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多運動

三多運動

12年國教上路,對台灣整體教育環境造成不小的改變,除了老師的教學品質與教育管理之外,最主要的還是強調如何培養學生面對未來的競爭力,而現在的學生又應該如何學習,應該具備怎樣的能力,才能有足夠的競爭力呢?

個人認為現在的學生,應該具備三項能力,才能面對未來的競爭,第一就是閱讀力,也就是攝取資訊的能力,轉換資訊的能力,進而運用資訊的能力;在現今資訊爆炸的時代,知識的獲得已成為最基本的競爭能力。第二是要擁有健康的身體,沒有健康的身體,就沒有幸福的未來,所以如何培養強健身體的能力,亦是具備競爭力的重要項目,因此每個人都要培養終身運動的習慣,讓自己可以獲得健康一生的保障。第三是關懷的能力,關懷親人、關懷朋友、關懷弱勢、關懷周邊的人事物,讓學生具備關懷的能力,這是責任養成的過程,也是未來的競爭力之一。

所以本人在此提出三多運動,「多閱讀、多運動、多關懷」,希望透過學校的經營,全體師生共同努力,讓教育的明天更臻於完美。個人十分慶幸能從事教育工作,因為教育是「人成就人」的神聖工作,只要一想到每一個想法,每一項作為,都能夠成就許多人,內心就感到無比的榮幸與驕傲,也因為這樣的體會,非常珍惜這份志業,總是小心翼翼,不敢稍有懈怠,也希望這樣的努力,能夠彰顯學生的學習,使學習洋溢著躍動的喜悅,讓學生在全球化的洪流中,擁有傲人的競爭力。

102_鼓勵「規律用眼3010」與「天天戶外遠眺120」,大家一起保護靈魂之窗。

有鑑於學生視力不良率愈來愈高,鼓勵「規律用眼3010」與「天天戶外遠眺120」活動,請親師生一起合作保護靈魂之窗。

一、規律用眼3010:在近距離用眼達30分鐘後,就須讓眼睛休息10分鐘。

所謂近距離用眼有三種:

1.讀書寫字的近距離,用眼距離約為35-40公分。

2.螢幕注視的近距離,螢幕注視包含電視、電腦與電玩(含手機、觸控螢幕ipad或平板電腦),用眼距離約為看電視約3公尺內、打電腦約80公分內、玩電玩約30公分內。

3.長時間侷限於室內活動,用眼距離僅於數十坪空間大小的牆壁之間,而使視野受到限制,無法紓緩眼肌壓力的近距離。


二、天天戶外遠眺120:鼓勵中斷近距離用眼而走到戶外,累積在自然光線下活動的時間,使眼球肌肉得以充分舒緩,獲得間歇性放鬆休息。

三、建議學生晚上9時前上床睡覺,假日可多到戶外活動。

102_本校102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計畫

宜蘭縣立東光國民中學102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計畫

壹、計畫依據

一、學校衛生法暨學校衛生施行細則。

二、宜蘭縣府102年07月25日府教體字第1020118982號函辦理。

貳、計畫目標

本計畫擬定整體學校衛生政策、性教育(愛滋防制)、菸害及檳榔危害防制、正確用藥、口腔保健、視力保健、健康體位等議題進行相關學校衛生工作,以達成下列目的:

一、營造健康安全的校園環境,增進學生健康安全成長。

二、充實學生健康管理的能力,增加學生健康生活技能。

三、強化師生健康優質的服務,促進學校成員身心健康。

四、發展健康促進課程與教學,提升教師健康專業知能。

五、結合家長及社區資源網絡,推動健康促進學校工作。

參、本校願景與背景說明

一、本校願景:『快樂,從健康開始』

  1. 樂學習:學生全面參與且發展行動能力,建立健康理念並落實健康生活型態。
  2. 健康成長:營造一個生理及心理安適之學校環境以促進健康。
  3. 感恩服務:結合地方與社區資源,建立互惠合作關係,提供親師生更深、更廣之健康服務。

二、背景說明:

健康狀態是影響學習及生活品質的重要因素,而學校在學生及教職員工的健康促進上則扮演極重要的角色,有效的學校健康促進計畫必須是廣泛而完整,才能涵蓋影響健康的諸多因素。我國的十大死因為惡性腫瘤、腦血管疾病、心臟疾病及糖尿病等慢性疾病為主。而青少年的未婚懷孕、愛滋病感染、藥物濫用、事故傷害、視力、口腔及營養等問題,更是日趨嚴重。醫學研究顯示,疾病乃源自於不良之生活習慣為主要因素,而國人菸、酒、檳榔的人口有日漸增加的趨勢,便證明健康一步一步的受到侵蝕。

