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學年度第二學期東光國中辦理宜蘭地檢署「社區生活營」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依據100年3月10日研商宜蘭縣各國中辦理社區生活營會議決議。
二、宜蘭縣縣政府警察局「第152次治安會報會議紀錄」。
三、教育部91年12月9日修訂「國民中小學中途輟學學生通報及復學輔導辦法」。
四、教育部頒「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作業計畫。
貳、計畫目的:
一、協助高風險家庭、高關懷及中輟之虞學生適應學校生活,導正偏差行為及認知,達到預防中輟及防範犯罪。
二、協助學校生活適應困難有中輟之虞學生重新認識自我,澄清社會價值現實觀,建立符合個人需求及社會規範之團體生活。
三、啟發學生創造力及潛能,以學習手工技藝成效提升自我價值,增進自我信心,達成正向思考之教育目的。
四、協助社區家庭教育功能增進。
叁、指導單位:法務部、教育部
主辦單位:宜蘭地方法院檢察署、宜蘭縣政府教育處、宜蘭縣觀護志工協進會
承辦單位:宜蘭縣立東光國中
肆、實施對象:本校高風險家庭、高關懷及中輟之虞學生,約6~10名(名冊如附件一)
伍、實施日期:101.2.8~101.6.30,週二、四之午休~第七節、週一下午(戶外參訪)。
陸、課程內容及師資:
一、課程內容
內容時間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3-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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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二下午
| 課程名稱
| 串珠、音樂
| 編織、園藝
| 西式美食
| 傳統美食
| 戶外參訪三次(週一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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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 資
| 專任講師
助理講師
| 專任講師
助理講師
| 專任講師
助理講師
| 專任講師
助理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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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
| 團輔教室
會報室
| 團輔教室
校園
| 社區商家
| 烹飪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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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四下
午
| 課程名稱
| 彩繪
| 美髮
| 飲料調製
| 傳統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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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 資
| 專任講師
助理講師
| 專任講師
助理講師
| 專任講師
助理講師
| 專任講師
助理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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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地點
| 團輔教室
| 社區商家
| 社區商家
| 烹飪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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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師資介紹:
課程
| 姓名
| 職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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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髮
| 江玉霞老師
| 社區個人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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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繪
| 陳東芬老師
| 宜蘭社區大學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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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珠、編織
| 林麗芬老師
| 傳統編織藝術專長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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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式美食
| 郭奎鷰老師
| 社區個人工作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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