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礁溪國中101學年度教職員工急救教育訓練計畫
一、 目的:
1. 提昇教職員工事故傷害之處理技術,減少因缺乏急救知識導致病情延誤或喪失生命的情形,有效降低傷害程度。
2. 建立校園緊急傷病處理機制。
3. 培育教職員工具備事故傷害防治知能,以推廣校內急救教育技能活動。
二、 主辦單位:礁溪國中學務處
三、 協辦單位:宜蘭縣政府消防局
四、 研習對象:本校教職員工約70人
五、 研習時間:101年8月27日(星期一)下午13:00-17:00
六、 研習地點:本校正明樓4樓視聽教室
七、 報名方式:教職員工請至宜蘭教育資訊網(EIP)研習報名區報名,愛心志工請向生教組長登記。
八、 研習課程表:CPR課程,共四小時
時 間 | 課 程 內 容 | 主持人 |
13:00~13:30 | 報到及課前評量 | 學務處 |
13:30~13:50 | 心肺復甦術簡介 | 消防局教官 及助教 |
13:50~14:50 | 心肺復甦術操作演練 (含小兒心肺復甦術操作) | |
14:50~15:20 | 呼吸道異物哽塞急救演練 | |
15:20~15:30 | 休息 | |
15:30~17:00 | 課後評量(筆試) 心肺復甦術及異物哽塞急救操作測驗 |
九、 研習須知:
1. 自備物品:環保杯、原子筆。
2. 請穿著輕便服裝,勿著裙裝,以利技術操作評核。
十三、所需器材:
(一)筆記型電腦、螢幕、單槍投影機、音響設備:請資訊組及事務組協助視聽器材及場地使用事宜。
(二)半身安妮:由健康中心護理師準備4具半身安妮,其餘由消防局提供借用。
(三)安妮肺袋、酒精棉片、面膜:由健康中心護理師準備。
十四、證照及研習時數核發:
(一) 證照:心肺復甦術及異物哽塞急救操作測驗成績均達80分以上,且經消防機指導人員確認為及格,將核發訓練證明,有效期限為2年。
(二) 全程參與本研習之教職員工將於課程結束後核發研習時數4小時。
十五、經費概算:(略 )
十六、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活動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