本校地理位置位於羅東市區中心,交通便利,人口集中,一至三年級共有三十八班,學生人數共1060餘人,教職員工約116人。校地面積三.六二公頃,唯因學生人數眾多,學生活動空間仍稍嫌不足;加上資訊媒體發達,學生容易沉迷電玩、網咖等,易接觸菸、檳榔藥物等誘惑,而網路色情相關資訊取得容易,在無知的情況下恐怕對其身心造成不良影響。100學年度性平事件個案中性騷擾3件,性侵2件(1件為校園類型,1件為非校園類型),101學年度性平事件個案中性騷擾1件,性侵9件(4件為校園類型,5件為非校園類型),且晤談感情事件個案有增加趨勢。學生目前可依靠電視或電腦,取得許多非正確的資訊,加上學生個人認知的差異,以及個人自主性提高,導致性平事件的提報率及發生率有逐年增加的趨勢,除了將性教育融入健教、綜合課程之外,也結合輔導室宣導正確的性教育觀念。另外,100學年度過重及肥胖比率為26.5%,過輕及瘦的比率為20.7%,兩者合計47.2%,101學年度過重及肥胖比率為27.5%,過輕及瘦的比率為22.6%,兩者合計50.1%,未達標準的比率略微增加。因此健康體位議題也是102學年度需要改善的重點。

學校健康促進工作內容涵蓋組織訓練、健康服務、健康教育、健康環境、學校餐飲衛生、教職員工健康促進及健康心理等層面,鑒於學校健康問題漸趨多元與複雜,實有必要整合學校與社區的組織人力與資源,發展多元層面、多元策略、多元評價的整合型健康促進計劃,以增進全校師生的健康促進,進而拓展全人健康之目標。

肆、計畫組織及實施內容

一、計畫組織(宜蘭縣立東光國民中學校衛生暨健康促進委員會組織)

任務職稱

姓名

職稱

職務

召集人

沈如富

校長

總召集會議及督導小組任務之推行。

副召集人

陳司玲

學務主任

策劃及推動健康促進學校活動。

執行秘書

詹繼祥

衛生組長

1.策劃及辦理健康促進學校活動。

2.健康促進之成果彙整。

健康教學組

(組長:張孟育主任)

張孟育

教務主任

1.健康促進學校課程之訂定及推動。

2.督導相關教學進行。

張淳彬

課發組長

1.健康促進學校課程之訂定及推動。

2.研發健康促進學校相關課程、教學資料彙整。

3.辦理師生研習活動。

羅佳琦

教學組長

健康促進學校教育之課程及競賽推展。

范忠榮

資訊組長

1.健康促進學校教育融入教學及資訊設備配合。

2.建構健康促進學校教育及活動網站。

林玉堂

幹事

健體召集人暨領域教師

1.健康促進學校教育融入教學。

2.教案設計及實施。

3.健康促進學校課程實施成果彙整。

精神環境組

(組長:賴國章主任)

賴國章

輔導主任

1.健康促進學校教育融入教學及相關輔導業務推展。

2.健康促進學校教育之輔導業務及文宣推展。

3.親職月刊編輯。

4.生命教育之成果彙整。

5.性(平)教育之成果彙整

陶彤雲

輔導組長

陳君蘭

特教組長

歐育如

生涯發展組長

黃冠潔

輔導老師

物質環境組

(組長:陳金田主任)

陳金田

總務主任

校園健康促進學校環境規劃與執行。

邱瓊慧

事務組長

健康促進學校教育之事務管理及採購。

羅純良

會計主任

健康促進學校教育經費管理及核銷。

健康服務組

(組長:王學萍護理師)

詹繼祥

衛生組長

1.策劃及辦理相關健康促進學校活動。

2.健促議題成果彙整。

林家怡

活動組長

協辦健康促進學校教育之藝文競賽。

林培賢

體育組長

1.統籌班際活動相關事宜。

2.辦理運動安全防護相關宣導。

3.運動活動之成果彙整。

 

生教組長

菸毒防治教育、交通安全教育。

王學萍

護理師

1.協辦健康促進學校教育及活動。

2.健康保健指導及諮詢。

3.身體健康促進需求評估

4.健康資料建檔管理

5.協助傳染病防治與安全教育推廣教學

社區關係組

(組長:羅文寶會長)

羅文寶

家長會

協助召集會議及督導小組任務之推行。

簡慧莉

衛生所護理長

提供衛生諮詢及社區健康促進學校相關活動資源。

楊永安

樺生藥局藥師

提供衛生諮詢及社區健康促進學校相關活動資源。

互動委員

曾炯睿

學生自治會

在會議中參與討論並為師生提供意見與建議。

 

 

