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東光國民中學100學年第一學期
學校教職員(2010CPR)急救教育研習計畫
一、 目的:
1.提昇學校教職員對事故傷害之處理技術,有效降低傷害程度進而達到自救救人之目的。
2.加強教職員認識中風及心肌梗塞危險因子與辨識能力,並能在第一時間內實行心肺復甦術及體外自動電擊去顫器,可以減少因事故或疾病所帶來的失能或死亡。
二、 主辦單位:宜蘭縣東光國中學務處
三、協辦單位:紅十字會宜蘭分會
四、研習對象:本校教職員工
五、研習人數:100人。
六、研習時間:100年08月26日(星期五)。
七、研習地點:東光國中會議室。
八、研習課程:CPR課程,一梯次四小時。
時 間
| 課 程 內 容
| 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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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13:00
| 報 到
| 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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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3:10
| 開幕式
| 江昀娗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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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0~14:00
| 心肺復甦術課程概論、哈姆立克法
及自動體外電擊器(AED) 示範講解
| 講師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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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4:20
| 心肺復甦術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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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14:30
| 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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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5:00
| 心肺復甦術課程概論、哈姆立克法
及自動體外電擊器(AED) 示範講解
| 助教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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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16:00
| 心肺復甦術課程概論、哈姆立克法
及自動體外電擊器(AED) 示範練習
| 助教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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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7:00
| 心肺復甦術課程概論、哈姆立克法
及自動體外電擊器(AED) 示範練習
| 助教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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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講師及助教來源:由紅十字會宜蘭分會講師擔任(義務贊助)。
十、研習時數登錄:
1.凡接受急救研習之學員名單須登錄至急救教育網路登錄系統及研習時數登錄。
2.教師請至EIP報名參加,公務人員請至公務人員研習中心報名。
3.本研習不核發證照,有需要申請學員請自付工本費50元。
十一、研習須知:
1.自備物品:環保杯、原子筆
2.請穿著輕便服裝,以利技術操作評核。
十二、本研習請全校教職員工(教師含代課老師)務必參加。
十三、預期效益:
1. 透過教職員CPR研習,使每位學員都有能力掌握急救方法及處理意外傷害之技術。
2. 有效提昇教職員急救之基本技能,防制「事故傷害」降低死亡人數及傷害。
十四、本計畫奉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員: 環教組長: 學務主任: 會計: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