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校舍安寧

宜蘭縣立凱旋國民小學維持校舍安寧實施辦法

一、 目的

(一)指導學生認識校園噪音的來源及種類。

(二)培養學生正確防制噪音的觀念及作法。

(三) 確保校舍安寧,免受噪音的干擾。

(四) 保障學童受教權,減少噪音對於師生上課之影響。

二、實施項目及內容:

(一)擴音設施

1.必需使用麥克風時,要儘量減低音量

2.各班老師若有使用擴音設備,以班上學生聽到音量為主,不得影響他班。

3.除緊急事件之外,上課期間不得廣播。

4.校內廣播以重覆二次為原則。

5.各辦公室及教室的聯繫以電話或電話廣播為主。

6.對某一班級或少數學生宣布事項,以教室電話廣播為主,避免使用擴音設施。

(二)交通噪音

1.校園四周樹立禁鳴喇叭標誌。

2.教室內及走廊不可奔跑或玩球嬉戲。

3.經過教室或樓梯要輕聲慢步勿喧嘩。

4.体育課除雨天外,應到運動場上課減少干擾。

(三)活動集會

1. 上課時全班齊聲朗誦應輕聲得宜。

2. 學生朝會宣導事項儘量放低音量。

3. 勸導輕聲細語慢步

(四)營建工程

1. 修繕學校設施時,避免在上課期間施工。

2. 儘量以學生假日施工並選擇適當地點(遠離教室)

(五)其 他

1. 課堂巡視時,發現音量太大應勸導。

2. 倡導禮貌運動,與人交談勿過度大聲。

三、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亦同。

 

 

                       電話廣播系統                                    全校廣播系統使用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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