証書。夜間上課實用技能學程學生可利用下述三種方式,補充不足之學分。
1.夜間上課的實用技能學程學生可利用日間至職場取得工作經驗,向就讀學校申請採計為畢業學分。職場經驗及技能證照可採計6~18學分,用以補足應修畢業學分。
2.參加技能証照檢定及格後,向就讀學校申請採計為畢業學分。
3.未能取得職場工作經驗及獲得技能證照者,得選讀其他學程採計為畢業學分。
十三、當學生部份科目成績不及格時,可否以職場經驗或技能證照採計之學分替代?
答:職場經驗及技能證照,係提供夜間上課之實用技能學程學生補足畢業所需的150學分。學生部份科目成績不及格仍應辦理重修。
十四、參加夜間班實用技能學程若有少數學生學分被當應如何辦理重修?
答:1.學校可利用白天或週末開設重修課程。
2.建議參加日間正規班隨班選課方式辦理重修。
十五、實用技能學程(班)的畢業資格:
答:實用技能學程之學生,其畢業條件須為修習150學分以上及格,且部定必修科目須85%以上及格。
十六、倘對「國中技藝教育學程」或「實用技能學程」有疑問,可到何處洽問?
答:可向下列單位詢問或索取資料。
1.國中學校輔導室。
2.辦理實用技能班之高中職校。
3.縣市政府教育局。
4.教育部中部辦公室及台北市、高雄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