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12.04家長職業分享:國標舞老師

宜蘭縣立東光國民中學101學年度生涯發展教育活動

-家長職業經驗分享實施計畫

1. 依據

    1. 教育部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重大議題(生涯發展教育)。

    2.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生涯發展教育及國中技藝教育相關經費作業原則。

    3. 本校生涯發展教育年度實施計畫。

2. 目的

    1. 協助學生瞭解生涯發展的意義,能隨時關心自己的學習與成長,並能收集及運用相關資訊,以利自我抉擇,落實學生生涯          教育輔導。  

    2. 激發學生對生涯的覺察與試探,發展生涯規劃的能力。

    3. 協助學生建立正確的工作價值和高尚的職業道德,以開創幸福人生。

3. 辦理單位:

    1. 主辦單位:輔導處。

    2. 協辦單位:各班導師。

4. 辦理時間:101年9月1日至102年6月30日止,利用自習課或班會辦理。

5. 實施對象:本校七年級各班學生。

6. 實施方式

    1. 活動地點:各班教室。

    2. 師資安排:由各班導師邀請班級學生家長(或社區人士)現身說法,分享自身職業經驗。

    3. 行程安排

       1. 導師請於活動進行2週前確認班級職業經驗分享人選,並說明活動行程,俾利分享人及早準備(檢附回條及邀請函,供              導師參酌使用)。

7. 回條請交至輔導處生涯規劃組,活動前一天或當天請派班長至輔導處領取鐘點費、空白領據、感謝狀、學習單。

    1. 活動前兩天再次邀請分享人,說明活動性質、目的、講題內容方向及注意事項,並告知活動時間、地點及迎接方式。

    2. 詢問分享人是否有相關資料需印發給學生。

        1. 分享活動進行中請學生協助拍照或錄影。

    3. 分享活動結束後請分享人填寫領據。

    4.分享內容建議:(視各班需求及家長本身經驗彈性調整)

       1. 職業選擇因素、資格條件、應徵準備、工作內容(含工作時間、休假福利、升遷、退休)、壓力、所需人格特質、

           興趣等。

       2. 職業生涯甘苦談(含家庭工作互動、人生跑道轉換等)。

       3. 對同學的期許及建議。

8. 其他注意事項

   1. 事先建議分享人勿為特定公司、補習班、團體或商品宣傳。

   2. 避免負面情緒性批判,從正面、溫馨、鼓勵的方式來啟發同學為宜。

   3. 盡量不涉及專業領域之外話題。

   4. 注意時間的掌握,可預留少許時間供學生發問。

9. 活動回饋:由輔導處印製活動學習單,由導師引導學生記錄並撰寫心得。

   1. 經費來源及概算

講師鐘點費及文具教材均由101學年度生涯發展教育經費支出。

10.本計畫經輔導處務會議、導師會報討論,陳校長核可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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