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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國立台灣大學校友會第二屆
國語相聲暨閩南語講笑話說故事比賽實施計畫98.08.05
壹、計畫依據:本會章程第2條及第5條辦理之。
貳、計畫宗旨:為提昇蘭陽地區學生語文程度,推廣傳統相聲表演藝術並增進師生相聲表演與欣賞能力,並鼓勵本縣各級學校加強語文教育,提高研習語文興趣,以宏揚文化績效,特舉辦本競賽。
參、指導單位:宜蘭縣政府教育處。
肆、主辦單位:宜蘭縣國立台灣大學校友會。
伍、承辦單位:宜蘭市南屏國小。
陸、協辨單位:財團法人宜蘭縣國立台灣大學文教基金會。
柒、參加對象:
一、宜蘭縣內公私立托兒所、幼稚園、國小、國中在校學生。
二、各校推薦每組至多兩名參加為限。
捌、比賽題目及組別時間:
一、閩南語講笑話:主題不拘,但須健康純正。
(一)幼稚園、托兒所講笑話競賽:甲組。不限時間。
(二)國小一到三年級講笑話競賽:乙組。不限時間。
二、閩南語說故事:健康促進、品德教育、蘭陽風情、交通安全、關懷弱勢、
終身學習、環境保護、性別平等、人權教育、生涯發展或
符合教育意義的題目不拘皆可自由發揮。
(一) 國小四到六年級說故事競賽:丙組。4至5分鐘。
(二) 國中一到三年級說故事競賽:丁組。5至6分鐘。
三、國語相聲題目:健康促進、品德教育、蘭陽風情、交通安全、關懷弱勢、
終身學習、環境保護、性別平等、人權教育、生涯發展或
符合教育意義的題目不拘皆可自由發揮。
(一)國小一到三年級:
1. 單口相聲:A-1組。3至4分鐘。
2. 對口相聲:A-2組。6至8分鐘。
(二)國小四到六年級:
1.單口相聲:B-1組。4至5分鐘。
2.對口相聲:B-2組。8至10分鐘。
(三)國中一到三年級:
1.單口相聲:C-1組。5至6分鐘。
2.對口相聲:C-2組。10至12分鐘。
玖、比賽地點:宜蘭市南屛國小(宜蘭縣宜蘭市泰山路98號)。
拾、報名日期:
98年9月11日(五)以前將報名表核章後逕寄南屏國小學務處並同時e-mail至南屏國小周主任電子信箱(general6372@ilc.edu.tw)。
十一、比賽順序
98年9月18日(五)上午9:00於南屏國小2樓會議室進行比賽順序抽籤,未到者由主辦單位代抽序號。
十二、比賽日期及報到日期
98年9月26日(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起,請參賽者穿著便服(不得穿著校服或運動服)於當天指定時間至比賽地點完成報到並等候比賽。
組別 | 國語單口相聲 A-1.B-1.C-1 | 國語對口相聲 A-2.B-2.C-2 | 講笑話 甲乙組 | 說故事 丙丁組 |
報到時間 | 8:30前 | 8:30前 | 8:30前 | 8:30前 |
比賽時間 | 9:00起 | 9:00起 | 9:00起 | 9:00起 |
十三、評審標準:
(一)以100分為滿分
1.語音(聲、韻、調、語調 ):占百分之二十五。
2.內容(結構、詞彙 ):占百分之二十五。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臺風、表演技巧):占百分之四十。
4.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成績一分,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占百
分之十。(說笑話競賽時間不記分)
(二)若總成績遇有同分情形時由評審委員開會決定優勝順序。
十四、錄取名額:各組依成績高低錄取前3名(隊)。惟各該項目實際與賽人(隊)數未達9人(隊)者,依實際參加人(隊)數擇1/3錄取(四捨五入)。
參賽人(隊)數 | 1-2 | 3-4 | 5-7 | 8-9 | 9人(隊)以上 |
評列名次人(隊)數 | 1名(隊)或從缺 | 1 | 2 | 3 | 3 |
十五、獎勵標準:
(一) 各組前3名由本會頒發獎狀及獎金。若評列名次人(隊)數不足三名,依評列名次頒予獎金及獎狀。
1.國語相聲及閩南語說故事:
(1)第一名獎金:每人二千元及獎狀乙紙。
(2)第二名獎金:每人一千五百元及獎狀乙紙。
(3)第三名獎金:每人一千元及獎狀乙紙。
2.閩南語講笑話:
(1)第一名獎金:一千元及獎狀乙紙。
(2)第二名獎金:八百元及獎狀乙紙。
(3)第三名獎金:五百元及獎狀乙紙。
(二)若各組參賽人(隊)數超過20人(隊),本會另擇優數名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三) 得獎名單於比賽結束成績評定後隨即公布,並在本會網頁(本會網址:http://intua.e-land.gov.tw)及教育處公告區網頁(http://www.ilc.edu.tw)上公布,並通知擇期頒獎。
(四) 各組前三名得獎學生之指導老師同時頒發指導獎狀以資鼓勵。
十六、附則:
(一)競賽員資格如有不合,其競賽成績並不予承認,如有冒名頂替(以身分證或戶口名簿為憑)取消成績。
(二)競賽員臨時發生事故,確定不能入場參加競賽時,應事先向南屏國小報備。
聯絡方式:教育處終學科黃小姐03-9251000#1432或南屏國小周主任03-9323795#1103或張組長03-9323795#1116。
附件一
98年度宜蘭縣國民中小學國語相聲比賽報名表
學校名稱 |
