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做環保」實施計畫
宜蘭縣順安國中推動「校園做環保」實施計畫壹、 依據 一、85年2月5日行政院(85)環字第04336號函核定之「各級機關辦公 室推行環境保護運動須知」。 二、84年2月10日環保署行政革新推動委員會決議通過之「行政院環境保 護署推動辦公室做環保計畫」及85年7月25日簽奉署長核定通過之 「加強推廣辦公室做環保計畫」。 三、97年5月20日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環綜字第0970010694號公告。貳、 目標: 一、持續推動校園環境保護運動,期以作為民間推動之表率。 二、配合清淨國家計畫將辦公室做環保推廣至師生家中。 三、倡導「綠色消費」觀念,於採購辦公室用品時,以可回收、低污染、 包裝減量為原則,避免資源浪費,達成垃圾減量及資源回收之目標。參、 實施對象:宜蘭縣順安國中全校師生肆、 實施事項: 一、 垃圾、有害物質減量及資源化: 1、 辦公室及會議室內應多利用可重複使用之玻璃(瓷)杯。 2、 多使用可換筆蕊之原子筆或鋼筆作為書寫工具。 3、 公文用紙、名片、各種報表及其他用紙等,應適量印製,並使用「再 生紙」雙面印刷。 4、 空白背面紙再利用,將已用過紙面蓋「作廢」標識,另一面空白部份 做為非正式報告之影印及草稿用紙。 5、 各處室於適當位置設置廢棄物分類回收櫃,並建立內部回收體系,再 由回收公司派車清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