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東鎮廢乾電池實施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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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鎮103年度轄內各級學校推動廢乾電池回收工作運用要點壹、為加強轄內各級學校執行推動廢乾電池回收工作,特訂定本規範。貳、本要點實施對象及時間  一、實施對象:轄內各級學校  二、實施期間:上半年-自103年2月1日起至100年5月31日止              下半年-自103年9月1日起至101年12月31日止 參、辦理方式:  一、每回收10顆廢乾電池,即可換取一張經學校認證的環保摸彩卡!  二、由本所依發出總摸彩券數百分之五提供摸彩品于學期末進行公開摸彩事宜,激勵學生回收意願。  三、各級學校資源回收物由公所清運變賣者,依發出總摸彩券數百分之八提供摸彩品。 肆、經費來源    本所環保業務-清潔隊業務-業務費項下支付(回收變賣款收支對列)。伍、預期效益    期能透過各校之宣導活動,建立廢乾電池等資源回收工作正確知識及觀念,以達成「全垃圾零廢棄」之目標陸、本要點陳奉 鎮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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