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光國中校務中長期計畫
宜蘭縣立東光國民中學九十八學年度
第二學期期初校務會議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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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號
5
| 提 案
單 位
| 校長室
| 附 署 人
| 施宏杰
簡坤耀
陳金田
楊乃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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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 說明「東光國中校務中長期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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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 一、 國民教育法及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二、 部頒『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三、教育經費管理法
四、本校願景、教育目標、現有狀況及未來發展需
求。
五、本校學區特性、社區期望、教師專長及學生需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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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 法
| 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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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 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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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立東光國民中學
九十八學年度第2學期期末初校務會議記錄
一、開會時間:九十九年二月廿四日下午一時三十分
二、開會地點:本校會議室
三、主 持 人:江校長昀娗 紀錄:李正賢
四、主席致詞:很感謝大家這一學期來的辛勞,當中本校教師榮獲多項縣賽及全國賽大獎,在此一併恭賀所有獲獎夥伴!
五、提案討論:
【一】案由:本校是否參加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計畫,參加類型為:一次提出一年的辦理計畫,提請討論。
說明:
1.評鑑簡報說明【校長室】
2.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實施要點
3. 本年度擬申請辦理教師專業發展評鑑
4. 校務會議僅為辦理之程序,並非贊成或全校教師參與
5. 如同意後,使得徵詢願意參與之教師
辦法:
1.如經校務會議通過後,三月提本校辦理計畫。
2.由自願參與之教師進行自評及他評。
3.願意參與之教師均需接受培訓。
決議:同意_38_票 反對_0_票 無意見 45_票 。
【二】案由:擬將寒暑假課輔費用列註冊三聯單案
說明:依據98學年度上學期導師會議決議辦理
辦法:
1.校務會議通過後,爾後寒暑假課輔費用列註冊三聯單收取。
2.因收費期限延後,故教師鐘點費亦延後發放。
決議:照案通過。
【三】案由:各年級校外教學列行事曆案
說明:依據98學年度上學期導師會議決議辦理。
辦法:
1.七上校外教學、七下鄉土實察及暑期育樂營。
2.八上鄉土實察、八下校外交學。
3.九下畢業旅行(2.3月)。
決議:修正通過,並試辦一年。
【四】案由:東光國中「決策過程管理」作業要點草案,提請討論
說明:在教改發展過程中,教師參與決定已是既定的事實,但是哪些事項可以討論?哪些事必須核定?哪些人可以參與決策?哪些人該參與決策?參與時的權責界限又如何界定?「事權」、「人責」恐怕在一般學校的校長、主任、教師心中各有一把尺。
辦法:詳如附件
決議:照案通過。
【五】案由:東光國中校務中長期計畫案,提請討論
說明:
1.國民教育法及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
2.部頒『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3.教育經費管理法
4.本校願景、教育目標、現有狀況及未來發展需求。
5.本校學區特性、社區期望、教師專長及學生需求。
辦法:詳如附件
決議:照案通過。
【六】案由:為推動教師專業發展評鑑計畫,本校需成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簡稱評鑑推動小組),有關小組人數及其餘代表之推派,提請討論。
說明:為成立教師專業發展評鑑推動小組,請推派教師代表人數。
決議:評鑑推動小組人數定為7人,由校長及承辦主任為當然代表,家長會代表1人及教師會代表1人,各年級導師長代表3人合計7人組成。
六、各處室報告
【一】教務處
有關99年免試升學之各項宣導,各領域平均80分以上始得參加薦送(高中)及申請(高職五專),目前有51位具有資格;餘詳如書面報告。
【二】學務處
1.處理學生問題時請以理性說明及正向管教為優先考量,避免體罰行為。
2.與家長溝通或聯繫時請隨時紀錄,以利後續查察及追蹤;學務處備有相關聯繫紀錄簿,請多利用,表格內容如有需增修之處歡迎隨時反映。
3.課堂中請善盡管理責任,以維護正常上課秩序。
4.教室佈置尚有部分班級未完成,請督導班上同學儘速完成。
5.各項假單請預先一天以上提出,以利安排代理相關事宜。
6.體育路晨間導護站崗位置,仍維持在舊大門入口旁即可,辛苦大家!
【三】總務處
1.本校99年度防護團常年訓練活動,預定於3月22日至3月26日實施,請同仁依時參加(詳附件1)。
2.請持續配合「政府機關及學校全面節能減碳措施」,以落實節約能源目標(詳附件2、附件3水電比較表)本措施已於99年1月19日公告於本校網頁,你我隨手小動作,就有大大的效果,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
3.本校98年度綠色採購比率為99.6%,優先採購身心障礙團體產品比率為45.31%,已達規定比率目標,感謝各處室配合。
【四】人事室
一、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
1.有關98學年度第二學期員工子女教育補助費申請,請同仁於3月19日前檢附繳費單據(國中小不須檢附),如係繳交影本應由申請人書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以示負責。又轉帳繳費者,應併附原繳費通知單。並請填具申請表,如屬新申請者,請檢具相關佐證資料(戶口名簿、學生證)至人事室辦理。
2.本學期人事室將主動將第一學期已申請人員之申請表列印給各位同仁,若資料有誤,請各位申請人至人事室更正。
二、擬申請99學年度在職進修同仁(公假部分辦公時間進修及公餘時間進修),請於3月31日前提出申請,申請表已置於本校網站資源分享區,擬申請公假部分辦公時間進修之同仁若未於期限內提出申請,將列於部分辦公時間進修之最後順位。
三、學期開始,行政人員恢復7:30上班,17:00下班或8:00上班,17:30下班,依各行政人員於第一學期初所簽定之時間,請各位同仁謹守本校彈性上班原則,本室也將依縣府規定,不定期查勤。
四、本校賴國輝教師已於99年2月1日申請退休在案,因時間緊迫,未及辦理歡送,本校退休互助金將於3月薪資中扣除另行轉交賴師,歡送會擬於本學期末一併與8月之退休教師併同辦理。
七、臨時動議(無)
八、散 會–是日下午四時五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