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六、健康服務

【國小】6-1-2提供健康檢查,檢查前有對學生做教育性說明,並通知家長。

【國高中】6-1-1提供健康檢查,檢查前有對學生做教育性說明,並通知家長。

說明通知書或單張及過程紀錄。

請勾選

0=

1=有家長通知書

R3=有家長通知書、健檢教育性說明單及過程紀錄

105學年新生健康檢查實施計(含家長通知書)

1050921新生健檢行前說明

1051101七年級健康檢過程紀錄(原訂9/28因颱風延期)

 

3

R達到

部分達到

未達到

3

【國小】6-1-3學生接受健康檢查的完成率。

【國高中】6-1-2學生接受健康檢查的完成率。

請勾選

0=

R3=

[補充說明]

完成率應達100%,應檢人數可扣除家長不同意者,但需檢付相關證明文件。

健康檢查完成率達100%

 

3

R達到

部分達到

未達到

3

6-1-5罹患特殊疾病學生能造冊管理,並分別擬定生活照護要點,持續關懷,掌握病情有紀錄可查。

特殊疾病學生名冊及關懷紀錄。

【特殊疾病依照「學校衛生法」第12條規範】

請勾選

0=

R2=有特殊疾病學生名冊

5=有特殊疾病學生名冊及關懷紀錄

給分原則:若學校完全沒有特殊疾病學生,則可給2分。

特殊疾病學生名冊

 

5

達到

R部分達到

未達到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