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東光國民中學101學年度生涯發展教育活動
-家長職業經驗分享實施計畫
1. 依據
1. 教育部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重大議題(生涯發展教育)。
2.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生涯發展教育及國中技藝教育相關經費作業原則。
3. 本校生涯發展教育年度實施計畫。
2. 目的
1. 協助學生瞭解生涯發展的意義,能隨時關心自己的學習與成長,並能收集及運用相關資訊,以利自我抉擇,落實學生生涯教育輔導。
2. 激發學生對生涯的覺察與試探,發展生涯規劃的能力。
3. 協助學生建立正確的工作價值和高尚的職業道德,以開創幸福人生。
3. 辦理單位:
1. 主辦單位:輔導處。
2. 協辦單位:各班導師。
4. 辦理時間:101年9月1日至102年6月30日止,利用自習課或班會辦理。
5. 實施對象:本校七年級各班學生。
6. 實施方式
1. 活動地點:各班教室。
2. 師資安排:由各班導師邀請班級學生家長(或社區人士)現身說法,分享自身職業經驗。
3. 行程安排
1. 導師請於活動進行2週前確認班級職業經驗分享人選,並說明活動行程,俾利分享人及早準備(檢附回條及邀請函,供導師參酌使用)。
7. 回條請交至輔導處生涯規劃組,活動前一天或當天請派班長至輔導處領取鐘點費、空白領據、感謝狀、學習單。
1. 活動前兩天再次邀請分享人,說明活動性質、目的、講題內容方向及注意事項,並告知活動時間、地點及迎接方式。
2. 詢問分享人是否有相關資料需印發給學生。
1. 分享活動進行中請學生協助拍照或錄影。
3. 分享活動結束後請分享人填寫領據。
- 分享內容建議:(視各班需求及家長本身經驗彈性調整)
1. 職業選擇因素、資格條件、應徵準備、工作內容(含工作時間、休假福利、升遷、退休)、壓力、所需人格特質、興趣等。
1. 職業生涯甘苦談(含家庭工作互動、人生跑道轉換等)。
2. 對同學的期許及建議。
2. 其他注意事項
1. 事先建議分享人勿為特定公司、補習班、團體或商品宣傳。
2. 避免負面情緒性批判,從正面、溫馨、鼓勵的方式來啟發同學為宜。
3. 盡量不涉及專業領域之外話題。
4. 注意時間的掌握,可預留少許時間供學生發問。
3. 活動回饋:由輔導處印製活動學習單,由導師引導學生記錄並撰寫心得。
1. 經費來源及概算
講師鐘點費及文具教材均由101學年度生涯發展教育經費支出。
1.本計畫經輔導處務會議、導師會報討論,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教導使用牙刷牙線,牙菌斑顯示劑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