二、實施內容

項目

工作策略

辦理時間

備註

整體學校衛生政策

  1. 成立學校健康促進委員會並確實運作。
  2. 訂定並執行教職員工生健康行為獎勵辦法。(多喝水、飯後潔牙、多運動、……)
  3. 提供溫暖安全的心理健康諮詢服務。
  4. 舉辦健康促進學校相關研習訓練。
  5. 舉辦心理衛生專題演講。
  6. 舉辦生命教育知能研習。
  7. 加強校園綠美化及生態教學環境
  8. 加強學生日常生活中健康行為指導與心理輔導。
  9. 健康議題納入課程與教學
  10. 辦理或遴選教師參加相關健康促進研習,以豐富教師衛生專業知能。
  11. 結合社區辦理相關健康促進活動。
  12. 邀請家長參與並協助學校衛生工作。
  13. 辦理健康檢查服務及後續追蹤矯治。
  14. 利用部落格,宣導健康促進觀念與知能
  15. 加強校園安全管理檢查。
  1. 102/9
  2. 102/9
  3. 經常性
  4. 102/9起
  5. 102/9起
  6. 102/9起
  7. 經常性
  8. 經常性
  9. 經常性
  10. 經常性
  11. 經常性
  12. 經常性
  13. 每學期初
  14. 經常性
  15. 經常性

 

口腔衛生

  1. 加強餐後潔牙
  2. 宣導少喝含糖飲料。
  3. 辦理新生蛀牙篩檢,並追蹤學生進行後續檢查或治療。
  4. 口腔衛生以課程融入健體領域教學,增進學生口腔保健知識及技能。
  5. 結合健康促進學校其它議題辦理健康促進文藝活動以宣導口腔衛生之重要性。
  6. 結合校園情境布置、懸掛宣導海報,推動學生重視口腔衛生。
  7. 結合學校重大活動或親職教育向家長宣導相關議題。
  1. 每天早午餐後
  2. 102/9起
  3. 102/11
  4. 經常性
  5. 102/9起
  6.  經常性
  7.  102/9

 

視力保健

  1. 執行校園及班級美、綠化工作,營造學生視力保健環境。
  2. 進行視力檢查,針對不良學生通知家長至合格眼科院所複檢。
  3. 鼓勵用眼301
  4. 鼓勵天天戶外遠眺120,讓眼肌休息。
  5. 按學生身高配置正確之課桌椅。
  6. 全面檢測教室桌面及黑板燈光。
  7. 辦理視力保健宣導。
  8. 將視力保健納入寒暑假生活須知
  9. 辦理戶外教學活動讓學生走入戶外接近大自然。
  1. 經常性
  2. 學期初
  3. 經常性
  4. 經常性
  5. 學期初
  6. 每學期
  7. 103/4
  8. 103/1
  9. 103/4

 

正確用藥

  1. 辦理正確用藥及防治藥物濫用講座
  2. 結合校園情境布置、懸掛宣導海報,推動學生重視正確用藥之議題。
  3. 配合校外會定期與不定期進行尿液篩檢,預防藥物濫用。
  4. 辦理教師防治藥物濫用研習,以提高教師對藥物濫用學生之辨識能力與防治力。
  5. 加強學生校外生活輔導,避免學生與校外非行少年交往後,染上藥物濫用之惡習。
  6. 結合健體領域課程,融入正確用藥之議題。
  7. 結合健康促進學校其它議題辦理健康促進文藝活動以宣導正確用藥之重要性。
  1. 102/10
  2. 經常性
     
  3. 經常性
  4. 103/2
  5. 經常性
  6. 經常性
  7. 103/5

 

菸害及檳榔防制

  1. 實施100%無菸害、無檳榔校園。
  2. 明定禁止學生在校園內吸菸及嚼檳榔。
  3. 配合禁菸節訂定每年六月為菸害防制教育宣導月。
  4. 邀請衛生機構到校辦理拒菸活動。
  5. 辦理學生菸害防制藝文活動及演講。
  6. 推動家長及來賓至校不吸菸不嚼檳榔運動。
  7. 定期檢測及追蹤輔導曾有菸檳行為學生的認知及態度。
  8. 校園中張貼禁菸禁檳標誌。
  9. 拒菸拒檳課程融入領域教學。
  10. 加強反毒教育並充實菸害及檳榔防制資料。
  11. 針對抽菸學生辦理戒菸教育
  1. 經常性
  2. 經常性
  3. 103/6
  4. 103/5
  5. 103/4
  6. 經常性
  7. 經常性
  8. 經常性
  9. 102/10起
  10. 經常性
  11. 103/5

 

健康體位

  1. 檢測並分析學生BMI值情形,加強肥胖、過輕學生管理。
  2. 鼓勵學生養成吃早餐的習慣。
  3. 結合供膳廠商辦理營養教育宣導。
  4. 辦理師生健康飲食相關的活動。
  5. 健康飲食習慣與知能融入領域教學。
  6. 設置健康飲食專欄提供健康飲食資訊及公布學校午餐菜單。
  7. 學校午餐菜單符合營養基準。
  8. 加強飲用水設施管理與保養,鼓勵學生自備水壺多喝白開水(每日飲水達750CC以上)。
  9. 成立有氧減重社團,培養學生規律運動習慣
  10. 辦理校慶運動會與拔河體能活動。
  11. 加強學生體適能檢測。
  12. 鼓勵學生課間或下課時間多運動,平均每週達210分鐘。
  1. 學期初
  2. 經常性
  3. 102/10
  4. 102/10
  5. 102/2~5
  6. 經常性
  7. 經常性
  8. 經常性
  9. 102/9
  10. 102/11、103/4
  11. 每學期初
  12. 經常性

