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推行機關綠色採購推動方案加強辦理環保標章產品採購,達縣府規定之綠色採購率(101年度為96%)。

依環保署指定綠色採購項目,持續加強辦理綠色採購,如環保再生紙張、碳粉匣、省水省電器材等,使綠色採購比率達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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