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礁溪國民中學101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一次性別平等委員會
會議紀錄
時間:101年10月4日(星期四)
地點:12:40
事由:例行會議、刑法227條注意事項、通報流程說明
主席:林友杰校長 記錄:藍素婧
出席:如簽到表
主席報告:先頒發聘書;今天召開本學年度第一次性平委員會,開學初拜託各位幫忙擔任本校性平委員,謝謝各位幫忙,最好是備而不用,學校要作到的是預防,避免事件發生,今天有二個討論提綱先請業務單位報告再作討論。
林美子主任:1.本校上學期顏○○、林○○及簡○○性平案件於五月中旬學生因在網路上性霸凌事件而發現該事件即時通報,處理得宜已結案,並於9/27(四)
至縣府向縣性平會作結案報告,算是正式結案,在校生簡同學仍請輔導老師繼續追蹤輔導。
2.往後有關性平相關研習,告知各位委員並請委員盡量參加,目前學校只有德芳老師、黃曉玲老師及素婧老師參加過初階培訓,今天就案件流程重點式的向各位作報告。
素婧報告:1.10/1(一)導師會報有轉發各處室及各辦公室通報義務之條文及刑法227條,通報義務人員是包括全校教職員、工友、定期到校或固定時間到校之人員都適用校園性別平等法,當發現有疑似就有通報義務。
2.通報流程當行政單位接到訊息須在24小時內通報,3日內召開性平委員會再決定是否開案,如開案須組調查小組依事件輕重組3人或5人小組,成員可由校內委員擔任或聘請外校有經驗之調查人員協助(須付車馬費),調查二個月可展延一個月,展延可二次也就是最久四個月,調查小組就須向委員會作調查報告及建議,委員會開會決議後再對外宣佈。
3.請委員協助周邊同事傳達通報義務之職責及刑法227條重要性。
4.輔導室整理之性平相關法令歡迎大家借閱。
主席:多了解都是好的,最好我們是備而不用,謝謝大家,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