| 參加組別 | □A-1組(國小一~三年級)單 □A-2組(國小一~三年級)雙 □B-1組(國小四~六年級)單 □B-2組(國小四~六年級)雙 □C-1組(國中)單 □C-2組(國中)雙 | |
指導教師 |
(限乙名) | 聯絡電話 | (公) (行動)
| |
表演題目 |
| 劇本作者 |
□自創,作者_______________
□引自他處_________________
作者:__________________ | |
單口 | 表演者姓名 | 性 別 | 年 級 | |
| □ □ |
| ||
對口 | 表演者姓名 | 性 別 | 年 級 | |
| □ □ |
| ||
| □ □ |
| ||
注意事項: 1.報名期限:即日起至9月11日(五)止。 2.報名方式:由學校統一將報名表核章後逕寄南屏國小學務處並同時e-mail至南屏國小周主任電子信箱(general6372@ilc.edu.tw)。 3.聯絡人:南屏國小周主任03-9323795#1103或張組長03-9323795#1116。 本表可至南屏國小首頁上方「教育相關網站」內下載。 | ||||
承辦人: 主任: 校長:
附件二
98年度宜蘭縣幼稚園托兒所暨國民中小學
閩南語講笑話說故事比賽報名表
學校學園 名稱 |
| 參加組別 | □甲組(幼稚園、托兒所)講笑話 □乙組(國小一~三年級)講笑話 □丙組(國小四~六年級)說故事 □丁組(國中)說故事 |
指導教師 |
(限乙名) | 聯絡電話 | (公) (行動)
|
表演題目 |
| 內容作者 |
□自創,作者_______________
□引自他處_________________
作者:__________________ |
表演者姓名 | 性 別 | 年 級 | |
| □ □ |
綠色博覽會 作者:李舒揚
「書寫李潼」徵文比賽簡章
一、依據:
社團法人宜蘭縣教師會98年文學教育推廣活動計畫「潼言潼語─走過李潼的文學花園」。
二、作家簡介:
李潼先生,本名賴西安,1953年出生於台灣花蓮,長年設籍居住於宜蘭。是臺灣少數以創作少年小說為主的專業作家。作品種類包括小說、童話、散文、劇本、評論等,其著作包括「少年噶瑪蘭」、「相思月娘」、「蔚藍的太平洋日記」、「秋千上的鸚鵡」、「大聲公」、「再見天人菊」、「少年青春嶺」、「尋人啟事」、「少年小說創作坊」、「屏東姑丈」等五十多種,1999年由圓神出版社出版發行「台灣的兒女」系列小說16冊,為當年文壇盛事。
李潼先生,被譽為「台灣少年小說的第一人」,多年來透過作品傳達出勇氣、樂觀和開朗的生命力,感動也鼓舞了許多少年與兒童。這位創作力旺盛的作家,很遺憾的是他於2004年12月20日因癌症於台灣宜蘭家中病逝,以52歲壯年時告別人世,匆匆地留下其努力與貢獻,等待後進們繼承其精神,共同來耕耘臺灣兒童文學這塊生意盎然的美麗園地。就像〈月琴〉這首他填詞的民歌中那位老歌手,留給人悠遠的懷念。
今年為李潼先生逝世五週年,所以我們選定李潼先生為年度作家,將辦理一系列的相關文藝活動,希望能藉此讓宜蘭縣民更認識李潼先生及其作品,同時也願意讓文學成為生活的一部分。
三、徵文比賽方式:
(1)活動內容:
徵文組別共分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社會組四組。以已故作家李潼之小說、散文、新詩、兒童文學、民歌創作……等作品為指定項目加以延伸閱讀抒寫感想,題目自定。國小組字數約500~800字左右。國中組字數約800~1000字左右。高中職組字數約1000~1500字左右。社會組字數約1500~2000字。
(2)報名辦法及收件日期:
請填寫報名表上之個人資料(請以正楷書寫工整),浮貼於作品上,請於98年9月15日前(郵戳為憑)將作品及報名表以掛號郵寄(以免作品遺失)至以下地址:『 260宜蘭縣宜蘭市負郭路21號 社團法人宜蘭縣教師會 收 』
(3)投稿須知:
․作品每人每類以參加一件為限。
․作品請以繁體中文創作,電腦打字列印,不得標示姓名或任何美工記號,
以便密封、編號,以利公正評分。
․作品版面以 A4 大小形式,直式橫打作文,字體為標楷體14級字,標點
符號以全形輸入,不需加任何排版指令。
․作品上請勿出現與作者相關記號,以求評審公正。
․投稿作品如不符主辦單位要求水準以上者,該獎項得以從缺。
․投稿作品僅限未曾出版、發表或獲獎之作品,並請勿找人代筆、抄襲或改
編。作品請自留底稿,不論錄取與否,恕不退件。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主辦單位於該著作
存續期間,有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轉授權利用該著
作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主辦單位不須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得獎作品若經查出抄襲他人作品,或一稿兩投,均取消資格,追回獎勵。
․得獎作品將擇優發表於本會會訊及縣內文學刊物上。
(4)評審:預定98年9月下旬邀請相關專家學者進行評審。
(5)錄取獎項及頒獎:
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社會組四組各組錄取
首獎一名頒發圖書禮券3000元及獎狀一紙
貳獎一名頒發圖書禮券2000元及獎狀一紙
參獎一名頒發圖書禮券1000元及獎狀一紙