 

性教育(含愛滋病防治)

  1. 訂定性別平等教育與性侵害及性騷擾防制實施計畫
  2. 落實性別平等教育法與制訂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防治處理及通報流程,並加以宣導
  3. 邀請並配合衛生單位等機構至校辦理性教育、愛滋病及家暴防治等活動宣導。
  4. 加強教師輔導及處理學生性相關問題的能力訓練。
  5. 加強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及兒少保護事件之宣導。
  6. 配議題中心學校進行性教育行動研究
  7. 性教育發展以「兩性交往」為題之生活技能課程。
  8. 防治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定期檢視校園安全。
  9. 辦理性別平等、性教育宣導及藝文活動。
  1. 學年初
  2. 經常性
  3. 102/9
  4. 經常性
  5. 經常性
  6. 103/1起
  7. 經常性
  8. 經常性
  9. 103/2

 

事故傷害防治

  1. 繪製校園危險地方,加強安全宣導。
  2. 定期檢查維修校園監視系統設施。
  3. 辦理教師CPR+AED研習。
  4. 辦理學生CPR+AED教學。
  5. 加強交通安全教育與管理措施。
  6. 辦理教職員及學生防災安全演練。
  7. 辦理傳染病防治工作。
  1. 102/9
  2. 經常性
  3. 102/10
  4. 102/12
  5. 經常性
  6. 102/10、103/3
  7. 經常性

 


伍、工作時程

月次

工作項目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備註

1. 成立學校衛生健康促進委員會

 

 

 

 

 

 

 

 

 

 

 

 

 

2.進行現況分析及需求評估

 

 

 

 

 

 

 

 

 

 

 

 

 

3.決定健康議題及目標

 

 

 

 

 

 

 

 

 

 

 

 

 

 

4.發展健康促進適切的活動與課程

 

 

 

 

 

 

 

 

 

 

 

 

 

 

 

 

 

 

 

 

5.編製教材及教學媒體

 

 

 

 

 

 

 

 

 

 

 

 

 

 

 

 

 

 

 

 

 

 

6.實施健康促進課程教學活動

 

 

 

 

 

 

 

 

 

 

 

 

 

 

 

 

 

 

 

 

 

 

7.建置與維護健康網站

 

 

 

 

 

 

 

 

 

 

 

 

 

 

 

 

 

 

 

 

 

8.過程成效評價

 

 

 

 

 

 

 

 

 

 

 

 

 

 

 

 

9.資料分析

 

 

 

 

 

 

 

 

 

 

 

 

 

 

10.撰寫成果

 

 

 

 

 

 

 

 

 

 

 

 

 

 

 

 


陸、評價指標

依據宜蘭縣102學年度辦理學校健康促進工作成效指標(含部訂指標與地方指標)

