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學年度宜蘭縣立員山國中慶祝53週年校慶校歌比賽辦法

一、活動宗旨:藉由此活動,讓同學更加了解學校傳統文化與校風,促使班上

              感情融洽發展,培養團體合作精神及默契。 

二、主辦單位:學務處活動組。

三、協辦單位:學生自治會。

四、教唱指導:音樂授課教師。

五、比賽地點:體育館。

六、比賽時間:991027(星期三)下午215分至400分。 

七、參賽對象:全校一、二年級學生(共計12班,無特殊原因全班參予)。

八、比賽內容: 

    ()指定曲:校歌。

        (1)主辦單位提供配樂版檔案。

        (2)比賽時勿以清唱參賽(將酌予扣分),尚需搭配校歌配樂版參賽,或自行伴奏參賽。

九、評分標準:指定曲(40%)、團隊精神(40%)、服裝(10%)、指揮及伴奏(10%)

十、獎勵:於校慶典禮頒獎。

          第一名:全班每人獲小功一次,獎金1000元。

  第二名:全班每人獲嘉獎二次,獎金 800元。

  第三名:全班每人獲嘉獎一次,獎金 600元。

另未全程參與比賽,中途離席班級皆不予評分。

十一、評審:由主辦單位聘請專業老師擔任之。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各班級需推派指揮各一名,未推派指揮前由班長擔任聯繫工作。

    ()出場順序(10月25)中公開抽出。

十三、呈請校長核可後實施,如有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