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順安國中101學年度第二學期志工服務學習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中小學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服務學習計畫。
二、目的:
1、藉由服務學習活動,提供實際服務的經驗,落實做中學的體驗活動。
2、融入社區及社會,增進學生社會參與的能力,以擴展學生實踐、體驗與省思之機會。
3、藉由環境保護活動、服務他人肯定自我,以發展學生正向之自我概念。
三、辦理時間、地點:
1、辦理時間:102年7月1日(一)07:30~09:30,共計2小時。
2、辦理地點:仁山苗圃。
3、集合地點:仁山苗圃鄉立托兒所前停車場集合。
4、交通:自行前往或家長協助接送。
四、參加對象:本校有意願參與服務學習之學生(需填寫家長同意書)。
五、補充說明:
1、12年國教超額比序中志願服務學習項目每學期可加1分,依本校志工服務學習認證辦法規定,每學期需服務2小時使達加分標準。
2、依規定環境教育時數每學年需達8小時。
3、8年級走階梯順時針方向由斜坡返程;7年級走斜坡逆時針由階梯返程,每人自行攜帶小塑膠袋
撿拾垃圾。
4、活動期間若有不遵守規定或破壞校譽行為,不予核發志工服務學習認證時數。
六、本辦法經呈 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 同 意 書
一、本人 □同 意 敝子弟參加貴校辦理志工服務學習計畫活動。
□不同意
此 致
順安國中
學生家長: 簽章
學生姓名: 班級: 座號:
102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