議題

成效指標

收集工具

視力保健

學生裸視視力不良降低1%以上

健檢資料

學生視力不良就醫率增加1%以上

健檢資料

規律用眼(3010)率達80%

成效調查表1

天天戶外遠眺120達成率80%

成效調查表2

口腔保健

學生初檢齲齒率降低1%以上

健檢資料

學生複檢率達95%以上

健檢資料

午餐後潔牙比率達90%以上

成效調查表3

平均每日潔牙次數達3次

成效調查表4

使用貝氏刷牙法比率達80%以上

成效調查表5

健康體位

學生體重過輕比率減低1%以上

健檢資料

學生體位肥胖比率減低1%以上

健檢資料

睡足8小時比率達80%以上

成效調查表6

午餐蔬菜量攝取達1.5份比率達80%以上

成效調查表7

學生平均每周運動量達210比率達80%以上

成效調查表8

學生每天吃早餐比率達80%以上

成效調查表9

學生多喝水(>750CC)達成率80%以上

成效調查表10

性教育

學生對校教育正確認知率達90%以上

自訂調查問卷

接納愛滋病染者比率達80%以上

102_學校護理人員差假期間職務代理人

宜蘭縣立東光國民中學行政職務代理人員順序一覽表

處室

職別

第一職務代理人

第二職務代理人

第三職務代理人

備考

職別

職別

職別

校長

校長

教務主任

學務主任

輔導主任

教務處

教務主任

教學組長

課發組長

註冊組長

學務處

學務主任

活動組長

生教組長

環境衛生組長

輔導室

輔導主任

輔導組長

生涯規畫組長

特教組長

總務處

總務主任

事務組長

出納組長

文書組長

教務處

教學組長

課發組長

註冊組長

幹事

教務處

課發組長

教學組長

註冊組長

幹事

教務處

註冊組長

教學組長

課發組長

幹事

教務處

資訊組長

註冊組長

課發組長

教學組長

教務處

教學幹事

註冊幹事

教學組長

教務處

註冊幹事

教學幹事

註冊組長

學務處

活動組長

生教組長

環境衛生組長

幹事

學務處

生教組長

活動組長

環境衛生組長

幹事

學務處

環境衛生組長

活動組長

生教組長

幹事

學務處

體育組長

生教組長

環境衛生組長

活動組長

學務處

幹事

護理師

生教組長

學務處

護理師

幹事

環境衛生組長

生教組長

輔導室

輔導組長

生涯規劃組長

特教組長

輔導室

生涯規劃組長

輔導組長

特教組長

輔導室

特教組長

生涯規劃組長

輔導組長

總務處

事務組長

出納組長

文書組長

總務處

出納組長

事務組長

文書組長

總務處

文書組長

出納組長

事務組長

總務處

工友

工友

技工

人事室

主任

助理員

人事室

助理員

主任

會計室

主任

佐理員

會計室

佐理員

主任

本校因應H7N9流感疫情應變計畫

宜蘭縣東光國民中學因應流感疫情應變計畫  102.08.01

一、依據:

      中華民國102426日府教體字第1020061088號函辦理

二、目的:

 為維護師生健康及學生受教、應考之權益,確保教育行政工作之順利推動,避免疫情藉由校  園集體傳播而擴大流行。

三、因應H7N9流感小組成員、任務編組:

職務

職稱

姓名

職掌

召集人

校長

沈如富

負責緊急指揮,召開會議對外發言。

副召集人

家長會長

 

協助聯絡與處理相關事宜

總幹事兼發言人

學務主任

方士源

負責小組各項事務之協調及執行,並負責內、外之聯絡。

成立應變小組,視需要召開會議研商作為及防疫事宜。

執行祕書

衛生組長

詹繼样

對上級機關之通報,協助聯絡醫療機構及學生之護送。(陳報校長後通報體健科)

統籌校園H7N9流感疫情緊急應變之督導、協調與執行;統籌校園新型流感疫情之環境衛生督導及消毒作業。

課程規劃組

 

教導主任

教學組長

施宏杰

羅紫渝

規劃相關活動之應變作為及台商子弟(女)學校轉回台灣就學因應措施。

依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流行疫情分級及配合教育律定之停課標準,先期完成學校停課、復(補)課規劃。

醫護組

護理師

王學萍 

提供H7N9流感疫情資訊、防疫教育宣導。

校園疫情掌控、應變及處理。

病患之緊急處理、護送及聯絡醫療機構,病患相關資料建立及通報。

協助校園新型流感疫情之環境衛生督導及消毒作業。

總務組

總務主任

 

事務組長

陳金田

 

邱瓊慧

本校防疫物資採購(購置口罩備用),協助業務單位需求物資處理採購;當本校辦公場所及教室有極可能病例發生時立即實施消毒作業。

校園禽鳥、糞便清理及消毒。

生活組

生教組長

陳賡

協助通報校安中心。

學生秩序及校園安全維護。

人事組

人事主任

游惠玲

瞭解教職員工出國之動向,前往H7N9流感疫區宜配合中央防疫規定自主健康管理。

規劃本校教職員工符合調查病例、極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之請假規定、停止上班規定及各級學校教職員生因符合調查病例、極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之請假與停課規定。

導師組

各班導師

各班任課老師

 

密切瞭解學生身心狀況及家族國外旅遊史,有效監控校園疫情。

督導及宣導學生勤洗手、咳嗽戴口罩及生病不上課健康自主管理觀念。

極可能病例的通報(學務處或健康中心)

輔導組

輔導主任

輔導組長

陳宏仁

賴姿君

協助各班級加強生命教育、心理輔導,減少學生與家長恐慌心理,並適切輔導受隔離學生及因疫情管制無法順利上課或參加考試學生。

會計組

會計主任

劉玉娟

協助籌措本計畫相關經費。

四、注意事項

1.各處室應與衛生單位密切協調聯繫,掌握疫情狀況,並配合各項因應防治措施。

2.先行律訂同仁代理名冊,以及單位同仁列為H7N9流感疑似病例時之因應作為。(人事)

    3.發現教職員工生有符合採檢條件者、疑似病例及確定病例時,需依「教育部就有關各

      級學校因應H7N9流感疫情應變處理作業流程」處理及通報。

4.各項應變措施或作業規定、程序等,依疫情發展並考量輿情適時修訂並發布。

5.教職員工生,如有近日到過H7N9流感流行地區,或曾接觸過H7N9流感病患,或有感冒及其他呼吸道症狀者,務請其戴上口罩以避免呼吸道疾病傳染。

  6.應變指揮:

