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巡堂實施辦法

 

宜蘭縣立礁溪國民中學100學年度教學巡堂實施辦法

一、依據:

(一)教育部「加強輔導中小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

(二) 礁溪國中100學年課程計劃。

二、目的:

(一) 發揮校內視導功能,建立主動、全面支援教學的學校行政。

(二)提升學校課程、教師教學及學生學習的品質。

(三)提供教師教學評量及學生學習狀況的客觀資訊;作為輔導學生有效學習及改善教師教學、評量的參考依據。[@more@]

三、方式:

(一)由巡堂人員於排定的巡堂時段巡視課堂,發現問題需即時處理妥善解決。

(二)如有特殊狀況請填寫巡堂紀錄表,並擲交至教務處彙整後,提供相關人員參考。

四、巡堂內容:

(一)授課教師出勤及教學情形。

(二)教室秩序與學生學習態度。

(三)校園安全寧靜之維護。

(四)學生缺課、遲到、早退等情形。

(五)事件之防範與處理。

五、巡堂人員:教務主任、學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

六、巡堂時段: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上午

教務主任

輔導主任

教務主任

教務主任

教務主任

下午

總務主任

學務主任

總務主任

輔導主任

學務主任

七、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