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區102學年度實用技能學程薦輔分發表格填寫說明

志願順序分發

例如:

1.     35人填寫第一志願,因在招生名額38名之內,悉全數錄取。

2.     60人填寫第一志願,則依身分別依序錄取,再比較總積分高低。所以應有22人未錄取,則此22人往第二志願與他人比序,若此人之第二志願已分發額滿,則繼續往第三志願與他人比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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