統一由本校應變小組召集人負責指揮應變事宜,指揮作業由學務處負責,通報作業由相關處室及人員負責。

(班級導師負責通報健康中心、衛生組長陳報校長後通報體健科、生教組負責通報校安中心、護理師負責通報衛生局、人事負責通報縣府人事室)

五、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本校校園性侵害或性罷凌防治規定

東光國中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規定

101613日性別平等委員會修訂

101627校務會議通過

一、宜蘭縣東光國民中學(以下簡稱本校)為執行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二十條第一項及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準則第三十四條規定,並為預防與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特訂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用詞定義如下:

(一)性侵害: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犯罪之行為。

(二)性騷擾: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

  1、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

 2、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

(三)性霸凌:指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於他人的性別特徵、性別氣質、性別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但並非屬於性騷擾的行為。

(四)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指性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且包括不同學校間所發生者

(五)教師:指專任教師、兼任教師、代理教師、代課教師、護理教師及其他執行教學、研究或教育實習之人員。

(六)職員、工友:指前款教師以外,固定或定期執行學校事務之人員及替代役男

(七)短期約僱人員或外包廠商員工。

 () 學生:指具有學籍、接受進修推廣教育者或交換學生。

三、為積極推動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以下簡稱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教育,以提升教職員工生尊重他人與自己性或身體自主之知能,本校各處室應配合實施下列措施:

(一)每年至少舉辦兩次教職員工生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之教育宣導活動,並評鑑其實施成效。

(二)對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及負責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處置相關單位之人員,辦理相關之在職進修活動。

(三)鼓勵前款人員參加校內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處置研習活動,並予以公假排代或差假登記。

(四)利用多元管道,公告周知本規定,並將本規定列載於教職員工聘約及學生手冊。

(五)鼓勵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被害人或檢舉人儘速申請調查或檢舉,以利蒐證及調查處理。

四、本校蒐集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防治、救濟及相關資訊,並於處理事件時,主動提供予相關人員。

前項資訊包括下列事項:

(一)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界定、類型及相關法規。

(二)被害人之權益保障及本校所提供之必要協助。

(三)申請調查、申復及救濟之機制。

(四)相關之主管機關及權責單位。

(五)提供資源協助之團體及網絡。

(六)其他本校性平會或本縣性平會認為必要之事項。

五、本校為防治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採取下列措施改善校園危險空間:

(一)依空間配置、管理與保全、標示系統、求救系統與安全路線、照明與空間穿透性及其他空間安全要素等,定期檢討校園空間與設施之規劃與使用情形及檢視校園整體安全。

(二)記錄校園內曾經發生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空間,並依實際需要繪製校園危險地圖。

六、本校應定期舉行校園空間安全檢視說明會,邀集專業空間設計者、教職員工生及其他校園使用者參與,公告前點檢視成果、檢視報告及相關紀錄,並檢視校園危險空間改善進度。

七、本校教職員工生於進行校內外教學活動、執行職務及人際互動時,應尊重性別多元與個別差異。

八、本校教師於執行教學、指導、訓練、評鑑、管理、輔導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不得發展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教師發現師生關係有違反前項專業倫理之虞,應主動迴避或陳報學校處理。

九、教職員工生應尊重他人與自己之性或身體之自主,避免不受歡迎之追求行為,並不得以強制或暴力手段處理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衝突。

十、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於行為發生時,行為人為本校之教職員工生者,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檢舉人得以言詞、書面或電子郵件向本校申請調查或檢舉。但校長為加害人時,應向宜蘭縣政府(以下簡稱縣府)申請。

十一、行為人為本校之教職員工生但行為發生時為他校所屬教職員工生時,由行為人行為發生時所屬學校(以下簡稱事件管轄學校)啟動調查,本校應派員參與調查。完成調查後,若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成立,事件管轄學校應將調查報告及懲處建議移送本校依第三十條規定處理。

十二、行為人為本校兼任教師時,本校受理申請調查或檢舉後,將以書面通知行為人現所屬專任學校派代表參與調查,若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成立,應將調查報告及懲處建議移送行為人現所屬學校、機關或機構依第三十條規定處理。

十三、行為人於行為發生時,同時具有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二種以上不同身分者,以其與被害人互動時之身分定其受調查之身分。

