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教室管理辦法

宜蘭縣立順安國民中學實驗教室管理辦法

一 、目的:為加強實驗室使用功能,提升教學活動與學生學習效果,並維護師生安全及器材管理,特定本辦法。

二、說明:本辦法適用於生物實驗室、理化實驗室。

三、實施內容:

1. 教務處:

A. 加強巡查上課秩序及教室管理。

B. 定期清點及檢查器材及藥品,確實做好查核及管理工作,並擬定使用與管理辦法(參考專科教室使用與管理辦法)。

2. 各處室:

A. 學務處:加強巡視,注意學生上課秩序及安全。

B. 總務處:定期檢查實驗室門窗、水電、安全措施及相關器材藥品,並予以檢修維護。

3. 負責管理之教師(自然領域教師):

A. 配合教務處做定期清點及檢查器材及藥品,確實做好查核及管理工作。

B. 實驗室藥品妥善登記管理,不得由同學任意取得。

C. 發現任何問題,隨時通知各處室處理。

D. 其他請參考專科教室使用與管理辦法。

E. 上課時請加強教室管理,依規定分組實驗,並確實督促。

F. 實驗過程注意事項:

a. 實驗前:應提醒學生注意實驗安全規則、正確之實驗方法及物品之特性,並做好應變措施。

b. 實驗中:確實督促實驗過程,如有意外,立刻通知各處室處理。

c. 實驗後:確實清點器材及藥品,做好善後整理工作。

四、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