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東光國民中學
九十九學年度第一學期期初校務會議記錄
一、開會時間:九十九年八月二十七日上午九時
二、開會地點:本校會議室
三、主 持 人:江校長昀娗 紀錄:李正賢
四、主席致詞:
1. 暑假當中雖然每天艷陽高照,校園草坪及花木依然能保持茂盛翠綠,在此很感謝這些同仁的辛勞!
2. 很感謝幾位美術班畢業校友,在他們用心及努力之下,讓資源回收櫃化身為一幅美麗的『拾穗』名畫,並且深具節儉的教育意義,更感謝潘老師的指導與協助。
3. 政令宣導事項—
(1)校長會議決議事項(2)兒少保個案通報保密及處理流程
(3)校園緊急事件危機處理流程(4)無菸校園及菸檳防制
(5)健康促進宣導(6)自殺防制
* 家長會長致詞:
校長、各位主任、各位老師大家好!,很感謝校長及全體同仁為東光盡
心盡力所付出的努力!在此祝福各位老師身體健康 校運昌隆 !
五、提案討論:
【一】案 由:為照顧經濟弱勢及家庭突遭變故學生,使其順利就學,特訂定本校
『推動學校教育儲蓄戶實施要點』一份,提請 討論
說 明:1. 依據:教育部96年9月13日台國(一)字第0960137551C
號令訂定。
2. 實施期程:自九十九學年度起實施(詳如實施要點)
決 議:照案通過。
【二】案 由:『東光國中學生服裝儀容委員會設置要點』一份,提請討論。
說 明:為加強學校生活教育及美感教育,並培養學生自然、整潔、健
康注重個人服裝儀容之良好習慣,特擬訂本設置要點。(詳如
設置要點草案)
決 議:照案通過。
六、各處室報告:
【一】教務處報告:
感謝本校教師同仁的過去的大力幫忙,及過去歷任的教務主任(明堅、宏仁、嘉文、劍鴻、宏杰等)與組長努力建立之下,已經有深厚的基礎,本學年度教務處同仁將秉持過去的精神,繼續為大家服務,同時也請大家給教務處更多的指教,讓『行政服務教學,教學配合行政』更加完備。
*教學組報告事項:
1. 課表相關: 正式課表於98年9月3日(五)中午前發放給全校教師同仁與學生。
(1) 依縣府4月20日函(府教課字第0990053577號) 轉知教育部要求落實體育教育教學,依本校教學器材設備每節規劃約4個班級,再扣除校隊教練時間,配合排課。
(2) 依縣府8月12日函(府教課字第0990113658號)有關99年度教師排課注意事項,需兼顧學校行事活動,九年一貫領域共同不排課時間,完成教師課表編排。
(3) 特教鎖課班級:102、104、109、110、111、112、113等6個班;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等10個班;301、、302、304、305、306、307、308、309、311等8個班。
(4) 共同時間安排以2節課為原則,4節課為上限。
行政、領域、導師、專任共同時間表
| 節
次
|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上
午
| 1
|
| 課發會
領域召集人
行政人員
|
|
|
|
2
| ||||||
3
| 導師時間
(一、二)
| 自然領域
| 國文領域
| 健體領域
導師時間
(三年級)
| 藝文領域
| |
4
| ||||||
下
午
| 5
| 英語領域
| 綜合領域
| 專任教師
| 數學領域
| 社會領域
|
2. 攜手計畫:
(1)規劃時程:約9月1號進行說明會,9月6日前完成統計,9月13日正式上課。
(2)一年級規劃基礎數學班(加減數字觀念建立)、數學加強班(運算加強)、數學課輔班(國中課業輔導)、英文基礎班(音標發音單字)、英文加強班(基礎閱讀)、英文課輔班,請導師協助名單填報,教務處依新生入學測驗成績進行母群說明。。
(3)二年級攜手計畫規劃3班,授課科目有國文、英文、數學、自然,請領域教師派員支援,多謝。
3. 本土語言:
(1)縣府暑假多次來函有關母語教師認證考試,請校內教師多參加。
(2)約9月13日開課。
(3)本學期規劃母語週,將於周會進行相關活動。
4. 考試命題:
(1)順序及範圍,請於開學後一至二週內,經領域研究會確認後交至教務處。
※試題競試屢獲佳績,競試方式已改,請踴躍參加。
【二】學務處報告:
1、本學年度規劃新增辦理一、二年級校歌競賽
2、因第二文化中心運動設施不適合辦理競技型項目,本學年度運動會辦理形式
將進行調整。
3、傳統技藝教育
(1)推動與成功國小聯合辦理國樂團成果音樂會
(2)振興本校傳統項目國術、舞獅
4、升旗典禮將試辦形式調整,避免過多占用上課時間
5、請於8/27日(本日)下班以前完成導師室搬遷,校務會議後進行二樓導師室
新木櫃之現場分配,白色舊木櫃將轉撥至專任辦公室,請勿自行取用
6、服儀規定變更部分,將依教育部規定與教育處來文補強行政程序,設置服儀
規定委員會,並納入家長、學生代表,每三年修訂一次
【三】總務處報告:
1、持續辦理採購事項、校園環境維護及校舍維修工作。
2、持續辦理消防、高低壓、電梯、飲用水每月保養及檢驗工作。
3、持續推動節約能源措施工作。
4、落實班級設備使用與保管維護工作。
5、配合環保署「推動政府機關、學校紙杯減量方案」,9
(1)97年7月1日起增列以下場合不得提供紙杯、一次用塑膠杯及包
裝飲用水:
1.員工訓練機構(含委外辦理)。
2.40人以下之室內會議(如公聽會、業務說明會及研討會等)。
3.其它於室內舉辦之集會或活動除有特殊需要者外,應以不主動提
供紙杯、一次用塑膠杯及包裝飲用水為原則。
(2)上述不得提供紙杯、一次用塑膠杯及包裝飲用水之場合,如有必
要時,得提供扁紙杯。
(3)前述所稱包裝飲用水係指杯水及瓶裝礦泉水。
(4)建議於開會及訓練通知單備註欄可加註響應紙杯減量,請自備環
保杯之提醒用語。
6、持續推動綠色採購(95%)及優先採購身心障礙團體產品(5%)等
法定比率規定。
【四】輔導處報告:
<span lang="EN-US" style="color: black; font-family: symbol; mso-bidi-font-family: symbol; mso-fareast-font-f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