無法判斷行為人於行為發生時之身分,或於學制轉銜期間,尚未確定行為人就讀學校者,以受理申請調查或檢舉之學校負責調查,相關學校應派代表參與調查。

十四、行為人在二人以上,分屬不同學校者,若由本校受理申請調查或檢舉,則由本校啟動調查機制,並應以書面通知其他行為人所屬學校派代表參與調查。

十五、接獲申請調查或檢舉之案件,本校如無管轄權者,應將該案件於七個工作日內移送其他有管轄權者,並通知當事人。

學制轉銜期間申請調查或檢舉之事件,管轄權有爭議時,由其共同上級機關決定之,無共同上級機關時,由各該上級機關協議定之。

十六、本校校長、教師、職員或工友知悉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者,依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應立即向學務處生教組通報,並由輔導處輔導組依相關法律規定向宜蘭縣社會處及教育處通報,並進行教育部線上校安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除有調查必要或基於公共安全考量或法規另有規定外,對於當事人、檢舉人姓名或其他足以辨識其身分之資料,應予以保密。

十七、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之申請或檢舉,由本校學務處生教組收件,收件後,除有本法第二十九條第二項所定事由外,應於三日內將申請人或檢舉人所提事證資料交付性平會調查處理。

 

十八、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申請人或檢舉人得以書面或電子郵件申請調查或檢舉;其以言詞為之者,應作成紀錄,經向申請人或檢舉人朗讀或使其閱覽無誤後,由其簽名或蓋章。

前項書面、紀錄,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或檢舉人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字號、服務或就學之單位及職稱、住居所、聯絡電話及申請調查日期。

(二)申請人申請調查者,應載明被害人之出生年月日。

(三)申請人委任代理人代為申請調查者,應檢附委任書,並載明其姓名、身分證明文件字號、住居所、聯絡電話。

(四)申請調查或檢舉之事實內容,如有相關證據,亦應記載或附卷。

十九、本校接獲申請調查或檢舉後,應於接獲之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或檢舉人是否受理;如為不受理,其書面通知應敘明理由,並告知申請人或檢舉人申復之期限及受理機關、單位。

申請人或檢舉人於前項期限內未收到通知或接獲不受理通知之次日起二十日內,得以書面敘明理由,向本校提出申復;其以言詞為之者,應作成紀錄,經向申請人或檢舉人朗讀或使其閱覽無誤後,由其簽名或蓋章。

前項不受理之申復以一次為限。

第二項申復之結果,應於接獲申復之日起後二十日內以書面通知申復人。

第二項申復有理由者,應將申請調查或檢舉案交付性平會處理。

二十、經媒體報導之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本校視同檢舉,應主動將事件交由所設之性平會調查處理。疑似被害人不願配合調查時,本校仍應提供必要之輔導或協助。

本校處理霸凌事件,發現有疑似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情事者,視同檢舉,由本校防治霸凌因應小組依前條規定辦理。

二十一、本校性平會處理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時,得成立調查小組調查之。

前項調查小組以三人或五人為原則,其成員依本法第三十條第三項之規定。

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當事人之輔導人員,對於該事件之調查工作應予迴避;參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調查及處理人員,對於該事件當事人之輔導工作,亦同。

擔任調查小組之成員,本校予以公假排代或差假登記,並得依法規或本校規定支給交通費或相關費用。

二十二、本法所定具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素養之專家學者,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一)持有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知能培訓結業證書,且經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設性平會核可並納入調查專業人才庫者。

(二)曾調查處理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有具體績效,且經中央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設性平會核可並納入調查專業人才庫者。

二十三、本校調查處理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時,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當事人為未成年者,接受調查時得由法定代理人陪同。

(二)行為人與被害人、檢舉人或受邀協助調查人有權力不對等之情形者,應避免其對質。

(三)基於調查之必要,得於不違反保密義務之範圍內另作成書面資料,交由行為人、被害人或受邀協助調查之人閱覽或告以要旨。

(四)就行為人、被害人、檢舉人或協助調查之人之姓名及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資料,應予保密。但有調查之必要或基於公共安全考量者,不在此限。

  (五)申請人撤回申請調查時,為釐清相關法律責任,本校得經所設之性平會決議,或經行為人請求,繼續調查處理。

二十四、依前條第四款規定負有保密義務者,為學校或主管機關參與處理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之所有人員。

依前項保密之義務者洩密時,依刑法或相關法規規定處罰。

記載有當事人、檢舉人、證人姓名之原始文書本校應予封存,並不得供閱覽或提供予偵查、審判機關以外之人。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除前項原始文書外,調查處理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人員對外所另行製作之文書,應將當事人、檢舉人、證人之真實姓名及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資料刪除,並以代號為之。

二十五、為保障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當事人之受教權或工作權,本校於必要時得為下列處置:

(一)彈性處理當事人之出缺勤紀錄或成績考核,並積極協助其課業或職務,得不受請假、教師及學生成績考核相關規定之限制。

(二)尊重被害人之意願,減低當事人雙方互動之機會。

(三)避免報復情事。

(四)預防、減低行為人再度加害之可能。

(五)其他性平會認為必要之處置。

當事人非本校人員時,應通知當事人所屬學校,依前項規定處理。

前項必要之處置,應經性平會決議通過後執行。

二十六、本校得視當事人之身心狀況,主動轉介至各相關機構,以提供必要之協助。但就該事件仍應依本法為調查處理。

當事人非本校人員時,應通知當事人所屬學校,依前項規定處理。

二十七、本校於必要時,應對於當事人提供下列適當協助:

