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礁溪國民中學101學年度第1學期期初校務會議紀錄
壹、時間:中華民國101年08月28日08時20分
貳、地點:本校二樓會議室
參、主席:林校長 友杰
肆、記錄:張瑞和
伍、出席人員:詳如簽到簿
陸、主席致詞:(略)
柒、家長會長致詞:(略)
捌、各處室會務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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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務處:
(一) 暑期三年級輔導課、攜手計畫、新生學藝營等課程皆已圓滿結束,感謝各位導師及授課老師的辛勞,鐘點費近期內將核撥給各位。
(二) 課表已於8/27(週一)發給老師並公告於學校網頁,老師若需調課者,請於8/31(週五)前洽教學組填寫調課申請單,逾期不予調課。
1. 第一週仍按原公告課表上課,所有調課呈校長核可後,於第二週起正式實施。
2. 本學期因與他校合聘之鐘點代課教師較多(共8位),排課時間已多所限制,加以體育課及部份班級國英數課,因配合球隊訓練及資源班抽離上課,無法再調動,故教務處不建議老師再做全學期之課程調動,若有事再以臨時調課方式處理,請老師配合、見諒。
(三) 教師同仁若有出差、公假需排代者,請於核准後儘速告知教學組,以利安排課務。
(四) 本學期開學日為8/30(星期四),第一節導師時間及發書(二、三年級);第二節始業式,第三節起正式上課。
(五) 學生註冊日訂於9/3~9/10止,請學生至便利商店繳費。
(六) 101學年度上學期註冊減免補件截止日訂於9/4止,請導師特別對學生說明,舉凡低收、貧困(經導師訪視認定)、原住民、身障等之證明文件請於9/4前繳交註冊組。
(七) 配合縣府來文,依據本校新生編班委員會決議,本學年度起全校各年級轉入學生,依班級人數少者優先編入,若人數相同,以同性別學生人數較少之班級優先,若仍相同,則公開由導師抽籤決定編入班級。
(八) 依上學期末校務會議主席裁示,請各處室能將相關實施計畫及法規電子檔提供資訊組,以利掛於本校網頁。
(九) 線上資訊安全研習,九月底教網會公告完成比例,請老師於10/31前務必完成。(線上課程,登入EIP後點選[教師俱樂部]->[moodle])。
(十) 全國教師研習規畫網路填報時程為9/28~10/8,請老師上網填報。
(十一)基於資源共享及使用者付費原則,本學期依往例實施影印控管辦法,全學期各班影印數量以三年級7,000張,一、二年級6,000張為基準,老師個人以500張為限,超出張數以每張0.6元計算,請導師協助控管,謝謝您的配合!
(十二)備課週各項研習,請老師務必全程參加,以符合全學年研習時數18小時及各法定研習時數。研習行程如下:
場次 | 時間 | 研習名稱 | 主辦處室 | 備註 |
1 | 8/27, 09:00~12:30 | 輔導知能研習—校園性別事件基本概念及案例 | 陽明大學心理諮商中心專任輔導老師張麗君講師 | |
2 | 8/27, 13:00~16:00 | 教職員工CPR研習 | 消防局教官 | 備午餐 |
3 | 8/28, 09:00~12:20 | 環境教育研習—健行親山 | 自然領域教師黃蒨菡老師 | 備午餐 |
4 | 8/29, 8:30~11:00 | 精進教學研習—蔚然成林的希望工程 | 爽文國中王政忠老師 【老師,您會不會回來】作者 | 研習後,有簽書會 |
5 | 8/29, 13:00~16:00 | 特教知能研習—做情緒的主人 | 激勵協進會理事長宋慧慈老師 |
(十三) 其餘教務處相關時程,請參閱行事曆。
二、 學務處:
1. 感謝暑假期間返校打掃班級導師的協助及督導。
2. 101學年度起校園災害防救計劃將納入統合視導項目。 (本學期本校演練日程如下9/3、9/11 —9:21全縣統一、9/17複合式防災演練、9/21—9:21全國統一「國家防災日」)。
3. 環境教育線上考核,須教職同仁配合填寫個人資料同意書(如附件)統一由承辦單位上傳。『如不同意,須自行於考核期間上傳資料』。
4. 因應12年國教,服務表現項目支「班級幹部」每班至多十名。本校修訂後採用縣府版本(如附件)。
5. 10/17~10/19 (三、四、五) 舉辦三年級校外教學。
6. 11/16校慶 12/10班際直笛賽。
7. 其他各項相關活動請參閱行事曆
8. 學校應以校服為主,班服則以班際活動時穿著。
9. 導護日期有誤,原12/27~1/1改為12/27~1/2以此類推。
三、 輔導處:
1. 請各辦公室有烹飪教室之鍋碗瓢盆,請在本週五前送回烹飪教室,以利整理。
2. 資源班成績考查辦法:
(1) 資源班學生段考回原班考試,需報讀者除外。
(2) 成績計算(以資源班為主參酌原班段考成績,任課教師須提供原班段考成績及班平均)
3. A、B表上學期尚未繳交班級為204及207,生涯首冊未繳班級為202、204、206;新生未繳104、105、108,請盡速與生發組連絡。
4. 重要活動詳見行事曆:
(1) 10/26 綜合課程-職場參訪(一年級)
(2) 11/23二年級職涯參訪。
(3) 2/26三年及升學博覽會。
5. 十二年國國教免試升學之超額比序-獎懲辦法及志工時數請相關處室召開研擬具體辦法,以利輔導老師輔導諮商說明。
四、 總務處:
1. 上期水費暴增3萬多,多宣導節能減碳政策。
2. 本校大門於8月26日拆除,諸多不便敬請見諒。
3. 各單位辦理各項活動,如委外印製各項手冊、海報傳單或各項印刷品項等,應先行知會總務處,以優先向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採購。
4. 依據宜蘭縣政府100年5月25日府社老障字第1000078151號函自100年起至103年「優先採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庇護工成生產物品及服務」提高至10﹪比例。【現為5﹪】。
