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順安國中教室佈置比賽實施辦法 102.09.2修訂
壹、主旨:為營造各班美觀舒適學習環境,提升學習效果,落實美感及環境教育;表現各班特色及同學互助合作精神,特訂定本辦法。
貳、辦法:
一、參加對象:以班級為單位,分一、二、三年級三組。
二、佈置內容:
(一)以勤學、勵志、孝悌、保健、環保、防震、防災、防火、反毒、校園安全暨生活教育為範圍,主題自定。
(二)以簡單活潑的文字圖案,透過環保素材、再利用的資源及盆栽點綴展現各班的特色。
(三)佈置範圍包括教室後面佈告欄、教室內角落、後陽台及走廊角落。
(四)若有學生作品欄,學期中學生作品應時常更替,以豐富其內容。
(五)請勿使用雙面膠、泡棉及釘子污損牆面油漆,違者扣總分20分,並負責後續清除復原工作。
三、佈置時間:自開學日起至第五週止。
四、評分時間:102年10月4日(星期五)。
五、評分人員:一年級組:由二、三年級導師、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任及輔導組長評分。
二年級組:由一、三年級導師、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任及輔導組長評分。
三年級組:由一、二年級導師、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任及輔導組長評分。
六、評分項目:美感40﹪、班級特色及創意30﹪、空間配置20﹪、綠化10﹪
七、經 費:由家長會費支付。(金額:班級人數*30)
八、獎 勵:
(一)各組取前二名,請校長頒發優勝獎狀予以獎勵。(分數計算:該班分數去其最高及最低後取其平均。)
(二)表現良好同學,由導師簽請嘉獎之。
參、本辦法陳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