(一)心理諮商輔導。

(二)法律諮詢管道。

(三)課業協助。

(四)經濟協助。

(五)其他性平會認為必要之保護措施或協助。

前二項協助得委請醫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或律師等專業人員為之,其所需費用,由本校相關經費勻支或專案陳報縣府補助。

二十八、性平會之調查處理,不受該事件司法程序是否進行及處理結果之影響。

前項之調查程序,不因行為人喪失原身分而中止。

二十九、基於尊重專業判斷及避免重複詢問原則,對於與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有關之事實認定,應依據性平會之調查報告。

加害人依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三項規定,提出書面陳述意見,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決定懲處之權責單位於召開會議審議前,應通知加害人提出書面陳述意見。

(二)教師涉性侵害事件者,於性平會召開會議前,應通知加害人提出書面陳述意見,並依前款規定辦理。

加害人前項所提書面意見,除有本法第三十二條第三項所定之情形外,決定懲處之權責單位不得要求性平會重新調查,亦不得自行調查。

三十、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經性平會調查屬實者,除應由縣府懲處外,由本校按情節輕重對加害人為下列之懲處、處置;其屬誣告者,依相關法規對申請人或檢舉人為適當之懲處。

     (一)校園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情節輕微者,學校、主管機關或其他權責機關得僅依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為必要之處置。

(二)前款以外之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學校、主管機關或其他權責機關得依相關法律或法規規定懲處,並得依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為相關處置。

本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對加害人所為處置,由本校命加害人為之執行,執行時並應採取必要之措施,以確保加害人之配合遵守。

三十一、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處理結果,本校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及行為人時,一併提供調查報告,並告知申復之期限及受理單位。

申請人或行為人對前項處理結果如有不服者,得於收到書面通知次日起二十日內,以書面敍明理由向本校申復;其以言詞為之者,應作成紀錄,經向申請人或行為人朗讀或使其閱覽無誤後,由其簽名或蓋章。

本校接獲申復後,依下列程序處理:

(一)本校學務處收件後,應即組成審議小組,並於三十日內作成附理由之決定,以書面通知申復人申復結果。

(二)前款審議小組應包括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專家學者、法律專業人員三人或五人,其小組成員之組成,女性人數應占成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具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素養人員之專家學者人數應占成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

(三)原性平會委員及原調查小組成員不得擔任審議小組成員。

(四)審議小組召開會議時由小組成員推舉召集人,並主持會議。

(五)審議會議進行時,得視需要給予申復人陳述意見之機會,並得邀所設性平會相關委員或調查小組成員列席說明。

(六)申復有理由時,將申復決定通知相關權責單位,由其重為決定。

 ()前款申復決定送達申復人前,申復人得準用前項規定撤回申復。

三十二、依本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建立之檔案資料,由本校輔導處保管。

前項檔案資料分為原始檔案與報告檔案。

前項原始檔案應予保密,其內容包括下列資料:

(一)事件發生之時間、樣態。

(二)事件相關當事人(包括檢舉人、被害人、加害人)。

(三)事件處理人員、流程及紀錄。

(四)事件處理所製作之文書、取得之證據及其

102.06.23新生編班考暨家長健康促進闖關活動

東光國中102學年度新生入學測驗陪同家長健康促進宣導計畫

一、依據:本校102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計畫

二、目的:

1.宣導健康促進菸檳防治、正確用藥、視力保健及流感防治。

2.建立正確健康知識,藉由與社區家長合作,促進學生及家庭健康。

三、實施日期:1020623900-1130

四、實施對象:本校新生入學測驗陪考家長及親屬。

五、實施地點:東光樓穿堂。

六、實施方式:

1.  健康促進議題闖關遊戲、有獎徵答及抽獎。

2.  設立五關卡如下

關卡

第一關

第二關

第三關

第四關

第五關

內容

遠離香菸

拒絕檳榔

正確用藥

視力保健

流感防治

3.  須逐一回答每個關卡的問題,通過該關卡給予蓋通過章,順利通過7個關卡的學生可獲得小禮物一只(禮物由羅東衛生

4.  每關設關主2-3(由童軍擔任),關主協助及引導闖關者回答問題。所提供)

七、 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P1120471 P1120474

健康促進闖關活動                                            第一關   遠離香菸 

 P1120475 P1120476

           第二關   拒絕檳榔                                     第三關  正確用藥

P1120477 P1120478

            第四關    視力保健                                      第五關  H7N9

 P1120516 P1120528

第一關                                                    第二關

P1120529P1120534

第三關                                                   第四關

P1120521P1120537

第五關                                                   過五關可抽獎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