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礁溪國中100學年度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計畫
一、依據:
1.學校衛生法第8條暨「國民中小學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
2.教育部(99)學生健康檢查工作手冊。
3.宜蘭縣100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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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目的:
1.瞭解學生之生長發育及健康狀況。
2.建構完善的健康檢查項目和程序,控管健康檢查品質,期能早期發現學生體格缺點或疾病,始能早期治療,以維護學生健康。
3.根據檢查結果,提供健康教學活動參考,充實學生健康知識、培養健康態度、養成健康習慣,以達到衛生教育的目的。
三、指導單位:宜蘭縣政府教育處
四、主辦單位:學務處
五、協辦單位:總務處、教務處、輔導室
六、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天主教靈醫會羅東聖母醫院、嘉心牙醫診所
七、檢查日期與地點:
1.尿液檢查:100年9月8日(星期四)上午9:00/健康中心
2.口腔檢查:100年11月3日(星期四)上午8:30-11:00/健康中心
3.身體理學檢查:100年12月6日(星期二)上午8:00-11:50/五育館
八、受檢對象:一年級學生
九、檢查項目:
頭、頸、眼、耳、鼻、喉、胸(含心肺、胸廓異常等)、腹部(含異常腫大等)、泌尿生殖器(男生)、脊柱四肢、皮膚等身體理學檢查;尿液、血液檢查;口腔檢查。
十、工作項目及規劃:
日 期 | 工 作 項 目 | 負 責 人 員 |
9/1(四)~ 9/9(五) | 擬定健檢實施計畫、成立健康檢查工作小組(如附件一)並協調相關工作人員 | 衛生組長、護理師 |
9/5(一) | 分發尿液檢查通知書及檢查用具 | 護理師、各班導師 |
9/8(四) | 收集尿液檢體並依醫院排定時間送檢 | 護理師 |
9/19(一)~9/30(五) | 備妥學生健康檢查記錄卡及口腔檢查結果通知單,登錄學生身高、體重、視力、頭蝨檢查結果,並輸入【學生健康資訊管理系統】 | 護理師 |
9/26(一) | 安排尿液檢查結果異常複檢事宜 | 護理師 |
10/24(一) | 分發口腔檢查通知單 | 護理師、各班導師 |
11/3(四)8:30~11:00 | 口腔檢查:各班依排定時間至健康中心受檢 | 護理師、各班導師或任課教師 |
11/7(一)~ | 分發口腔檢查結果通知單、追蹤矯治結果 | 護理師 |
11/28(一)15:15 | 檢查前團體衛教、分發健康檢查通知單暨同意書並請家長簽名後交回 | 護理師、各班導師 |
12/6(二)8:00~11:50 | 健康檢查現場總指揮 | 學務主任 |
行政聯繫及受檢班級安排 | 衛生組長、護理師 | |
協助準備檢查用桌椅及環境佈置 | 總務處事務組 | |
學生秩序維護 | 各班導師或任課教師、愛心志工 | |
12/21(三)~ | 分發學生健康檢查結果通知單、個案衛教、各項資料追蹤處理與統計分析 | 護理師 |
十一、 檢查進行方式及注意事項:
1.請各班學生依照排定之檢查時間,以班級為單位,由任課教師帶領至指定地點接受各項檢查;導師若沒課也請到場協助。
2.請導師或任課教師協助清點人數,若有因故缺席學生,請告知護理師統計以便擇日補檢。
十二、 醫院工作人員將於檢查當天7:30到校佈置場地,請事務組派員協助,並準備會議桌6張、椅子20張,及屏風1個。另請體育組協助五育館場地之淨空,非受檢學生請勿進入五育館。
十三、健檢通知單及同意書
十四、活動相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