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8 公告:轉知環保局為宣導「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請設有跑馬燈設備學校協助登載該政策標語宣導

 

宜蘭縣政府 函
地址:26060 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
承辦人:楊琇慧
電話:03-9251000分機2638
電子信箱:young223@mail.e-land.gov.tw
受文者:頭城鎮大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9月25日
發文字號:府教體字第1010149847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有關本縣環保局為宣導「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
請設有跑馬燈設備學校協助登載該政策標語宣導,俾利政
策執行,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縣環境保護局101年9月17日環空字第1010024499號
函辦理。
二、為配合本縣環保局政策標語宣導,貴校如設有跑馬燈設備
者,請協助於校內跑馬燈等處建置「停車熄火不怠速清新
好空氣 機動車輛停車怠速管理辦法業已實施 請養成停車
熄火之習慣 避免受罰」標語,以利政策宣導。
三、另本案計畫由本府環保局委託春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承辦
,各校如有疑義請逕向該公司協調相關事宜,相關聯繫人
為陳昱全先生,專線聯絡電話:039-603492或0928-240-20
2。
正本:本府所屬各級學校
副本:宜蘭縣政府環保局、本府教育處 2012-09-25
16: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