5. 請各單位優先採購環保產品,以響應綠色採購。
6. 各班導師午餐請與班上學生一起用餐,以掌握午餐各項狀況。
五、 人事室:
(一) 感謝各位教評委員、教師甄選評審委員、教師成績考核委員及相關單位在暑假期間的協助與配合。
(二) 依本校教職員工出勤差假管理補充注意事項第4點規定,本校上下班時段如下:
1. 一般教職員工:上午8時至下午4時30分。
2. 行政人員及導師因工作需要,得於簽奉校長核可後,調整上下班時段為上午7時30分至下午4時。
(三) 宜蘭縣政府100年5月9日府教學字第1000068430號函重申教師於辦公時間授課之餘,仍應留校備課或協助輔導管教學生,若有未經辦妥請假手續擅自離校者,應以曠職論,並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四) 宜蘭縣政府101年7月4日府教督字第1010103021號函示略以,教職員工上班期間不得進行電玩遊戲或利用公物執行非屬公務事宜。
(五) 同仁如有各種差假事宜,除特殊情形外,請務必完成請假手續後再行離校。請假除公差假(需請領差旅費之公假及出差)外,一律使用假卡,假卡統一放置於人事室。
(六) 有關各種請假時段,說明如下:
1. 以「日」為單位者:8時至16時30分。
2. 以「半日」為單位者:8時至12時,12時30分至16時30分。
3. 以「時」為單位者:8時至9時,…11時至12時,12時30分至13時30分,…。
(七) 99學年度第2學期參加進修(研究所、學分班等)之同仁,請將成績(學分)證明影印1份,送人事室建檔。
(八) 各位教師如參加進修取得較高學歷,請務必於領取畢業證書後,儘速送人事室辦理相關改敘事宜(按:查「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第9條第2款規定略以,取得新資格申請改敘者,均自審定改敘之日起改支)。
(九) 101學年度第1學期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表,將於9月1日前發給各相關同仁,請於9月24日前完成申請。同仁如有新增案件,請於會後洽人事室。另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9年8月6日局給字第0990063859號函略以,公教人員除子女係領取優秀學生獎學金、清寒獎學金及民間團體所舉辦之獎學金外,應就子女教育補助及政府各項助學措施擇優擇一支領,以避免重領情事發生。
(十) 查依「宜蘭縣國民中小學補教分離實施要點」規定,本縣國民中小學教師(含代理教師)不得校外兼職補習,凡經查獲屬實,依下列程序處理:
1. 屬第一次查獲在校外補習,應召開考績委員會,核記過以上之處分。
2. 第二次查獲在校外補習,應召開教評會依教師法第十四條及聘約之規定,予以解聘、停聘或不續聘處理。
(十一) 重申公務人員嚴禁違法出租(借)專業證照或兼職。另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95年1月25日局考字第0950000878號書函規定,公務員不得從事網路拍賣經營。
(十二) 【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及上課通報作業宣導】
為期於上班上課時間遇有天然災害(颱風、水災、土石流、地震等)需停班停課時,能立即採取有效緊急應變行動,以保護人員之安全,本校訂有「宜蘭縣立礁溪國民中學天然災害停班停課緊急應變計畫」,並於99年12月23日奉校長核定實施(詳如附件)。
(十三) 【公務倫理與法治觀念宣導】(詳如附件)
(十四) 【新修訂人事法規宣導】(詳如附件)
(十五) 本次會議後舉行本校101學年度教師評審委員會及教師成績考核委員會選舉委員選舉,請各位教師踴躍參加。
六、 會計室:
(一) 檢附至101年8月27日止之各項代收代辦科目明細表(詳附件),請各處室就所管業務計畫尚未執行完成者,請儘速依計畫期程辦理;已執行而經費未核銷者亦請儘速辦理報核。
(二) 本校100年度附屬單位決算經縣議會審議完成,基金來源92,569,826元,基金用途91,630,715元,基金餘額939,111元,餘額多為各項教學、行政業務等撙節開支節餘,依規得滾存留為以後年度編列預算之財源。
玖、提案討論:
第一案 提案人: 學務處
案 由:有關101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實施計劃草案(如附件),請討論。
說 明:針對六大健康議題,制定實施策略(詳細辦理時間請參閱行事曆)。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提案人:輔導處
案 由:修定性平設置委員會(草案) (如附件),請 討論。
說 明:本校現行性平會設置-人員組織,其中教師代表為級導師及專任代表,常因級導及專任代表的更換頻率過高致使案件處理人員不一及隱私保密遭受質疑。擬建議改為推薦代表,並一任三年。
決 議:照案通過。
拾、臨時動議:
第一案 提案人: 學務處
案 由:訂定本校學生手機管理辦法(如附件),請討論。
說 明:考量家長與學生於上學前,放學後期間聯繫之需要,及為了避免學生濫用手機導致影響教學,造成家長與學校之困擾。
決 議:照案通過。
第二案 提案人: 程良南
案 由:請調整總務處人事案,請討論。
決 議:校長將召集各處室主任研商人事調整。
拾壹、校長結論(裁示):
一、 開會請準時出席,參加研習不遲到。
二、 校務會議資料,請文書在會議前e-mail給同仁參閱。
三、 建立學校同仁溝通平台,每月舉行導師會報、行政會報各一次,主管會報兩次。
四、 請同仁為自己訂定一個目標,期末才會有個成果。
五、 校長請求同仁們一些規範,目的提昇行政效率、提高教學效果,照顧好學生。
拾壹、散會:同日下午09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