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101學年度春暉專案–
「關懷愛滋」學生才藝創作競賽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本會101年度「春暉專案」工作執行計畫。
二、本縣101年8月28日宜生字第1010000237號書函「春暉專案作業補充規定」。
貳、目的:
為推動校園愛滋病防治教育,透過學生才藝競賽,強化競賽前之密集宣教、競賽中活動舉辦及競賽後優良作品之展示、觀摩、應用,建立學生愛滋病防治正確認知與關懷愛滋感染者/病患,擴展「愛滋病防治」宣教成效,防堵愛滋病入侵校園,達成「健康校園」之目標。
參、實施作法:
一、實施對象:本縣高中職學校、國民中學學生
二、實施時間:101年12月9日前完成。
(一)製成作品項目與規格:(請注意規格)
以「愛滋防治」為主題,呈現防治愛滋病(含藥物成癮與愛滋病)之理念與正確認知(參考資料:高中職版,如附件1、國中版,如附件2)。規格以一張A1為限(59.5×84cm±5﹪,超越此規格不列入評審),可由個人或集體創作,創作手法不拘。評分標準:主題呈現50%、創意25%、結構25%。
(二)宣導品組別:各作品均區分高中職校組、國中組2組。
(三)各學校請於101年12月9日前完成校內初賽,並於101年12月10日前將各校最優1至2件作品送交本會參與複賽。
(四)參賽作品請依附件3格式填寫作品說明表,黏貼於作品背面左下角(勿損及作品),否則不列入評審。
(五)各校須指定「愛滋病防治」相關課程領域教師及美工或廣告相關專業教師各1至3人,指導參賽學生,以避免作品呈現錯誤或不當之訊息,提昇作品品質。參賽學校校長及指導老師名單一併填入作品說明表內,否則不列入評審。
(六)本會辦理複賽時,將召集縣內春暉專案承辦人員及美術老師數名,擔任評分委員,各單位作品將以編號取代。計分方式,以去除最高分及最低分之總和平均為最終成績。另評審委員不評所服務學校學生作品,以維公平。
四、獎勵:高中職組、國中組各取:第一名1000元圖書禮卷及獎狀乙幀、第二名800元圖書禮卷及獎狀乙幀、第三名600元圖書禮卷及獎狀乙幀、取佳作3名各300元圖書禮卷及獎狀乙幀,並利用公開場合頒獎。經由本會評審若未達表揚獎勵標準者,上述各項獎勵得部分從缺。
肆、一般規定:
一、各級學校均應積極辦理競賽活動,並於活動前辦理「愛滋病防治」宣導月(週)密集宣教,使學生充分明瞭愛滋防治意義及活動宗旨。辦理初賽之優勝作品應集中展示,以擴大宣導效果。
二、參賽作品應遵從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不得抄襲、剽竊他人著作,若經查獲,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獎狀);獲獎作品授權本會作為「春暉專案」教育宣導之用。
伍、本計畫未盡之處,請參考教育部、本會或民間相關春暉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