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827 教職員工CPR訓練

宜蘭縣立礁溪國中101學年度教職員工急救教育訓練計畫

一、 目的:

1. 提昇教職員工事故傷害之處理技術,減少因缺乏急救知識導致病情延誤或喪失生命的情形,有效降低傷害程度。

2. 建立校園緊急傷病處理機制。

3. 培育教職員工具備事故傷害防治知能,以推廣校內急救教育技能活動。

二、 主辦單位:礁溪國中學務處

三、 協辦單位: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四、 研習對象:本校教職員工約70人

五、 研習時間:101年8月27日(星期一)下午13:00-17:00

六、 研習地點:本校正明樓4樓視聽教室

七、 報名方式:教職員工請至宜蘭教育資訊網(EIP)研習報名區報名,愛心志工請向生教組長登記。

八、 研習課程表:CPR課程,共四小時

時 間

課 程 內 容

主持人

13:00~13:30

報到及課前評量

學務處

13:30~13:50

心肺復甦術簡介

消防局教官

及助教

13:50~14:50

心肺復甦術操作演練

(含小兒心肺復甦術操作)

14:50~15:20

呼吸道異物哽塞急救演練

15:20~15:30

休息

15:30~17:00

課後評量(筆試)

心肺復甦術及異物哽塞急救操作測驗

九、 研習須知:

1. 自備物品:環保杯、原子筆。

2. 請穿著輕便服裝,勿著裙裝,以利技術操作評核。

十三、所需器材:

(一)筆記型電腦、螢幕、單槍投影機、音響設備:請資訊組及事務組協助視聽器材及場地使用事宜。

(二)半身安妮:由健康中心護理師準備4具半身安妮,其餘由消防局提供借用。

(三)安妮肺袋、酒精棉片、面膜:由健康中心護理師準備。

十四、證照及研習時數核發:

(一) 證照:心肺復甦術及異物哽塞急救操作測驗成績均達80分以上,且經消防機指導人員確認為及格,將核發訓練證明,有效期限為2年。

(二) 全程參與本研習之教職員工將於課程結束後核發研習時數4小時。

十五、經費概算:(略 )

十六、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活動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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