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凱旋國民小學維持校舍安寧實施辦法
一、 目的
(一)指導學生認識校園噪音的來源及種類。
(二)培養學生正確防制噪音的觀念及作法。
(三) 確保校舍安寧,免受噪音的干擾。
(四) 保障學童受教權,減少噪音對於師生上課之影響。
二、實施項目及內容:
(一)擴音設施
1.必需使用麥克風時,要儘量減低音量
2.各班老師若有使用擴音設備,以班上學生聽到音量為主,不得影響他班。
3.除緊急事件之外,上課期間不得廣播。
4.校內廣播以重覆二次為原則。
5.各辦公室及教室的聯繫以電話或電話廣播為主。
6.對某一班級或少數學生宣布事項,以教室電話廣播為主,避免使用擴音設施。
(二)交通噪音
1.校園四周樹立禁鳴喇叭標誌。
2.教室內及走廊不可奔跑或玩球嬉戲。
3.經過教室或樓梯要輕聲慢步勿喧嘩。
4.体育課除雨天外,應到運動場上課減少干擾。
(三)活動集會
1. 上課時全班齊聲朗誦應輕聲得宜。
2. 學生朝會宣導事項儘量放低音量。
3. 勸導輕聲細語慢步
(四)營建工程
1. 修繕學校設施時,避免在上課期間施工。
2. 儘量以學生假日施工並選擇適當地點(遠離教室)
(五)其 他
1. 課堂巡視時,發現音量太大應勸導。
2. 倡導禮貌運動,與人交談勿過度大聲。
三、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
電話廣播系統 全校廣播系統使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