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份: 2013 年 5 月
維持校舍安寧實施辦法
宜蘭縣立礁溪國民中學維持校舍安寧實施辦法
一、 目的
(一)保障學生受教權,減少噪音對於師生上課之影響。
(二)確保校舍安寧,免受噪音干擾。
二、實施項目及內容:
(一)擴音設施
1.必需使用麥克風時,應儘量減低音量。
2.下課鐘響一分鐘後始得廣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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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緊急事件之外,上課期間不得廣播。
4.校內廣播以重覆二次為原則。
5.各辦公室聯繫以電話為主。
6.對某一班級或少數學生宣布事項,儘量使用室內分區廣播系統。
(二)交通噪音
1.校園四周樹立禁鳴喇叭標誌。
2.教室內及走廊不可奔跑或玩球。
3.經過教室或樓梯要輕聲慢步勿喧嘩。
4.體育課除雨天外,應到運動場上課減少干擾。
(三)活動集會
1.上課時避免全班齊聲朗誦。
2.老師使用教室內擴音設備時應注意音量,勿影響其他班級上課。
3.學生升旗朝會宣導事項儘量放低音量。
4.勸導輕聲細語及慢步。
(四)營建工程
1.修繕學校設施時,勿在上課期間施工,或將影響降至最低為原則。
2.儘量以學生假日時施工並選擇適當地點(遠離教室)。
(五)其他
1.巡視課堂時,發現音量太大應勸導。
2.倡導禮貌運動,與人交談勿高聲。
三、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廁所及洗手設備管理辦法及紀錄
學校便器及洗手設備符合部頒標準
飲用水設備管理辦法及維護紀錄
環保行動與紀錄
[相關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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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食環保餐」每週一日實施辦法
加強推動節能減碳執行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