佳作六名各頒發獎狀一紙及獎品一份
(禮券及獎品視各組參賽作品件數多寡及募款情形得酌予調整)。
(6)得獎者、頒獎時間及地點會公告於本會網站或另行通知。
(7)頒獎典禮(預告)
A.活動方式:
結合「書寫李潼」活動,辦理其頒獎典禮,由其夫人祝建太老師親自頒獎,以彰顯薪火相傳之意義。並由祝建太老師以講座形式帶領大家探索李潼、欣賞李潼。活動並將運用悅聽文學方式來詮釋李潼先生之經典作品。
B.活動時間:98年10月中旬辦理。
C.活動地點:宜蘭縣立復興國民中學(暫定或另擇合適場地)。
D.活動對象:「書寫李潼」徵文比賽得主,並開放縣民大眾參加。
E.活動流程:
時間 | 活動主題 |
13:30-14:00 | 報到 |
14:00-14:10 | 話說李潼-悅聽文學(徵文比賽得主參與演出) |
14:10-14:30 | 「書寫李潼」徵文比賽優勝作品頒獎 |
14:30-16:30 | 李潼與我-由祝建太老師主講 |
16:30-17:00 | 茶敘 |
※ 活動內容得依實際情形加以調整。
(8)活動洽詢專線:(03)932-0876或0982-939-571 洽邱小姐。
「書寫李潼」徵文活動報名表
姓名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組別 |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社會組 | ||
就讀學校 服務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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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電話 | (H) (O) (行動) | ||
| |||
聯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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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請以正楷書寫,並務必填妥欄位資料。
註2:請於98年9月15日前(郵戳為憑)將作品及報名表以掛號郵寄(以免作品遺失)至以下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負郭路21號 社團法人宜蘭縣教師會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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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文化中心
作者:李舒揚
寫甲足讚,佮逐家分享…
http://www.wretch.cc/blog/apophoto/27533669
煙斗客的重機日記 反 撲 (88風災台東紀實)
一點小感想:如果你不是災民,請你在咒罵之餘,想想你到底幫了多少忙,做了多少事。不要只是為了自己的知名度而漫天謾罵。在罵人之外,也請多給建設性的意見,幫助災民重新站起來。請多監督政府是否做好了完整的規劃,不要讓他們為了避免被罵,做了錯誤的評估及安置,又造成了第二次的傷害。聯手才能救台灣,謾罵並不會讓我們的生活更好,與大家共勉。
98年教育部臺灣閩客語文學獎報名辦法:
一、目的: | 為提高社會大眾對多語並存價值的認識,保存臺灣語言文化多樣性,特鼓勵各級學校教師、大專院校學生及社會大眾參與母語文學創作。 |
二、主辦單位: | 教育部。 |
三、承辦單位: | 財團法人李江却台語文教基金會。 |
四、收件期間: | 98年9月2日至98年10月16日止(以郵戳為憑)。 |
五、徵選語言別: | 臺灣閩南語、臺灣客家語。 |
六、徵選組別及資格: | (一)教師組:國內各級公私立學校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聘書之專兼任教師。 |
七、徵選文類: | (一)現代詩:六十行以內。 |
八、獎勵方法: | 各組各類錄取前三名各一名 (一)現代詩: (二)散文: (三)短篇小說: |
九、徵選規定: | (一)徵選限制 (二)應繳交資料 2.電腦光碟一份 (三)收件方式 (四)注意事項 |
十、評審方式: |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委員評審。 (二)作品評審期間,不受理有關評審之查詢。 |
十一、得獎作品公布與授權 | (一)得獎人名單將於99年1月31日前於教育部網站及本活動部落格公布,並擇期舉辦頒獎典禮及作品發表。 (二)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仍屬原作者所有,惟應同意教育部對於參選作品擁有以任何形式重製與出版發行之權利,並得以任何方式加以運用,不再另支報酬。 |
十二、連絡方式 | (一)活動專屬部落格(網址:http://tkbh.blogspot.com/),可下載本簡章相關文件及表格)。 連 絡 人:蔣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